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的意見

2006年吉林省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以下簡稱《決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06〕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目前全省已有33所縣級職業教育中心通過了評估驗收,基本實現了預期的目標。但從總體來看,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還處於推進過程中。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現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的意見
  • 地區:吉林省
  • 部門:吉林省人民政府
  • 時間:2007年12月8日
發布時間,發布內容,

發布時間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8日

發布內容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政發[2007]43號 2007年12月8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一、充分認識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在我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縣級職業教育中心是培養適應我省縣域經濟發展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縣域經濟發展人力資源支撐的主要載體。加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是發展縣域經濟的重要基礎條件;是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穩定就業的迫切需要;是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的重要舉措;是構建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教育需求的需要;是促進各類教育均衡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為我省的縣域經濟發展戰略服務。
二、明確和落實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辦學目標和主要任務
各地要在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明確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建設與發展,要進一步做好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發展規劃,在合理規劃布局、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每個縣(市)都要重點辦好1所具有骨幹示範作用的職業教育中心,使其成為人力資源開發、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技術培訓與推廣、創業孵化、扶貧開發、農村學校實用技術教育師資培訓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基地,推動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健康發展。
縣級職業教育中心是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的以中等職業教育為主體的多功能辦學實體,是農科教結合的重要載體。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要堅持職前職後教育兼顧,多種形式並舉,面向社會、面向市場,服務農村、服務農民,努力擴大辦學規模,增強輻射和帶動能力。
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要圍繞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認真貫徹落實《決定》和《實施意見》精神,在實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創業經營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程中,提高服務水平,樹立形象,創出品牌。
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要以市場需求和就業為導向,堅持辦學質量和效益相統一,努力增強服務能力。要合理調整和設定專業,建設4個以上相對穩定的骨幹專業,增強專業設定的針對性;加強教學體系建設,保證教學內容的先進性和適應性;探索構建適合當地特點的、多樣化的課程模式,切實加強和改進教學管理;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加強學生的實習實訓和社會實踐。努力拓寬就業渠道,積極促進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畢業生就業和自主創業。嚴格實施就業準入制度,各縣(市)勞動保障、人事部門要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力度。縣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對職業教育中心畢業生就業和創業給予支持和扶持。
三、繼續加大對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投入
堅持以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辦學資金。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經費投入政策,千方百計增加對職業教育中心的投入,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確保對貧困學生的資助,確保學校正常運轉,確保辦學條件的改善。要運用貼息貸款、引進社會資金、實行校企合作等多種方式,多渠道籌措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資金和辦學經費。
為支持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基礎能力建設,省政府實施“吉林省支持中等職業教育‘百強校’建設專項計畫”,從明年起至“十一五”期末,省財政每年安排7000萬元專項資金,其中4000萬元用於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重點支持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實訓設備配置。縣級人民政府要配套投入。
四、繼續加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基礎能力建設
重點推進縣級職業教育中心標準化建設。到“十一五”期末,全省80%以上的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要達到標準化職業教育中心條件(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標準)。完善校園校舍配套建設。已經完成校園校舍基本建設的學校,要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完善配套建設,充實教學設備,儘快形成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尚未完成校園校舍基本建設的學校,要按照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建設標準和辦學規劃,儘快完成基本建設,適時地轉入內部配套建設。
大力推進實訓基地建設。高度重視和做好資源共享的實訓基地建設,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供必要保證,確保學生的專業技能得到顯著提高。實訓基地建設要堅持工學結合,實現教學、生產、經營、服務一體化。骨幹專業的實訓基地應向同類專業的其他職業學校開放,並逐步成為普通中學勞動技術教育的基地和中心。
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各縣級人民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優先保證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對教師的需求。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質、較高專業理論知識和較強職業技能、專兼結合、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制定和完善職業教育兼職教師聘用政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支持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到縣級職業教育中心任教,支持縣級職業教育中心面向社會聘用專業課教師。要通過引進、選聘、在職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重點和骨幹專業教師隊伍建設。由國家財政、省財政支持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國家級、省級培訓要重點安排縣級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參加。切實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崗位聘任制,深化內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能夠吸引專業技能人才、穩定人才、有利於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的有效機制。
六、深化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辦學體制改革
積極推進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辦學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堅持多種形式辦學,努力形成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辦學格局,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資體制。要把縣級職業教育中心作為鼓勵社會各方面參與辦學的優先領域,制定和完善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和參與舉辦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增強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辦學活力。
七、切實加強對職業教育中心的統籌領導,進一步完善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管理體制
建立和完善縣級政府統籌、教育主管、社會參與的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管理體制。要加強對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巨觀管理和督導評估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進行必要的專項投入。各縣(市)要成立由政府領導掛帥,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辦學委員會,負責職業教育中心的統籌、管理、協調工作,制定規劃、解決辦學中的重大問題。在辦學委員會領導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中心辦學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相關職能部門參與職教中心辦學,主動解決辦學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針對資源整合後的實際情況,明確政策界限,進一步理順相關人、財、物管理關係。要由縣(市)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使重組後的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在教師隊伍、辦學經費、資產管理等方面做到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形成完善的運行機制。省、市(州)各有關部門對此要給予積極支持。參與整合的辦學單位繼續承擔原教育職能和培訓任務的,其行業主管部門要穩定原經費投入渠道,並保證逐年增加投入。
將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目標責任制,納入對地方綜合工作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省、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加強對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情況的評估驗收和督導檢查,強化制約機制。要把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情況作為評價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達不到相應要求的地區,不能評為教育工作先進縣(市)。
各級政府要從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加快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明確目標,狠抓落實,為我省經濟更好更快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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