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決定的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決定的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政發[2004]9號 2004年2月28日)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加快農村教育發展,深化農村教育改革,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城鄉協調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決定的意見
  • 地區:吉林省
  • 檔案號:吉政發[2004]9號
  • 發布時間:2004年2月28日
介紹,內容,

介紹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政發[2004]9號 2004年2月28日)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加快農村教育發展,深化農村教育改革,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城鄉協調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內容

一、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出發,把農村教育作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優先發展
(一)發展農村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政為民,保障廣大農民民眾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權,實現教育公平、社會公正的重要體現和社會主義教育的本質要求;是發揮農村教育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重要作用,落實科教興省戰略和人才興業戰略,增強農村勞動者就業和創業能力,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推進農村工業化、城鎮化,實現農業現代化,從根本上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關鍵所在。各級政府必須把農村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優先發展。
(二)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省農村教育發展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是:進一步鞏固“兩基”成果,全面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的質量;積極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促進農村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增強農村教育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能力。到2010年,基本建成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化農村教育體系,為推進工業省、科教省、生態省建設和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培養大批高素質勞動者和提供豐富的人才資源。
二、鞏固“兩基”成果,全面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水平
(三)把降低農村國中輟學率,提高義務教育的完成率作為鞏固“兩基”成果的重點工作。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家長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中的責任。充分發揮學校在鞏固“普九”成果中的骨幹作用。加強對學齡人口的戶籍、學籍管理。實行“兩基”工作年度報告制度。進城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由流入地政府教育部門按轄區就近劃片入學,不得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全省農村國小適齡人口入學率保持在99%以上,國中適齡人口入學率保持在95%以上,九年義務教育完成率保持在90%以上;保證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在全國的領先水平;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入學率、鞏固率達到或接近健康兒童、少年的水平。
(四)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按照國小就近入學,國中相對集中和有利於鞏固提高“普九”成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學生就讀安全,減輕農民負擔的原則,合理規劃和調整學校布局。調整後的校舍等資產必須保證用於發展教育事業。農村國中原則上每個鄉鎮辦1所;學生走讀路程過遠又不能辦寄宿制學校的地方,可鄰村、鄰鄉聯辦。鄉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可以單辦,也可以合併到鄉鎮國中和國小。山區和人口稀少的地方可在鄉鎮所在地舉辦寄宿制學校。少數民族地區繼續實行小班額教學,其他有條件的地方也可試行小班額教學。大力發展農村幼兒教育。到2007年,縣城學前三年教育率達到85%以上;鄉村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努力提高學前三年教育率。不斷提高幼兒教育質量和幼稚園管理水平。
(五)加強農村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校務公開,民主管理。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尊重學生人格,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教學規律。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活動時間,切實執行各項作息制度。大力開展教學研究,提高課堂教學效果,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加強師德建設,杜絕歧視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全方位營造民主和諧的校園生活氣氛和有利於學生生動活潑發展的育人環境,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六)高標準掃除文盲,鞏固掃盲成果,積極開展掃盲後繼續教育。到2010年,全省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9%以上,成人非文盲率達到95%以上。建立適應成人文盲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和生活質量需要的掃盲教育機制。完善掃盲工作包保責任制,堅持掃盲教育與實用技術培訓相結合,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和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提高掃盲工作的質量和效益。適當提高縣級政府掃盲專項經費的人均標準,確保農村掃盲經費不低於稅費改革前的水平,並按時足額撥付教育部門,保證掃盲工作正常運行。
三、堅持為“三農”服務方向,深化農村教育綜合改革
(七)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為“三農”服務方向,把培養合格勞動者作為農村教育的主要任務。堅持“三教統籌”和“農科教結合”,緊密結合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把教學內容改革和教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作為重點,推進農村教育辦學模式改革。進一步拓展農村學校的服務功能,在全省實施“農村創業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和“科教興農信息網路工程”,為壯大縣鄉優勢產業,培育新的農村經濟成長點,實現縣域經濟突破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提供人才、科技、信息支撐。
(八)大力發展農村高中階段教育,重點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積極創辦農村綜合實驗高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高中階段教育。每縣要集中建設1所多功能示範性職業學校和1所示範性普通高中。鄉鎮可聯辦各類高中,提高走讀生比例。確保2005年全省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60%。
以就業為導向,崗位職業資格培訓為重點,把農村職業學校辦成勞動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中心。實行模組式、學分制等彈性學習制度,為農村學生完成學業提供便利。
認真執行就業準入制度,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各類違反規定的招工用人行為。認真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嚴格職業資格考試考核。
(九)積極構建具有我省特色的農村基礎教育課程體系。在實現國家規定的基礎教育基本要求時,適應農業產業化、農村工業化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需要,在農村國中普遍實施綠色證書教育等初級職業資格教育。嚴格執行省頒發的教學計畫和教學大綱。突出研究性學習,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採取“全員選修,分班組教學”的方式,使學生畢業時,同時獲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積極進行教育教學評價體系改革,制定中國小學生綜合素質考核辦法,建立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考核評價制度。
(十)以農民文化科技培訓為重點,大力開展農村成人教育。全省每年培訓農村勞動力120萬人次以上。積極實施綠色證書教育、青年農民科技培訓和新型農民創業培植工程。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堅持培訓與市場掛鈎,先培訓後輸出。加強農村幹部和農業科技人員培訓。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單位出資、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減免收費、農民適當分擔的投入機制。各級財政都要安排專門用於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農業開發資金要有一部分用於農民培訓。有效使用中央撥付的農民工培訓補助資金,並按要求做好配套落實。政府對接受培訓的農民給予一定的補貼和資助。加強農民科技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繼續發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等各類職業學校和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及農業技術推廣、培訓機構的重要作用。
(十一)加強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勞動實踐場所是農村學校的重要設施。縣、鄉政府要將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納入當地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根據農村學校課程改革的需要,從建設用地、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堅持勞動實踐場所建設與勤工儉學活動相結合,提高項目建設的科技含量,逐步把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成為當地人才培養、科技實驗、項目示範、技術推廣和信息傳播的重要基地。鼓勵農村與城市學校共建各種類型的勞動實踐場所,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四、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加大投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
(十二)進一步落實“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縣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本地教育發展規劃、籌集管理使用教育經費、對校長和教師在人事等方面進行統籌管理的責任,將農村義務教育事業費、公用經費、教師培訓經費、基建維修以及設備購置等項教育經費全額納入財政年度預算;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按照《教育法》“三個增長”的規定,增加義務教育的投入。在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的同時,也要增加對職業教育、農民培訓和掃盲教育的經費投入。省和市州政府建立規範化轉移支付制度,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增強財政困難縣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能力。縣(市)政府也要根據本地實際,增加本級財政中教育經費的支出。各級政府新增教育經費要主要用於農村教育。農村稅費改革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新增農業稅用於教育部分,統一納入縣級財政年度預算,撥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於教育,依法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後教育經費投入不低於稅費改革前的水平並逐年增加。鄉鎮政府要積極籌措資金,改善辦學條件,促進各類教育的健康發展;繼續發揮村民自治組織在實施農村義務教育中的作用。城市政府要切實把對進城農民工的職業培訓、子女教育及相關服務和管理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十三)建立和完善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保障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教職工工資發放政府主要領導責任制。認真執行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管理全部上收到縣並由縣財政部門通過教職工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統一發放制度,確保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中央和省下達的工資性轉移支付資金,各市州不得截留,補助經過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多方籌集資金後仍有困難的縣用於教職工工資發放。各地要抓緊清理補發歷年拖欠的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省政府將對新發生拖欠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的情況,予以通報。
(十四)認真組織實施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定期組織對中國小新生危房進行鑑定。縣級政府要將維護、改造和建設農村中國小校舍納入社會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政府經常性預算。省、市州政府設立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對縣(市)予以補助。市州、縣(市)政府要在上級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中,明確一定比例專項用於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統一納入財政專戶,實行分賬核算管理,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與施工企業結算。嚴禁將資金下撥到鄉鎮及項目學校,確保專款專用。實行校舍建設質量責任制度,在規定的保質期間出現質量問題、發生事故,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欠債問題,要在化解鄉村債務時,通盤考慮解決。債權單位和個人不得因追索債務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十五)建立健全農村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農村教育正常運轉。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在確保學校正常運轉的前提下逐年有所提高。縣級政府要按照省定標準核撥公用經費,保證農村中國小的業務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公用經費的正常開支。雜費收入全部用於學校公用經費開支。對實行“一費制”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財力確有困難的縣,省、市州政府對其公用經費缺口要予以補足。縣、鄉掃除文盲、實用技術培訓等農村成人職業教育的公用經費由當地政府在財政預算中予以保證。同時,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力度,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亂收費和挪用、擠占中國小經費的行為。
五、建立健全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制度,保障農村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十六)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救助機制。省政府繼續設立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助學金並逐年增加,從2004年起,將每年2000萬元貧困學生助學金增加到每年3000萬元,重點資助老、少、邊、貧縣、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市、縣級政府要安排足夠數額的專項資金,幫助學校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雜費和書本費,並對寄宿學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補助。爭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2007年都能享受到“兩免一補”(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努力做到不使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十七)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助學措施,建立經常性助學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助學活動。廣泛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鼓勵“希望工程”、“春蕾計畫”等活動。對納稅人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款,準予在繳納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教育部門和有關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各類助學資金、物資的分發情況。
六、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十八)加強農村中國小編制管理。按照省定的編制標準核定中國小教職工和鄉鎮掃盲專職幹部教師編制。鄉村中國小校原則上按教學班定編,並適當考慮學科教學和教師離崗進修的需要,保證學校教學編制的基本需求。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違反規定占用或變相占用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堅決清理並歸還被占用的教職工編制,對各類在編不在崗的人員要限期與學校脫離關係。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的教職工編制標準。
(十九)依法執行教師資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師聘任制。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教師職務。拓寬教師來源渠道,逐步提高新任教師的學歷層次。教師聘任實行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科學考核、契約管理。將師德修養和教育教學工作實績作為選聘教師和確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主要依據。完善教師考核制度,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嚴重失職的人員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依法保障教職工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
實行向骨幹教師傾斜的分配政策,對在教學、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人員,經有關部門批准可給予相對優厚的工資待遇或相應獎勵。對有重大貢獻的農村教師實行政府特殊津貼制度。
(二十)積極推行校長聘任制,完善校長負責制。推進校長職級制。中國小校長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質、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較高的業務水平,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務,一般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堅持把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嚴格考核、擇優聘任作為選拔任用校長的主要形式。實行中國小校長任期制和輪換制,校長每屆任期3—5年,可以連任。但在同一所學校不得超過兩屆。對考核不合格或嚴重失職、瀆職者應及時予以解聘或撤職。切實保障教職工對校長選拔任用工作的參與和監督,提高社區和學生家長的參與程度。中國小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工作,並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廣大教師及工會、共青團、學生會、家長委員會等民眾組織在學校重大決策、教育教學中的監督作用。校長必須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和各項政策,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依法管理。
(二十一)積極引導鼓勵教師和其他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到農村中國小任教。認真落實國家和省規定的對農村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中國小教師津貼、補貼政策。對農村教師,在職稱評定、工資待遇、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照顧。建立城鎮中國小教師到鄉村任教服務期制度。城鎮中國小教師晉升高級職務,應有在鄉村中國小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鄉村中國小中、高級職務崗位按照學校規模和全省中、高級教師職務的平均比例設定。建立城鄉“校對校”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妥善安排到農村任教的城鎮教師的工作和生活。
積極推動中國小人員在校際、區域之間合理流動。努力引導未聘人員轉崗再就業,鼓勵未聘人員進入人才市場跨行業流動。
(二十二)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建立農村教師終身教育體系。開展以新課程、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重點的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加大農村中國小短缺學科教師的培養、培訓力度。加快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步伐。強化校本培訓。切實保證教師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的質量。加強縣級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推動“全國教師教育網路聯盟計畫”在我省的實施。豐富和擴大符合農村實際的光碟教學、衛星電視教育、網路教育等優質教師教育資源,為開展經常性教師培訓創造條件。
七、推進農村教育信息化建設,實施全省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
(二十三)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要按照總體規劃、先行試點、重點突破、分步實施的原則,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使我省農村國中基本具備計算機教室,農村國小基本具備衛星教學收視點,農村國小教學點具備教學光碟播放設備和成套教學光碟。將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作為重要基礎設施納入當地重點建設項目,予以優先保證。各級政府要設立中國小遠程教育工程專項資金,並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配套比例用於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省設立的現代遠程教育專項資金,重點用於扶持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工程建設。
(二十四)建立農村教育資源信息庫。要在統籌規劃、統一立項、分工協作、資源共享的原則下進行,體現各自特點,避免重複建設。建立省、市、縣三級農村教育信息資源開發體系,有計畫地開發符合課程改革精神、適應不同地區、不同教學需求的、多層次的農村教育教學資源。建立農村教育信息資源徵集、遴選、認證制度。到2010年,基本建成適應我省農村各級各類教育實際需要的開放式教育資源信息庫。
八、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農村教育事業發展
(二十五)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教育,正視農村教育整體薄弱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增強抓好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擺正農村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地位,建立並實行保證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領導責任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確保農村教育優先發展。加強對有關教育經費政策執行情況和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的定期檢查、審計。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要率先垂範,尊師重教,求真務實,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主動為農村教育辦實事。
(二十六)建立健全政府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積極推進“農科教結合”。農業、科技、教育、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統籌項目規劃、統籌基地建設、統籌經費使用,統籌人員調度、統籌人才培養標準和考試考核。整合農業、教育、科技的力量,最佳化農村教育資源配置,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形成合力,更好地為“三農”服務。建立“農科教結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農科教結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七)各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加大對農村教育的督導評估力度。強化“督政”,深化“督學”,把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教育投入、教師工資發放、控制學生輟學和為“三農”服務情況作為督導評估的重點。完善年度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實行督導結果向有關幹部主管部門報告制度,完善督導通報制度,將督導評估結果列入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二十八)加大城市對農村教育的支持力度,促進城鄉教育協調均衡發展。繼續實施“城市對口支援農村薄弱學校改造工程”,開展城市中國小校對口支援農村中國小校建設活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要在科技項目推廣、師資培訓、基地建設等方面,為農村學校提供服務。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學者的重要作用,對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科學研究、諮詢,提供理論支持。加強教育系統科教興農專家組服務網路、設施和基地建設,為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智力、技術、信息、項目等方面支持。
(二十九)長期工作在農村的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為農村教育事業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了卓越貢獻,得到了全社會的尊重。在加快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工作中,要繼續發揚愛崗敬業,不畏困難,艱苦奮鬥,無私奉獻的精神,大膽創新,勇於改革,為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做出更大貢獻。各級政府要密切關注他們的工作和生活,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多辦實事。對先進教師定期進行表彰獎勵。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農村優秀教師的先進模範事跡。在全社會營造尊重農村教師、關心支持農村教育的良好氛圍。
(三十)切實加強農村學校的安全工作。各級政府和學校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保工資,保運轉,保全全”意識。建立健全確保師生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相關責任。強化對火災、房屋倒塌、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的預防措施,及時排除事故隱患。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健全中國小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校園周邊環境安全等綜合治理工作,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安全和擾亂學校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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