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鞏固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以下簡稱“兩基”)成果,提高“兩基”質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意見
  • 發文單位:教育部  財政部 
  • 日期:教育部  財政部 
  • 發文號:教基〔2004〕4號
進一步提高認識,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加強領導,

進一步提高認識

增強做好“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1. 已經實現“兩基”目標的農村地區有相當一部分地區的“兩基”工作總體水平低,基礎薄弱,發展很不平衡。在這些地區,相當一部分中國小基本辦學條件難以保證,教育質量不高,部分地區國中輟學率居高不下,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亟待提高,“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任務十分繁重。進一步加強這類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對於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消除文盲,促進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教育協調發展,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抓住薄弱環節,堅持不懈地抓好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
2.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堅持積極進取、實事求是、分區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堅持普及與提高、規模與效益的統一,將“兩基”鞏固提高工作作為農村教育工作的重點,把提高教育質量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通過建立規範的保障制度和良性的運行機制,確保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取得成效,為農村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事業的全面進步奠定堅實的基礎。
3.今後5年,加強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主要目標是:義務教育的普及程度進一步提高,國小適齡兒童都能按時入學,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5%以上,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3%以下,按時畢業率明顯提高,17周歲人口初級中等教育完成率明顯提高;視力、聽力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分別達到85%以上;全面掃除有學習能力的青少年文盲(15-24歲),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復盲現象得到有效控制,脫盲人員鞏固率逐年提高。經過不懈努力,使教育普及程度明顯提高,教育投入明顯增長,辦學條件明顯改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明顯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明顯最佳化,形成農村義務教育和掃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的機制。

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兩基”鞏固提高工作

4.以加強農村國中建設為重點,進一步改善農村中國小辦學條件。 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地實際,採取切實措施,力爭在5年內使已經“普九”農村地區的國中建設達到國家規定的辦學條件標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校舍建設和危房改造力度,提高生均校舍面積,提高校舍建設質量,大幅度降低危房率和55人以上大班額比例;要高度重視學生宿舍和學校公共衛生設施建設,改善寄宿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學校公共衛生設施條件,學生宿舍、食堂、廁所等要符合國家建設和衛生標準;要進一步加強國中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建立實驗設備和圖書的更新機制,使縣鎮國小和國中,鄉鎮中心國小和國中的教學儀器配備、圖書藏書量及生均占有量達到國家一類標準,農村國小和國中達到國家二類標準。要積極創造條件,改善學校體育、美育設施。
各地要遵循“國小就近入學,國中相對集中”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村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提高辦學規模和效益。要根據當地實際,重點加強農村寄宿制國中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設九年一貫制的農村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為避免因就學路程較遠造成小學生失學、輟學,對於地處偏僻的教學點應予以保留。中央財政將視各地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的開展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和支持。
5.進一步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增加義務教育經費投入。 各地要切實落實國務院關於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各項要求,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在發展農村義務教育中的責任,落實中央關於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的要求,確保中國小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中國小危房改造和學校建設經費,確保中國小預算內公用經費按規定標準執行,確保新體制健康運行。中央財政將加大扶持力度,根據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和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畫的情況,實行“獎、補”結合的方式,在經費分配上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省、市兩級人民政府要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增強財政困難縣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能力,重點支持貧困縣、財政困難縣“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將本地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額納入預算,依法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扶助家庭貧困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專項資金。要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制度,切實提高經費使用效益,要嚴格規範中國小收費,制止各種形式的亂收費行為,制止向中小學生推銷除教科書之外的任何讀物、教輔資料和其它商品等。
6.加大控制國中輟學的力度,提高義務教育普及程度。 各地要將降低國中輟學率作為提高義務教育普及程度的重點,建立完善的目標責任制,層層落實控制國中輟學任務。要把提高教育質量、強化職業培訓、加大幫扶力度等作為控制輟學率的重點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輟學問題。鄉鎮人民政府對動員組織本地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控制國中輟學負主要責任,要建立完善的學籍管理系統,及時掌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流動情況,向未按規定入學和輟學兒童少年的家長或監護人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督促其送子女入學或返學。學校校長和教師要積極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及時就學,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學生入學、輟學情況,協助當地政府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就學的動員工作。
7.進一步鞏固掃盲成果,提高掃盲工作質量。 要廣泛開展創建無青壯年文盲鄉村活動,在掃盲教學中大力推廣適用技術,普及科學技術常識,充分利用農村中國小信息和電化教育設備開展教學活動。要設立婦女掃盲和鞏固提高項目,大幅度降低婦女文盲率。農村中國小可一校掛兩牌、日校辦夜校,動員師生參與掃盲和掃盲後鞏固、提高工作,幫助身邊的文盲或脫盲學員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
8.加快推進課程改革,進一步提高中國小教育質量。 各地要根據國家要求推進義務教育新課程的實施,紮實推進素質教育。中國小在實現國家規定的基礎教育基本要求時,要緊密聯繫農村實際,突出農村特色,開發多樣化的、有特色的地方和校本課程。對國中學生進行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培訓,實行開放的辦學模式和培養方式,切實培養各級各類人才。積極推進農村普通國中試行“綠色證書”教育,加強“綠色證書”教育師資和生產實習基地建設。
要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團隊精神、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社會公德、法制、誠實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要改進德育工作方式方法,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要加強德育的實踐環節,建設和管理好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和社會實踐基地。
要建立以促進學生髮展為目標的學生評價體系,有利於促進教師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提高的教師評價體系和有利於提高學校教育質量的學校評價體系,改革國中升高中考試和招生制度。要建立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制度,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研究活動,及時解決教學實踐中的困難和問題,總結、推廣教學經驗,探索教學規律,不斷提高教師教學水平,不斷提高中國小課程建設與管理能力。
9.切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各地要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充分考慮中國小的實際情況,抓緊完成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保質保量地為農村中國小配備教職工。要努力提高中國小教師的學歷水平,到2007年,國小教師、國中專任教師要全部符合國家規定學歷,新補充的國小、國中教師有50%以上分別達到專科和本科學歷。要積極實行教職工全員聘任制,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要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努力杜絕教師嚴重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要嚴把教師入口關,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人員擔任教師,優先聘用具備教師資格且學歷層次較高的高等學校畢業生。要建立國小短線教師流動教學制度,保證國小能夠按照國家規定開齊課程。要建立以課程改革為主要內容的教師定期培訓和校本培訓制度,使教師掌握課程改革精神和必備的教學技能。要大力加強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儘快在縣域內形成一支以中青年教師為主、學科門類比較齊全的骨幹教師隊伍。嚴格按照任職條件聘任國小、國中校長,並把公開選拔、平等競爭、擇優聘任作為主要的選拔任用方式。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和定期提高培訓制度。
10.大力推進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 要充分認識信息技術教育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實現農村教育跨越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組織實施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充分利用國中計算機教室、國小衛星教學收視點和國小教學點的教學光碟播放設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要高度重視信息技術課程建設,加強教育資源和軟體開發,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到硬體軟體一起抓。農村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要積極為農村“三教統籌”、“農科教結合”、農村黨員幹部教育、掃盲教育、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農村信息化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等服務。
11.切實保障弱勢群體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各地要建立完善資助家庭貧困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制度,到2007年,力爭使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學生都能享受“兩免一補”(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努力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貧失學、輟學現象。要建立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普及程度。要進一步提高女童國中階段入學率,在達到義務教育基本要求的基礎上,開設適合女童需要的課程,有關助學資金要注意適當向女童傾斜。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對返回原籍就讀的學生要及時辦理就學手續。
12.進一步提高中國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積極推進計算機學籍管理;要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健全重大傷亡事故報告制度,降低重大事故發生率;要加強校園文化建設,規範學校管理,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創造良好育人氛圍,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加強行政、後勤管理,為教學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和良好保障;要根據農村中國小辦學特點,改進學校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建立社區、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制度。

加強領導

進一步做好“兩基”鞏固提高督導評估工作
13.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規劃工作, 保證“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順利開展。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領導,將“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規劃、有措施、有經費保障、有檢查落實。
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轄區內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的規劃、目標、實施步驟和措施;要建立任務目標責任制,將“兩基”鞏固提高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縣,以縣級(市、區)為單位組織實施;要建立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專項考核制度,將其納入對縣級人民政府的考核體系,每年考核一次。地市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兩基”鞏固提高規劃,督促縣級人民政府認真組織實施,並採取切實措施支持困難縣的“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縣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兩基”鞏固提高工作負主要責任,要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劃和要求,制定鞏固提高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鞏固提高工作的重點內容和基本要求,並制定切實措施予以落實;要統籌縣域內的教育資源,調動鄉級人民政府的積極性,把“兩基”鞏固提高工作抓緊抓實。
14.進一步做好“兩基”鞏固提高督導評估工作。 國家教育督導團制定“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督導評估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督導評估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農村地區“兩基”鞏固提高的督導評估工作。國家教育督導團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將結果以督導公報形式向社會發布。督導評估結果要作為考核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和專項撥款、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形成鼓勵各級積極進取的機制。國家將對“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先進縣(市、區)給予表彰獎勵,省、市級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表彰、獎勵制度。“兩基”主要指標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縣(市、區)要限期整改,整改後經複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縣(市、區)”稱號,並責成其重新申報“兩基”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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