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規章的決定》經2000年11月15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修改,現予發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暫行規定(2000)
- 頒布單位:吉林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0.11.20
- 實施時間:2000.12.01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規章的決定》經2000年11月15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修改,現予發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經2000年11月15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修改,現予發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2000年11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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