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設工程報建和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1993.11.01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建設工程報建和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3年11月01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肥市建設工程報建和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1993.11.01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頒布。
《合肥市建設工程報建和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1993.11.01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報建和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促進建築市場的公平競爭,確保工程質量和提高投資效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經合肥市政府同意,現將《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建築工程招標投...
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是一項由合肥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招標投標活動,最佳化政務發展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資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合肥招標投標中心進行的招標投標、拍賣、競價等(以下統稱招投標)各類...
安徽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1998年12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1號發布 根據2002年3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等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8年4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暫行規定〉等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7...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而制定的辦法。修訂信息 2018年9月28日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
第一條 為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以下簡稱工 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 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 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
《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是1994年8月13日建設部發布的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有效掌握建設規模,規範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程式管理,統一工程項目報建的有關規定,達到加強建築市場管理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等固定資產投資...
《建築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建築工程設計市場,最佳化建築工程設計,促進設計質量的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00年10月18日發布並實施。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2號 《建築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已於2000年10月8日經第31次部常務...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是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建設工程項目通過法定的程式和方法吸引承包單位進行公平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建設工程任務的行為。建設工程法定招標的範圍、招標方式和交易場所 一、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範圍 《招標投標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
合肥市建築管理處負責本市建築市場管理的日常工作(以下稱市建築管理部門)。其具體職責是:(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建築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建立健全建築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範建築市場交易行為;(二)負責建築工程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服務單位的資質審查工作;(三)負責對建築工程報建、發包、承包和招...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安徽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皖政秘〔2022〕1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是指使用合肥市各級預算安排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建設活動,包括新建、...
《合肥市城市建設工程規劃審批辦法》在1991.10.17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使我市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審批工作規範化,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合肥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含道路、橋樑、鐵路、人防、地下...
第十條 建設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的,招標標底應當依據預算定額、工程類別等編制,或者採用工程量清單的形式編制。建設工程依法實行直接發包的,工程預算造價由發包、承包雙方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圖預算的基礎上,結合建設期間價格變動等因素確定。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類別由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核定,具體核定辦法由省人民政府...
招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市招投標工作的組織領導;招管辦行使對招投標的監督管理職能,受理交易過程的爭議和糾紛,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招投標中心依法承擔委託招投標交易項目的具體操作,是全市建設工程、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土地出讓等招投標項目的操作平台。職能概述 合肥市招標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招標投標...
本辦法所稱的抗震設防要求,是指國家和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制定或者審定的,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抗禦地震破壞的準則和技術指標,以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動參數進行表述。本辦法所稱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根據對建設工程地區或場址周圍的地震地質、地球物理、地震活動性、地形變等研究,採用地震危險性機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應...
1、依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法,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式和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制度與工作部署,認真、高效地做好以市政路橋項目為主的工程建設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2、負責工程施工契約、工程監理契約、設備採購契約、技術服務契約以及廉政協定、計生工作責任狀簽訂工作。3、負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證書及...
職能概述 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招管局)是主管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我市建設項目交易、土地交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對建設項目交易、土地交易(含二級市場)、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各類交易活動的...
第一條 為規範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工程)勘察、設計行為,保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維護建設單位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勘察,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水文等要素進行勘探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範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
本條例所稱公共資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資源交易活動,包括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資產交易等。第三條 公共資源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領導,制定...
福建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發布的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維 護建築市場秩序,實現公正、公平競爭,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和提高投資效益而制定的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維 護建築市場秩序,實現公正、公平競爭,確保...
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的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立招標投標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招標投標各方的合法權益的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立招標投標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護招標投標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和有...
第一條 為了規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招標投標活動,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建設...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採購,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管理職責)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主管部門。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投標辦)負責招標投標活動的具體工作。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其...
《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1995.04.13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以下簡稱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規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交易行為,促進本市建築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建設部《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
《安徽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和勞務合作管理細則》是為規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加強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管理,保證工程質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水運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細則。發布通知 安徽省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