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機構改革方案

合肥市包河區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2月22日,包河區委四屆十一次全體(擴大)會召開,《合肥市包河區機構構改革方案》經市委審核後,已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現已進入組織實施階段。

機構改革,機構設定,區委機構,政府機構,其他改革,編制管理,

機構改革

此次機構改革,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主要機構及其職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市機構改革有效銜接,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機構設定

此次機構改革,包河區共設定區級黨政機構37個,其中黨委機構13個、政府工作部門24個。其他各項改革,也將統籌推進。到2019年3月底前,包河區機構改革工作將基本完成。

區委機構

包河區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2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區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區委機構分別是: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統一戰線工作部、政法委員會、政策研究室、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老幹部局、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督查考核辦公室。

政府機構

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體育局、科學技術局、經濟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商務局、文化和旅遊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信訪局、政務服務管理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其他改革

此次包河區機構改革除黨政機構外,還涉及人大、政協、群團、事業單位以及基層管理體制、綜合行政執法、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和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等8項改革任務。
該區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分別對人大、政協機構設定進行最佳化調整。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面,組建區檔案館,將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區直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區招商局更名為區投資促進中心、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更名為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等。承擔行政職能的區級事業單位改革納入此次黨政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同步實施。
基層管理體制方面,包河區將整合最佳化鎮、街道黨政機構和事業站所,設立綜合性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
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面,該區將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方面,將持續簡政放權,深入開展“證照分離”“多證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

編制管理

此外,包河區還將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全面清理限額外設定的行政機構,規範管理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派出機構,杜絕掛牌機構實體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