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統計局

合肥市包河區統計局是合肥市包河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承擔《統計法》執法部門的職責。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和規範全區統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對全區各單位的統計督查和對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監審,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
(四)牽頭區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和其他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收入、常住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全區各單位的經濟、社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
(八)組織實施城鄉一體化考核監測,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全面實施“四大工程”,改革統計調查方法,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全區各單位的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指導全區統計幹部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各單位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報名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沈華良(局長、黨委書記):主持統計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辦公室和黨支部工作。
衛菊梅 (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工青婦、商貿、人口和科技專業以及市調查隊相關工作。
司秀華(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綜合、核算、服務業、工業、農業、能源以及市調查隊相關工作。
劉斌(普查中心主任):分管名錄庫、投資、建築業、房地產和法規工作,協助沈華良同志處理分管工作。

內設機構

區統計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考核、檢查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負責起草有關黨務、政務檔案、報告和局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等;
2、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檔案、傳送和公文把關等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財務、資料管理、信訪、外宣、保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
3、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
4、負責組織管理統計登記和年檢工作,承擔統計調查項目管理工作;
5、承擔轄區統計人員培訓和統計資格證核發工作;
6、負責信息有關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
1、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諮詢建議;承擔統計信息編髮和統計社會諮詢服務以及統計數據發布管理工作;
2、負責各類綜合統計資料的編輯;承擔全區生產總值核算工作;負責投入產出調查和核算;負責街鎮(大社區)綜合評價考核,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制度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指標數據的整理、審核工作;負責落實科學發展觀綜合考核評價等有關指標數據的整理、審核工作;
3、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及農村個體投資統計調查的組織實施;負責建築業增加值的測算,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4、負責全區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承擔農業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統計調查;負責全社會能源消費統計核算工作;
5、組織實施對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
6、負責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民眾安全感、大城市月度勞動力調查、勞動工資等統計調查,承擔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
7、負責全區文化產業、科技活動和合蕪蚌自主創新等統計調查;
8、牽頭對全區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收集、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統計數據;
9、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績效考評。
(三)服務貿外科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區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服務業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
2、負責全區批發與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外資和旅遊等統計數據;
3、牽頭組織實施全區R&D清查工作;
4、開展服務業統計分析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
5、綜合收集、整理和管理有關行業、部門的服務業統計工作,指導全區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
6、負責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資料的收集、整理、審核、評估等工作;
7、對接市城調隊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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