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教育體育局

合肥市包河區教育體育局是合肥市包河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區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及教育、體育綜合改革等工作;
2、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社區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編制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招生計畫並指導實施;
3、負責轄區內公辦中國小、幼稚園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工作;負責審批和管理民辦國中、國小、幼稚園及中等以下非學歷培訓機構;
4、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5、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牽頭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學校規劃、教育收費項目、標準;指導和檢查全區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和教育經費項目執行情況等;
6、審定區屬學校基本項目建設、投資規劃和教育設施、裝備添置等;負責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統計和幫困助學工作;
7、負責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福利和人事工作,負責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人員招錄、聘任以及教職工的管理、指導、培訓工作;
8、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繼續教育和支教工作;指導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內部管理體系和分配製度改革;
9、負責區屬學校和直管單位普法、宣傳、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綜合治理工作以及群團組織工作等,指導和檢查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10、組織和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指導所屬各類教育學術團體的工作;
11、承辦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12、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各行業、部門和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的發展;
13、負責區級體育事業經費計畫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並負責管理工作;
14、指導並協調全區教育、體育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性體育賽事工作,組織參與國家、省、市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蔣永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計財、審計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掛)鄭春強同志: 分管文明創建、計財基建(會計核算、學生資助管理)、藝術教育、教育信息化(電教與裝備)、工會、團隊、婦工委、關工委、退教協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高俊同志: 分管學校體育、社會體育、教育督導、學前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 教科研、語言文字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吳家良同志: 分管辦公室、宣傳、組織人事、紀檢、法制安全、信訪維穩工作
副局長(掛)陳罡同志: 分管基礎教育、社區教育、成人教育、衛生教育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管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信息編髮、文書檔案和車輛管理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督辦區委、人大、政府、政協安排部署的有關工作及人大代表意見、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創建和文明城市創建活動,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統籌、管理機關財產,承辦全局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局對外聯絡。
2、組織人事科
協助黨委做好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的組織發展、黨員管理和評先、評優表彰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幹部的考察、調配、任免、培訓、獎懲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傷殘認定、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所屬各單位年度用人招聘計畫,統籌規劃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學歷達標工作,負責所屬中國小、幼稚園師資的聘任、調配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指導所屬單位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所屬單位教職工職稱評審、聘任工作,組織實施面向社會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所屬各中國小、幼稚園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統計工作。
3、計財基建科
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各類學校規劃、校舍建設維修和校園綠化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規劃與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財務預算和決算工作,管理預算外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收費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經費籌措工作,編制教育附加專項經費使用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工作,編制(上報)區教育系統經費報表,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和改革,負責教育系統會計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審計、教育內審和教育基建竣工決算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及其管理工作,負責區會計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的管理工作。
4、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規劃並負責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參與全區中國小、幼稚園規劃布點建設工作,制定中國小、幼稚園招生計畫,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學校的招生、轉學、學籍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的常規管理,規範中國小、幼稚園辦學行為,督促中國小、幼稚園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課程計畫、落實課程方案,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實施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對全區中國小、幼稚園進行檢查、評估、視導,指導各中國小、幼稚園開展國防(含學生軍訓)、科普教育、環境教育、藝術教育、衛生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相關街(鎮)開展社區教育,促進全區職業教育的發展。
5、體育科
宣傳、貫徹《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工作,制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組織協調學校參加國家及省、市、區有關體育、衛生、藝術等方面的競賽及交流活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學校,企業、機關、社區以及老年人、幼兒、傷殘人等體育工作,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對區級體育社團進行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負責對相應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培訓、審核和審批,負責監督檢查區公益健身設施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國民體質監測規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定期做好國民和學生年度體檢、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協調、督促各校做好流行性疾病的有關防控宣傳工作。
6、法制安全科
負責全區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擔教育法律事務,做好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指導、督促區屬學校依法治校,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健全和完善區教育局及區屬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教育系統安全防範工作,指導、督促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消防、交通、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保護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髮生在學校內的案件及各種突發事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檢查、督促學校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做好中國小、幼稚園信訪、穩定工作。
7、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貫徹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教育督導法規,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導工作制度,負責對區政府有關部門、街(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全區各學校貫徹教育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和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受理對全區教育系統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對招生、考試、收費、採購、招標、職評、人事代理等工作執法進行監察,配合局紀委做好案件查處等工作。
8、學前教育科 社管辦
指導全區幼稚園的常規管理,規範幼稚園辦學行為,督促幼稚園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保教計畫,落實保教活動方案,全面推進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對全區幼稚園進行檢查、評估、視導,負責全區民辦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常觀管理工作,具體落實全區民辦中國小、幼稚園以及中等以下非學歷培訓機構的申報、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和年檢、監督管理工作。
9、教學研究室
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學管理、指導和研究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科研課題的申報、管理和指導,負責組織中國小、幼稚園教學研究和教學評比活動,探索教研新模式,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教學專項調研等工作,負責全區各學科教學專業委員會、名師工作室和教育教學管理協作片日常管理,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10、 電教與裝備中心
統籌安排全區中國小教育裝備及管理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化的規劃、建設、套用、推廣等工作,承擔中國小現代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工作,指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科技競賽活動,負責《包河教育體育網》的技術、安全與維護工作,指導、管理學校網站工作,承擔重大教育活動的攝影、攝像工作,影像資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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