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財政局

合肥市包河區財政局是合肥市包河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金融、國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
二是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和撥款。
三是組織全區制定國庫資金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制度辦法,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定,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四是管理和監督全區經濟發展社會保障等支出,牽頭負責全區民生工程項目;參與投資、住房、勞動工資、物價、科教、公費醫療、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改革。
五是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六是負責全區的金融及政府投融資管理。
七是負責全區非稅收入管理。
八是負責全區財政監督和財政系統內部監督,負責全區村級財務監督和指導。
九是監督和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執行會計法律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局黨組書記周明潔:主持全局(投融資管理中心)工作,主管監督檢查室
黨組成員陳愛群:分管預算科(預編辦)、會計科、稅源管理中心
副局長汪云:分管行政事業科,負責民生工程(民生辦)工作、雙創工作
副局長唐軍:分管辦公室、國庫科、區政府採購中心,協管預算科(預編辦)

內設機構

辦公室(含民生辦):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會議記錄、綜合性材料的撰寫、信息宣傳、公文收發流轉、檔案管理、印章保管、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保密管理工作;負責會議通知及上級布置工作任務的傳達,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及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辦公用品購置保管、公務接待安排、公務用車管理;負責黨建、人事信息管理、老幹部服務、全局性教育培訓、人事考核、評比表彰及機關活動的組織安排;牽頭全區民生工程相關工作。
預算科(預編辦):負責財政體制、預算管理等綜合性政策的研究制定;牽頭組織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提出全區收支預算的編制方案與調整建議,制定全區預算編制方案,對業務科室上報的部門預算草案,結合本級可用財力情況審核匯總,報區政府、區人大審議批准後批覆單位;負責辦理市、街鎮年終結算;負責預算指標管理,建立預算指標賬務系統,及時做好指標分解、下達、審核、調整,按月開展指標核對;牽頭做好預算支出執行率統計,撰寫預算執行分析報告,負責財政支出進度考核與通報工作;統一管理部門預算編制軟體,統一編制基本支出預算,制定相關定額支出標準,辦理基本支出追加;負責全區津補貼管理工作,提出津補貼管理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對口單位預算編審、預算執行、決算報表審核、決算核查、財務指導及相關對口服務工作;指導財政所建設和業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財政同級審及其他審計工作;負責全區稅源管理及相關工作。
國庫科:負責區級國庫管理,制定國庫資金管理相關制度,提出國庫資金調度、管理建議,負責與人行單據傳遞,辦理國庫資金退庫;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指導街鎮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專戶管理,做好專戶資金撥款、核算工作;及時編制財政收支報表(周、旬、月報),做好賬務核對工作;負責布置、審核、匯總上報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以及權責發生制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全區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制定、執行非稅收入管理相關政策,辦理非稅收入繳、退庫,負責非稅票據發放、核銷等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單位保留銀行賬戶的跟蹤監管,提出開設或撤銷的建議。
經濟建設管理科:負責對口單位部門預算的編制、項目經費的審核以及所有報表的編制;負責對口單位部門決算編審工作;負責審核批覆對口單位項目經費用款計畫,建立指標管理台賬和專戶備查賬;會同對口單位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審核提出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建議,提出專項經費追加調整以及結轉結餘資金使用的建議;負責大建設、公益性項目、保障性住房、征地事務補償等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出讓金、耕地占用稅返還資金的核對、確認、結算工作;負責財政一事一議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農發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打卡發放工作;負責涉企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級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的牽頭編報工作。
行政事業管理科:負責對口單位部門預算的編制、項目經費的審核以及所有報表的編制;負責對口單位部門決算編審工作;負責審核對口單位項目經費用款計畫,建立指標管理台賬和專戶備查賬;會同對口單位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審核提出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建議,提出專項經費追加調整以及結轉結餘資金使用的建議;牽頭負責政府購買服務、三公經費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單位預決算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區級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等行政運行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出國境經費審核管理工作。
監察室:負責擬定和執行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負責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及單位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財政局各科室和所屬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陽光村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統一制定監督檢查計畫,牽頭協調各科、室(辦)對外監督檢查工作;牽頭涉企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區財政規範性檔案出台的審核;負責處理違反財經紀律的信訪案件,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的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法紀的宣傳教育。
國資管理科(金融科):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編制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參與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定編管理工作。負責金融及政府投融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小貸公司、擔保公司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全區企業融資的服務協調工作,指導轄區內企業直接融資,對擬上市、進入“新三板”企業信息進行動態監管;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建立並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監管投融資資金的使用及還款情況。
區會計核算中心(國庫支付中心):辦理全區各單位資金結算業務;監督各單位預算指標與用款計畫執行,承擔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
區稅源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全區稅源管理組織網路;制定稅源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稅源管理信息平台,收集、匯總、分析涉稅信息;
區政府採購中心:負責全區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政府性採購招投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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