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是2023年5月合肥市商務局發布的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合肥市商務局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5月9日,合肥市商務局發布《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商務部分)》。

內容解讀

“商務15條”明確,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外,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註冊且正常申報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主體;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範圍內組織實施。

內容全文

(一)支持發展首店經濟
政策條款:對當年新開業的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根據品牌影響力、投資、營業收入等考評結果,分檔給予投資主體最高20萬元—5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當年新入駐我市的零售、餐飲品牌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根據品牌影響力(首店層次、品牌榮譽)、投資額、月均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等綜合考評排序,對排名前5位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6—10位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11—20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獎補條件:1.獎補對象須為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首店投資主體;2.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指在中國、安徽行政區域內的首家實體門店(含專櫃);3.首店品牌須為零售、餐飲品牌;4.首店於當年正式營業;5.首店具備1年及以上入駐協定(或租賃契約);6.政策有效期內首店裝修投資額達50萬元(發票不含稅金額)。註:本條獎補對象不受“在本市區域內註冊且正常申報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的限制。
對於滿足以上條件的按照評分標準進行專家綜合考評排序,相關材料見附屬檔案3。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繫方式: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
(二)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提質升級
政策條款:對市級以上特色商業街區,根據投資、企業培育、品牌招引等方面運營考評,按運營成效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市級及以上特色商業街區,根據當年度改造投資、限上企業培育、首店及“老字號”品牌招引、促消費活動開展等綜合考評排序,對排名第1位的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2—4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排名5—9位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獎補條件:1.獎補對象須為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街區建設方或運營方,如兩者不一致,由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確定一家主體申報;2.街區為市級及以上特色商業街區;3.當年度街區進行建築立面、景觀雕塑、休閒設施、夜間亮化、智慧型化設施及系統改造等方面的建設改造投資額不少於50萬元(發票不含稅金額);4.政府直接投資改造項目不予支持。
對於滿足以上條件的按照評分標準進行專家綜合考評排序,相關材料見附屬檔案4。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繫方式: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
(三)支持樓宇經濟規模發展
政策條款:對運營服務能力突出的商務樓宇管理團隊根據其經濟指標增長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考核評估達到優秀等次的單體商務樓宇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獎勵。
獎補條件:單體商務樓宇在當年的考核評估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繫方式:樓宇經濟處
(四)鼓勵製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銷售公司
政策條款:對製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的銷售公司,當年商品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製造業企業當年在合肥新成立的製造業銷售公司,並納入限上零售額統計的,當年商品零售額滿5000萬元獎勵30萬元,在此基礎上商品零售額每增加2500萬元獎勵15萬元,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當年新成立的限上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3.申報主體為“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台”納統企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於“批發業(F51)、零售業(F52)”;4.申報主體的母公司或實際控股股東為製造業企業,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台”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於“製造業(C)”。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請表(附屬檔案1,以下簡稱“政策資金申請表”);2.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屬檔案2,以下簡稱“承諾書”);3.申報主體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申報主體當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台中下載);5.申報主體當年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6.申報主體的母公司或實際控股股東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台”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截圖;7.申報主體與其母公司或實際控股股東的股權關係相關材料。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市場運行調節處
(五)激勵住餐企業增長
政策條款:對住宿餐飲企業年營業額超3000萬元且增速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年營業額達到3000萬元、1億元、3億元以上的限上住餐企業,且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分別給予5萬元、15萬元、30萬元不同等次獎勵。
申報條件:1.申報企業為合肥市範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住宿、餐飲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營業額3000萬元以上且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3.當年新入庫企業視為其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4.申報主體沒有完整的上個年度營業額數據且上個年度營業額數據低於下個年度營業額數據的,視為其增速超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
申報材料:1.政策資金申請表(附屬檔案1);2.承諾書(附屬檔案2);3.申報主體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申報主體當年和上個年度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商貿服務管理處
(六)支持內陸港、航空港、水運港等發展
辦法另行出台
(七)支持會展經濟發展
政策條款:支持舉辦全國性巡迴展覽和國際性、全國性展覽,根據展覽面積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30萬元最高300萬元補貼。支持舉辦市重點產業鏈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類展覽,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20萬元最高200萬元補貼。支持舉辦單場規模2萬平方米以上的消費展,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10萬元最高60萬元補貼。
具體內容:
1.支持舉辦全國性巡迴展覽和國際性、全國性展覽,根據展覽面積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30萬元最高300萬元補貼;
2.支持舉辦市重點產業鏈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類展覽,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20萬元最高200萬元補貼;
3.支持舉辦單場規模2萬平米以上的消費展,給予組展企業每萬平方米10萬元最高60萬元補貼。同一組展企業舉辦同一類型消費展,首次按100%補貼,再次按80%補貼,第三次以後按60%比例補貼。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展覽申報主體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展覽項目的主辦單位、機構等;受主辦單位、機構等書面委託的承辦單位。一個展覽項目由一家單位負責申報。
2.展會類型:展會類型分為全國性巡迴展覽、國際性展覽、全國性展覽、專業類展覽、消費類展覽。
3.申報材料:為方便相關職能部門組織核展工作,項目採取預申報與正式申報相結合方式實施。
(1)項目預申報。於展會前一個月報送合肥市支持會展經濟發展項目獎補資金申報材料清單(附屬檔案5)。
(2)正式申報。於次年1月31日前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所有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並裝訂成冊。逾期不予受理。
備註:
1.以上展覽面積均指單場室內面積,超過1萬不足1.5萬平方米的,按1萬平方米補貼;超過1.5萬不足2萬平方米的,按1.5萬平方米補貼。以此類推。(如實際展覽2.9萬平方米,則按2.5萬平方米計算)。
2.申報主體不受“在本市區域內註冊且正常申報納稅的企業”限制。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市貿促會會展處
(八)支持企業“走出去”
政策條款:對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的,按實際投資額(完成營業額)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
1.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
具體內容:對境內企業當年度向其境外企業實際投資額達150萬美元以上的單個項目,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對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在市級境外經貿合作區內開展投資的項目,一次性給予獎勵4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70萬元。
申報條件:①對外投資項目需經商務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登記,在項目所在國(地區)依法註冊、登記或備案,項目依法生效。按照《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的規定報送統計資料;②申請資金支持的項目所有費用實際發生及項目執行應在當年度完成。
申報材料:①政策資金申請表(附屬檔案1),②承諾書(附屬檔案2)及3年無違規行為承諾書;③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④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申請表(附屬檔案6);⑤境外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複印件;⑥境外企業註冊檔案或契約商務部分條款(外文需翻譯件);⑦當年度資金投入相關材料(境外匯款申請書);⑧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意見。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2.支持對外承包工程企業
具體內容:對當年度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超1億美元且保持同比增長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註:與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條款就高不重複享受)
申報條件: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需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系統進行企業信息登記,按照《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制度》的規定報送統計資料,當年度報送的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超過1億美元且保持同比增長。
申報材料:①政策資金申請表(附屬檔案1);②承諾書(附屬檔案2)及3年無違規行為承諾書;③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④合肥市“走出去”促進資金申請表(附屬檔案6);⑤備用金繳存材料或保函複印件;⑥對外承包工程當年度營業額項目契約和上年度營業額項目契約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系統備案記錄截圖;⑦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系統填報的當年度和上年度對外承包工程營業額截圖。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對外經濟合作處
(九)鼓勵契約外資到資
政策條款:對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上一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房地產業除外),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不高於1%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最高600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管理團隊40%);對已落戶的境外世界500強企業投資成立企業到資的,獎勵上限提高至800萬元;對首次引進的境外世界500強投資成立企業到資的,獎勵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
申報條件:企業上一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500萬美元及以上。
申報材料:1.合肥市外資激勵資金申報表(附屬檔案7);2.承諾書(附屬檔案2);3.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申報主體上年度契約外資到資材料的複印件:FDI入賬登記表或其他法律認可的實到外資材料、出資證明書;5.與項目申報有關的其他材料。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外商投資促進處
(十)支持引進世界500強企業
政策條款: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法人企業並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具體內容: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法人企業(房地產業除外)並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我市設立的法人企業並實際運營。(註:與鼓勵契約外資到資條款就高不重複享受)
申報材料:1.合肥市外資激勵資金申報表(附屬檔案7);2.承諾書(附屬檔案2);3.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境外世界500強股東在500強榜單上的排名及與申報單位股權關係圖;5.企業在本市實際運營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經營住所購置或租賃材料、員工社保代繳等相關材料;6.與項目申報有關的其他材料。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外商投資促進處
(十一)鼓勵服務外包在岸、離岸業務規模發展
政策條款: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3500萬美元、離岸執行額超過1000萬美元,且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檔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
1.對年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達3500萬美元(含3500萬美元,下同)、6500萬美元、1億美元及以上,連續兩年實現增長且當年度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
2.對年服務外包離岸執行額達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下同)、3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及以上,連續兩年實現增長且當年度增速超過20%的服務外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
以上政策不同時享受。
獎補條件:1.企業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服務外包及軟體出口信息管理套用”系統(以下簡稱商務部業務系統)中註冊(備註:本市區域內註冊且正常申報納稅,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也可申報);2.獎補對象執行額均以商務部業務系統核准的為準;3.當年度在商務部業務系統中新註冊的獎補對象,執行額視同連續增長且增速超過20%;4.獎補對象應確保不在失信行為有效期內(可登錄“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平台查詢)。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繫方式:重點服務業拓展處
(十二)鼓勵企業升限入統
政策條款:對當年入統且銷售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當年入統且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合肥市範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商貿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3.當年新註冊成立的企業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視為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4.申報主體沒有完整的上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數據且上個年度數據低於下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營業額)數據的,視為其同比增速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政策資金申請表(附表1);2.承諾書(附屬檔案2);3.申報主體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經專業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企業利潤表當頁需加蓋第三方機構公章);5.申報主體當年和上個年度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市場運行調節處
(十三)激勵零售批發企業擴大規模
政策條款:對零售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
1.對限上零售企業年零售額首次達到5億、10億、20億及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並按期入統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不同等次獎勵,20億元以上的每上一個10億元台階增加獎勵1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萬元。
2.對限上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20億、30億、40億及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並按期入統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不同等次獎勵,40億元以上的每上一個10億元台階增加獎勵1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合肥市範圍內通過統計局網上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零售、批發企業;2.申報主體當年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3.當年新註冊成立的企業銷售額同比增速及營業收入利潤率視為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4.申報主體沒有完整的上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數據且上個年度數據低於下個年度銷售額(零售額)數據的,視為同比增速不低於全市行業平均水平。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政策資金申請表(附表1);2.承諾書(附屬檔案2);3.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經專業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企業利潤表當頁需加第三方機構所公章);5.企業首次達到零售額、銷售額等次的材料(以企業當年和上一年度12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為準)。
申報方式:網上申報
聯繫方式:市場運行調節處
市場體系規劃建設處
(十四)支持電子商務企業持續發展
政策條款:對企業年網上零售額超3億元的,按網上零售額增量部分給予企業最高8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限上電子商務企業年網上零售額超3億元,且連續2年實現正增長,同比每增加2000萬元給予該企業10萬元資金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80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台”納統企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於“網際網路零售業(F5292)”;2.申報主體當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3億元,且連續2年實現正增長;3.無同比基數的企業視為實現正增長。
申報材料:1.申請報告及政策資金申請表(附表1);2.承諾書(附屬檔案2);3.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4.申報主體在“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台”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截圖;5.(申報主體)限上法人企業近2年12月統計報表(統計報表需在全國統計聯網直報平台中下載)。
聯繫方式: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管理辦公室籌備處
(十五)支持企業加入重要產品追溯體系
政策條款:對企業銷售全程可追溯產品的數量占比等開展綜合考評,分檔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對重要產品追溯綜合考評達到優秀等次的企業,分檔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獎勵。
獎補條件:超市、配送企業、批發市場、菜市場、屠宰企業等加入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的企業在當年重要產品追溯綜合考評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具體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申報方式:免申即享
聯繫方式:市場秩序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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