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安徽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皖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皖政台〔2018〕78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將《若干措施》的相關情況作了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皖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 發布時間:2018年10月15日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安徽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皖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皖政台〔2018〕78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將《若干措施》的相關情況作了通報。
《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於2018年2月28日由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出台發布。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台辦、發展改革委: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是2019年11月4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台的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台辦2019年12月11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國家發...
2011年8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1〕6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鼓勵台灣同胞投資興業促進皖台合作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加大相關財稅政策支持、加強合作要素保障、促進創新和轉型升級、最佳化投資環境、深化經貿合作、建立健全服務...
(一)關於立法宗旨和適用範圍 《條例(草案)》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堅持以促進和保護台灣同胞在我省投資,推動皖台經濟合作為立法宗旨,與《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定》及我省出台的措施相銜接,明確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保障...
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連居民同等待遇,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遼寧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廣西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廣西居民同等待遇,進一步促進桂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廣西實際,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重慶居民同等待遇,按照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台發〔2018〕1號)要求,依據《重慶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條例》等規定,結合重慶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山東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貫徹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青島市工作實際,進一步促進青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青島發展機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根據國台辦、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檔案精神,現就進一步深化濰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濰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按照2月28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1個發布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簡稱“31條措施”)精神,...
促進在蘇台資企業提質增效,擴大蘇台兩地人才交流與合作,逐步落實台胞來蘇投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享受與江蘇居民同等待遇,深化兩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濱州市台辦、濱州市發改委聯合全市43個部門,發布了《關於促進濱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惠台措施76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容涵蓋促進濱台經貿交流、在濱學習實習創業就業、推動濱台文教交流、便利在濱居住生活等四...
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台發〔2018〕1號)精神,為促進豫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台發〔2018〕1號)精神,為促進豫台...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深化津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9〕1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
7月26日下午廣東省政府舉辦新聞發布會,宣布廣東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促進粵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台48條”)從即日起正式實施。“48條實施意見”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檔案解讀 這些措施既是深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31條措施”)的實際舉措,也是進一步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遵循,體現了北京市服務在北京台胞、與台胞共同分享發展機遇...
《關於促進昆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政策解讀 2020年6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促進昆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
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上海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上海投資、就業、創業、就學、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
《關於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涉及促進魯台經濟合作、促進魯台文教交流、支持台灣同胞在魯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三方面,總計56條,每條措施都由山東省直機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認真落實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廣州特有優勢,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深化湘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湘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湖南居民同等待遇,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四川省9月3日發布實施《關於促進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川台70條”)。內容分兩部分,共70條具體措施,其中,第一部分是“擴大川台經貿合作,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有...
逐步為其在冀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河北企業、居民同等待遇,進一步促進和深化冀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