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連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連投資、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連居民同等待遇,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遼寧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
- 目的: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連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連投資、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連居民同等待遇,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遼寧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連發展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連投資、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連居民同等待遇,促進連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是2019年11月4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台的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台辦2019年12月11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國家發...
《河南省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是河南省制定的實施意見。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台發〔2018〕1號)精神,為促進豫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一、總體要求 全面...
《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於2018年2月28日由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出台發布。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台辦、發展改革委: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關於進一步促進津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46條措施”)是對天津市2018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延伸和拓展。“46條措施”緊扣經濟社會熱點,進一步回應了台胞台企關切,含金量更...
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山東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貫徹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青島市工作實際,進一步促進青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青島發展機遇,...
這是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牽頭組織起草的一部法規,通過地方立法,為對台工作經濟文化等多領域交流合作提供綜合的法制保障,在全國範圍內尚屬首創。2022年9月1日,《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 例》正式施行。條例全文 (2022年7月29...
一、關於經濟交流合作方面 1.台灣同胞在重慶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畫適用與重慶企業同等政策。支持台灣同胞來重慶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在投資、稅收...
市政府台辦、市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5月31日 辦法全文 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
中文名 關於深化漢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 發布單位 武漢市台辦、市發展改革委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與台灣同胞共享武漢發展成果,為台灣同胞在武漢投資、學習、創業、就業、...
逐步落實台胞來蘇投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享受與江蘇居民同等待遇,深化兩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精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關於促進昆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政策解讀 2020年6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促進昆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
濱州市台辦、濱州市發改委聯合全市43個部門,發布了《關於促進濱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惠台措施76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容涵蓋促進濱台經貿交流、在濱學習實習創業就業、推動濱台文教交流、便利在濱居住生活等四...
7月26日下午廣東省政府舉辦新聞發布會,宣布廣東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促進粵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粵台48條”)從即日起正式實施。“48條實施意見”由“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
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河北發展機遇,逐步為其在冀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河北企業、居民同等待遇,進一步促進和深化冀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結合我省實際...
2022年1月,安徽省馬鞍山市台辦和市發改委印發《促進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內容簡介 《實施意見》共26條具體措施,分深化馬台經貿和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在馬就業創業、為台胞在馬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三個部分,涵蓋台企、...
《關於促進魯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涉及促進魯台經濟合作、促進魯台文教交流、支持台灣同胞在魯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三方面,總計56條,每條措施都由山東省直機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
市知識產權局、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局、市中醫局、市投資促進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證監局、北京銀監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文聯等單位同意,研究出台《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
進一步深化湘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湘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湖南居民同等待遇,根據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實施...
認真落實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台發〔2018〕1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廣州特有優勢,進一步深化穗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廣州投資、就學、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本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