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人,法學通用術語。在伊斯蘭教法中,指有資格接受贈與者。原則上任何人均有權接受贈與。但如系未成年者或精神病患者,應由法定監護人(如父親)代為接受和保管...
贈與人,法學通用術語。在伊斯蘭教法中指有贈與資格者。教法規定,凡神智健全的成年穆斯林皆有資格;婦女同男子有同等權利,女子不因結婚而喪失贈與權。 ...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契約法》第186條規定了贈與人...
丹麥贈與稅指的是丹麥對近親之間贈與財產徵收的一種稅。以贈與人為納稅人,徵稅對象是納稅人贈與的位於丹麥的不動產,按贈與財產的市場價格計算徵收。根據贈與人與...
保加利亞贈與稅指保加利亞對贈與財產徵收的一種稅,徵稅對象為無償贈與的動產和不動產。動產包括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 納稅人一般是財產贈與人,在取得協定的情況下,...
2・贈與契約的分類 2・1・實踐贈與契約和諾成贈與契約 2・2・普通的贈與契約和附義務的贈與契約 2・3・受贈人確定的贈與契約和受贈人相對不確定的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將共有房屋贈與他人屬於夫妻另一方的部分應屬無效的批覆》在1987.08.0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日本人紀平孝訴湖南省人民醫院贈與一案的答覆》在1989.05.22由最高法院頒布。...
元·佚名《凍蘇秦》一:“豈不聞寶劍賣與烈士,紅粉贈與佳人。以先生之才,怕不進取功名,易如拾芥。但恐禮物微鮮,不足供長途之費耳。”...
第十三條 捐贈人捐贈財產興建公益事業工程項目,應當與受贈人訂立捐贈協定,對工程項目的資金、建設、管理和使用作出約定。捐贈的公益事業工程項目由受贈單位按照國家有...
受贈人接受捐贈後,應當向捐贈人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據,將受贈財產登記造冊,並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
第二條 華僑、華僑社會團體、華僑投資企業(以下稱捐贈人)自願無償地向四川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以下稱受贈人)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
捐贈人捐贈的進口物資,由受贈人向市、州、地人民政府僑務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由市、州、地人民政府僑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送省僑辦審批。...
深圳經濟特區捐贈公益事業管理條例是為保護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合法權益,鼓勵、規範捐贈行為,加強捐贈管理,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
(以下統稱捐贈人)自願無償向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受贈人)捐贈財產,用於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環境...
按最高法院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精神,該贈與房屋行為既未辦理過戶手續,又未將產權證明交與受贈人,故該贈與協定不成立。...
受贈人應當向主管部門呈報捐贈報告表、捐贈意思資料或捐贈協定,並根據捐贈人的意思,由受贈人制定專項的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受贈人必須按照實際發生的捐贈情況,制定...
資助目的已經實現仍有剩餘財產的,受贈人或其監護人應及時退還募捐組織。引導捐贈受益人樹立感恩意識,以參與志願服務或在有能力時積極回報社會。(二)培育和發展各類...
“本規定所稱華僑捐贈,是指華僑、華僑社團、華僑投資企業(下稱捐贈人)自願無償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性事業單位(下稱受贈人)捐贈款項和物資,...
“本規定所稱華僑捐贈,是指華僑、華僑社團、華僑投資企業(下稱捐贈人)自願無償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性事業單位(下稱受贈人)捐贈款項和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