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收養子女落戶指南

收養子女落戶需提供證明材料:收養人書面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收養人雙方戶籍證明,收養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基本介紹

  • 辦理對象:公民私自收養的子女落戶
  • 聯繫電話:85053228
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設定依據,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辦理時間,辦理地點,交通指引,

申請條件

1、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實施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
2、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實施後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

辦理材料

1、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實施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辦理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1)收養人書面申請;
(2)公證機關出具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收養人雙方戶籍證明;
(4)收養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2、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實施後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辦理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1)收養人書面申請;
(2)民政部門出具收養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
(3)被收養人戶籍證明;
(4)收養人雙方戶籍證明;
(5)收養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即墨市局審核→青島市局批准→派出所辦結
不在外網上辦理

設定依據

民發132號《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2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魯價費發231號出生申報5元。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辦理地點

即墨市蘭岙路786號市民大廳。

交通指引

乘坐3路12路公車市民大廳站下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