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收養子女登記戶口由公安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登記戶口
- 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辦理地點:瓊中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 流程圖:申請→受理→審核→審批→視窗
- 辦理主體:瓊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
-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 辦理部門:瓊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
瓊中收養子女登記戶口由公安局受理。
瓊中收養子女登記戶口由公安局受理。行使依據《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瓊公通〔2010〕391號)檔案辦理材料1、公證書;2、撫養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居民戶口簿;3、社區(駐村)民警的調查...
湛江收養子女登記指南 法律依據 1、《收養法》;2、《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審批條件 收養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無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年滿三十周歲。有配偶...
1. 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 送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組織作監護人的,提交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3. 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2、被收養人為本市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的,收養人應提交下列有關證件、證明:(1)收養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原因和目的,不虐待、不遺棄被收養人和撫養其健康成長的保證及其他有關需要說明的情況。(2)身份證、戶口簿。(...
(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送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
①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②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棄嬰,兒童在登記前應在《滁州日報》進行公告查找其生父母,60日內未認領的,視為棄嬰(童);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
收養子女登記,需提供收養申請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等相關材料。申報材料 1、收養申請書;2、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
5.登記;6.發證。縣級民政部門只負責辦理中國公民收養登記。資費標準:收養登記費250元(含申請費、調查費、登記費、工本費)。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申報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身份和戶口...
被收養人條件:1、不滿十四周歲的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二、解除收養登記的條件。收養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收養人、送養人和被收養人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
⑸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⑹被收養人撿拾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⑺被收養人撿拾地縣級以上報紙刊登查找該兒童生父母的公告(註:報紙公告時間應滿60日方可辦理收養登記);⑻收養人...
養子女戶口登記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第四十四條 公民個人收養未辦理出生戶口登記的小孩,提交下列材料,由收養人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一)收養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1999年...
⑤收養繼子女時,可以只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民政部《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8〕132號)。收費依據 按當地物價部門審定...
滕州申辦收養子女戶口登記需出具有關證件,申報人要遞交原件和複印件,派出所或戶政科保留複印件,需要各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資料原則上要以微機列印的為準。 辦理條件 (一) 收養人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
南康收養登記辦理指南是南康區制定的辦事指南。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周歲。《...
出生嬰兒登記戶口,需提供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申請人在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向其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申請辦理出生戶口登記。入戶條件 從1998年7月22日之日起出生的小孩可隨父親或母親...
辦理程式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一方不能親自到場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收養登記,委託書應當經過村(居)民委員會證明或經過公證。提交材料 (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
3、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服務對象提供);4、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原件1份,視窗提供);5、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經縣、市公安機關審批同意,辦理落戶手續。對《收養法》修改決定施行後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其他需由社會福利機關辦理入院登記手續,登記集體戶口的,仍按照收養社會福利機關撫養的棄嬰和兒童辦理收養戶口遷移。
2、社區(駐村)民警與補登戶口人員逐個見面,在《公民補登戶口審批表》上如實簽署核查意見。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審批→視窗。服務表格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行使依據 《〈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試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