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2022年4月,《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22年4月
內容解讀
停車設施規劃
每年新增不少於5000個
市中心城區將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中心城區停車資源配置格局,實現停車運營市場化、停車秩序規範化、停車收費合理化、停車服務智慧型化的目標,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合理停車需求。
市中心城區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約45萬輛(小型汽車35萬輛)且持續遞增,停車資源缺口25萬個,南陽市將按照每年新增不少於5000個停車泊位的標準,科學制定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和供給標準。
嚴格落實並提高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的配建標準,建築物配建停車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投入使用,確保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配足停車設施,並按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空間。
結合中心城區停車需求分布和區域場地特點,科學拓展公共停車空間。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遊園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附近,統籌規劃、新建擴建一批公共免費和收費停車設施。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區域或邊角地帶,規劃建設一批小微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
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我市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自有場地設定臨時停車場;收回公共資源特許經營權,依法依規授權市屬城市運營類公司,統一建設和運營。
南陽市將編制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作為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對已批准確定的停車設施規劃,明確項目開工、竣工時間,抓緊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縮小使用範圍。
整治停車秩序
嚴格控制路內停車泊位數
深入研究不同區域停車需求,科學計算路內泊位停放周轉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車場設施數量的前提下,撤除公共停車場周邊200米內的路內停車泊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路內機動車泊位數。
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允許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停車。綜合運用現場查糾、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等方式,依法懲處損毀道路停車泊位以及利用地鎖、石墩等妨礙停車功能等行為,始終保持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嚴管態勢,確保路內停車“順向、入位、規範、有序”。
推進道路以外區域停車秩序規範整治。在確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連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按照“機非分離”的原則,嚴格控制、科學設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泊位。中心城區路緣石以上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確需停車的,停車區域和通道須進行硬化處理,嚴厲查處私設供機動車上下的路緣斜坡的行為。
盤活停車資源
向小區、單位內部挖潛
開展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停車泊位(庫)專項治理,對停車泊位(庫)去功能化、車輛停放混亂、私圈亂占停車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集中治理,通過挖潛、改建、擴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區停車設施資源;鼓勵住宅小區內閒置停車泊位有償對外租賃,確保住宅小區內停車設施正常使用,車輛停放規範有序,停車社會分擔率明顯提升。
與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划進行有效銜接,確保前期規劃用於平時停車的人防工程全部啟用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加快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向社會開放,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部停車設施有餘量、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務對象免費開放停車設施,盤活存量停車資源。鼓勵企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實行錯時開放、有償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增加城市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率。
停車收費差別化
新能源車停車減半收費
根據停車供需差異狀況,我市將按照“路內高於路外、地面高於立體、地上高於地下、商業區高於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積極推動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以提高停車位周轉率。
據市停車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沒有新的收費標準之前,將按照南陽市物價局《關於南陽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車輛臨時停放看管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宛價【2014】68號),停放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小型汽車3元/輛。停放時間超過2小時後:小型汽車每增加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加收1元/輛。隨後將根據停車需要、車場周轉率、道路情況等劃定一類、二類、三類區域,實行差異化收費制度。
對於發現的停車場經營者違規收費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為確保《方案》的實施,南陽市將分三個階段力爭用7個月時間集中治理,進一步理順中心城區停車場審批、備案制度,清理一批設定不合理不規範的停車泊位,查處一批私自圈占、未審批的黑停車場,增建一批立體停車設施,以緩解重點區域停車壓力,並收回公共資源停車管理特許經營權進行市場化運作,逐步形成公共停車良性發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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