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執法文明規範

經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17日印發南通市行政執法文明規範,本規範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行政執法文明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17日
  • 發布單位: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全面規範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著裝、儀容舉止、執法用語以及行為,切實增強行政執法文明程度,堅決杜絕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規範、不文明問題,樹立行政執法隊伍新風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一章 文明著裝規範
第一條 已配發制式服裝和標誌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時,應當按規定著制式服裝,佩戴執法標誌。
未配發制式服裝和標誌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時,應當做到著裝整潔規範。
第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著制式服裝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著制式服裝時應規範佩戴肩章、臂章、胸徽、胸號等標誌,不得佩戴其他與行政執法人員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誌或物品。
(二)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時,除根據實際需要在制式服裝外穿著多功能反光腰帶、反光背心、救生衣等裝備外,不得外罩便服。
(三)制式服裝、鞋帽、領帶等配飾應按季節和氣候配套穿著,不得將不同種類、不同季節的制式服裝混搭,不得與便服、其他鞋類混穿。
(四)著常服、防寒服時,內著配套襯衣,襯衣下擺扎於褲腰內,系制式領帶,戴制式帽子;著春秋執勤服、冬執勤服時,內著配套襯衣,內襯衣物不得外露;著夏裝制式襯衣時,扎制式腰帶,戴制式帽子。
(五)執法人員著制式服裝時應戴制式帽子,在辦公區或者其他不宜戴制式帽子的情形除外。
(六)制式服裝應勤換洗,適當保養熨燙,保證制服乾淨整潔。
第三條 行政執法人員非工作時間,不應著制式服裝。工作時間非因執法活動外出、執行暗查暗訪或者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時,不宜著制式服裝。
第二章 文明儀容舉止規範
第四條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儀容端莊,儀表整潔,展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良好風貌。
第五條 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時應當舉止文明、姿態良好、行為得體。站立時應當端正穩健,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於大腿外側或雙手交疊自然下垂,雙腳併攏,腳跟相靠,腳尖微開。落座時坐姿應當平穩端莊,上身自然挺直,手勢自然優雅,表情平靜溫和。
第六條 行政執法人員徒步外出執勤、巡查時,應當行列整齊有序。駕車巡查、檢查時,應當文明行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禮讓行人。
第七條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充分尊重相對人權利,積極維護其合法權益,並遵守下列要求:
(一)對待前來諮詢或辦理有關事項的民眾和企業,應當熱情接待、耐心解答,不得無故推諉或拖延。
(二)遇到辦事民眾和企業情緒激動或者言行過激時,要冷靜處理,以理服人,不得使用冷、硬、橫、蠻等態度對待辦事民眾和企業。
(三)本人與行政執法事項存在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迴避。
(四)在行政執法活動中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保護個人隱私。
第三章 文明用語規範
第八條 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活動,應當做到用語規範、準確、文明,語音清晰,語速適中。
接待語言應當文明、禮貌、親和、誠懇,做到主動問候、熱情周到、細心詢問、耐心解釋,明確告知權利義務、部門職責範圍和答覆處理結果的方式或途徑,禮貌送別。
通訊語言應當使用禮貌稱謂,準確通報單位名稱和個人身份,認真詢問或者說明來電、去電事由,問話和氣簡潔,答話明確具體,結束通話客氣禮貌。
詢問語言應當準確通報單位名稱和個人身份,告知權利義務,明確詢問事由,筆錄送閱或者宣讀應當全面細緻。
參加聽證語言應當嚴謹、理性、規範,陳述事實、證據、處罰建議等要聲音洪亮,吐字清晰,尊重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辯論應當合法、文明、有理、有節。
第九條 行政執法人員對執法相對人不得使用訓斥性、侮辱性、挑釁性、威脅性、歧視性、敷衍性、誘導性、欺騙性等語言,語氣不得急躁、生硬,嚴禁說粗話、怪話、氣話。
第十條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根據不同執法環境和情況,使用下列規範用語。
(一)通用文明用語
1. 首句用語。您好。
2. 禮貌用語。請、謝謝、您貴姓、對不起、再見等。
3. 稱謂用語。同志、先生、女士等。
4. 接待用語。請進、請坐、請講,請問您找哪位,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助您等。
5. 結束用語。感謝您的協助(配合、理解、支持、來訪),再見。
(二)執法文明用語(以行政處罰為例)
1. 表明身份:您好,我們是××(行政執法主體名稱)的執法人員××和××,這是我們的行政執法證件(出示證件),證件號碼是××,現向您出示。
2. 要求配合調查(檢查):我們根據××(檢查依據)依法對你(單位)進行××(檢查/調查事項名稱)檢查(調查),這是我們的執法證件(出示證件),請您配合。您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如果您認為執法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您有權依法申請迴避,同時您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協助調查,不得阻撓,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問您聽清楚了嗎?是否申請迴避?
3. 音像記錄告知:根據工作要求,我們將通過執法記錄儀對執法工作進行全程記錄,記錄所產生的音像資料將作為視聽資料證據,請您予以配合。
4. 開啟音像記錄:今天是××年××月××日,××(行政執法主體名稱)的執法人員××和××,依法到××單位進行××調查。為保證執法的公正性,本次執法將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5. 開展詢問:現在我們依法就××有關問題進行詢問調查,我們將對詢問情況製作筆錄,請予配合,您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如果您認為執法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有權依法申請迴避,同時您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問您聽清楚了嗎?是否申請迴避?
6. 糾正違法行為:你(單位)××(列舉具體違法行為)的行為違反了《××》(具體法律法規或規章名稱)的規定,請遵守××的規定進行××(具體糾正措施)。
7. 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你(單位)××行為,違反了《××》(具體法律法規或規章名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根據《××》(具體法律法規或規章名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我單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如對處罰有異議,你(單位)有權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陳述和申辯(以及申請聽證),逾期不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這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請您認真閱看,並在送達回執上籤字簽收。
8. 宣告《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實,你(單位)××行為,違反了《××》(具體法律法規或規章名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有××證據予以證明,根據《××》(具體法律法規或規章名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行政執法主體名稱)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你處以××(行政處罰的種類和數額)。如果你(單位)不服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9. 直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行政處罰決定書》,請您認真閱看,並在送達回證上(或此處)簽字簽收。
10. 當事人拒絕簽收《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您拒絕簽收《行政處罰決定書》,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留置送達,並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11. 遭遇當事人謾罵或不配合工作:我們在依法執行公務,對事不對人,請你(們)保持冷靜。如果你(們)有不滿,可以向××部門反映,現在請配合我們的工作。謝謝!
12. 面對妨礙公務行為:請保持冷靜!我們是××(行政執法主體名稱)的執法人員(出示證件),正在依法執行公務,並開啟了執法記錄儀,請配合我們工作!如果你(們)對我們的執法過程有異議,可以直接向××部門或有關紀檢部門反映。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妨礙公務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請您立即停止。
第四章 文明執法行為規範
第十一條 行政執法應當堅持過罰相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杜絕過度執法,依法採取對行政相對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糾正違法行為、實現執法目的。
第十二條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依法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清單制度,廣泛運用政策輔導、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柔性方式執法,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
第十三條 在行政執法中應當為當事人設定並提供合理的期限,不得以過短的期限剝奪或變相剝奪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禁止執法人員和當事人進行程式外接觸。
第五章 文明內務規範
第十四條 行政執法機關及執法辦公場所應當保持整潔,對外辦事視窗應當設有座位、飲水機、辦事指南等便民設施,為民眾和企業提供方便、熱情、文明的服務。
第十五條 執法辦公場所各類指示牌及標識設定應易於辨認,簡明準確,電子提示設備運轉良好,工作現場明亮整潔,公告欄、宣傳欄等宣傳設施美觀大方,公示內容張貼規範、無亂貼亂塗現象。停車場所規範有序,執法用車外觀整潔。
第十六條 執法辦公場所應當乾淨衛生,物品擺放有序。
執法人員執法裝備、衣帽、鞋子等物品應當入櫃或入架。辦公桌一般擺放電腦顯示器、電話等必要物品,不得隨意放置私人物品。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建立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信箱、網址等,受理辦理有關執法投訴舉報。
第十八條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法制機構和監察機構具體負責對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落實文明執法規範情況進行日常檢查。
第十九條 市及各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級行政執法機關文明執法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條 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本規範的,由所屬單位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因執法不文明的行為、語言等造成不良影響的,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可以約談所屬單位負責人,並根據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定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權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規範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內容。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可以依照本規範,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機關文明執法的具體儀容儀表規範、行為規範和語言規範,並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行政執法輔助人員應當參照執行本規範。
第二十四條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行政執法機關對文明執法行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規範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2022年9月19日,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通市行政執法文明規範》(通政辦發〔2022〕89號)(以下簡稱《規範》),現解讀如下:
一、《規範》是在什麼背景下出台的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提出,要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著眼提高人民民眾滿意度,著力實現行政執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厚植為民情懷、提高執法水平”主題教育開展以來,各地各部門開展了系列學習培訓,執法人員文明執法意識進一步提高,但仍缺少制度層面的統一規範。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會印發《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提高行政機關執法能力和水平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要出台全市行政執法文明規範,在文明著裝、儀容舉止、規範用語等方面作出統一規定。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要規範行使行政裁量權,完善執法程式,強化執法監督,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為貫徹落實《綱要》《意見》和《決定》,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人民民眾滿意度,將厚植為民情懷的理念、規範文明執法的舉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制定出台《規範》。
二、《規範》的主要內容
《規範》共七章、二十五條,包括文明著裝規範、文明儀容舉止規範、文明用語規範、文明執法行為規範、文明內務規範、監督檢查、附則等內容。
三、執法著裝的主要要求
已配發制式服裝和標誌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時,應當按規定著制式服裝,佩戴執法標誌。行政執法人員非工作時間,不應著制式服裝;工作時間非因執法活動外出、執行暗查暗訪或者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時,不宜著制式服裝。未配發制式服裝和標誌的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時,應當做到著裝整潔規範。
四、執法文明用語的主要要求
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活動,應當做到用語規範、準確、文明,語音清晰,語速適中。行政執法人員對執法相對人不得使用訓斥性、侮辱性、挑釁性、威脅性、歧視性、敷衍性、誘導性、欺騙性等語言,語氣不得急躁、生硬,嚴禁說粗話、怪話、氣話。
五、如何加強《規範》的貫徹執行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建立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信箱、網址等,受理辦理有關執法投訴舉報。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法制機構和監察機構具體負責對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落實文明執法規範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市及各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級行政執法機關文明執法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將《規範》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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