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今生
20世紀國中國沒有官方的地圖出版機構和審查機制,公開出版的地圖都是私人
編繪的。南海斷續線至遲於 1914年就出現於
私人出版的地圖上。最初是一條自北向南、從中越陸地邊界終點起,出
北部灣,環繞南海,穿過
台灣海峽和東海,直到黃海的中朝陸地邊界的長弧形連續線。此後,該線的範圍逐步南擴,包括了
東沙島和
西沙群島。1933年7月發生法國侵占南沙九個小島(
太平島、
南威島、
中業島、
南鑰島、
安波沙洲、雙子礁等)事件之後,中國官方和民間各界強烈抗議。此後出版的地圖將該線的南端擴至北緯9度左右,將九小島納入線內,並標註“南海九小島”或“
瓊州九島”。
1935年3月22日,
中華民國政府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第29次
會議決議:政區疆域地圖必須畫明東沙、西沙、南沙和團沙群島。1935年4月,該委員會出版的《
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會刊》第1期登載《中國南海各島嶼圖》,明確標繪了南海諸島,將曾姆灘(今曾母暗沙)標在接近北緯4度的位置上,表明中國政府認為其領土最南端至少應在北緯4度。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政府根據1943年12月簽署的《
開羅宣言》和1945年7月簽署的《
波茨坦公告》,1945年10月25日開始收復台灣,隨後則正式收復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
1947年4月14日,內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討論了《西南沙範圍及主權之確定與公布案》,討論結果包括:(1)南海領土範圍最南應至曾母灘,抗戰前我國政府機關、學校及書局出版物,均以此項範圍為準,並曾經內政部呈奉有案,仍照原案不變。(2)西、南沙群島主權之公布,由內政部命名後,附具
圖說,呈請
國民政府備案,仍由內政部通告全國周知,在公布前,由海軍總司令對各該群島所屬各島,儘可能予以進駐。(3)西、南沙群島
漁汛瞬屆,前往各群島漁民由
海軍總司令部及廣東省政府予以保護及提供運輸通訊等便利。
為了使確定的南海領土範圍具體化,1947年12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內政部重新審定南海諸島地名172個,並進行公告。原南沙群島改名為
中沙群島,團沙群島改名為南沙群島。同時還出版了《南海諸島位置圖》,在南海標出
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群島,以南海的地形為
參照物,在南海上劃出了11條斷續線。線的最南端標在北緯4°左右。這就是在中國南海地圖上正式標出的U形斷續線。
1948年2月,中華民國政府將此圖收入《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
公開發行。因該線的形狀像
英文字母“U”,故稱其為“U形線”。
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政府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上這條斷續線,只是在1953年將11段斷續線去掉
北部灣(原也稱
東京灣)2段,改為9段斷續線。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關於
領海的聲明中規定,
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並宣布此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
澎湖列島、
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
中國的島嶼”。至此,就中國立場而言,涉及南海的“九段線”的
法律地位已經明確了。
在1947年民國政府最初的11條斷續線公布套背記之時,當時的
國際社會並未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周邊的
東南亞國家也從未提出過
外交抗議。許多國家包括南海周邊國家以及
蘇聯、日本、法國、德國、英國出版的地圖上也畫上了11條斷續線,並註明歸屬中國。
但在簽署《
舊金山對日和約》時,情況發生了變化。美、英應法國的要求,把西沙和南沙群島的處理包括在條約之中,並同意法國將其盟國———
寮國、
高棉和越南都帶到鞏厚汗備會議上,而中國大陸和中國
台灣卻沒有說捆跨被邀請參加會議。
在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草案中,美、英故意不提
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歸還問題,為以後的南海領土爭端埋下了禍根。更嚴重的是,和約僅寫日本放棄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而沒有明確指出將其歸還中國。《舊金山對日探應契約》為南海周邊新獨立的東南亞國幾故才家提供了爭奪南海領土的機會,為以後的南海爭議埋下了禍根。
1949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地圖沿用1948年“南海諸島
位置圖”上標繪的斷續線,在管轄南海的過程中對斷續線進行了適當調整,但總體位置和走向沒有發生實質變化,逐步形成了南海九段、
台灣島東側一段的基本格局。大陸學界口語稱該線為“九段線”,中國台灣和海外也有學者呼之“U”形線。
2009年,中國政府在提交紋拳戰頸給
聯合國的
照會中附有標註斷續線的南海地圖。
歷史依據
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權權利、
管轄權主張是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中國從漢朝(公元前200年)開始就發現和逐步完善了對南海、特別是南沙諸島礁以及相關海域的管理。距今有2000多年。
2015年10月28日報導的英美海軍航海舊記錄證明,清代和
民國前期,只有中國漁民遍布南海各島礁,並且在有的島上常年居住。
2015年10月28日, 塵封的英美海軍航海記錄最近被翻出,證明中國漁民不僅在南沙群島各島礁間進行
季節性撈捕,並曾經常年居住在島礁之上。
報導指,英國商船在1637年抵達廣州。300多年以來,英國人留下大量航海記錄,其中包括穿越南
中國海各島礁淺灘的航行記錄,這些記錄都顯示,只有中國漁民遍布南中國海各島礁。
1879年出版的
英國海軍《
中國海航行指南》有關“
鄭和群礁”的章節,並在其註腳中寫道:“
海南島漁民以採集海參以及
龜殼為生,在大部分的海島上都可以遇到。部分人在島礁之間居住時間數以年計。來自海南島的
中國帆船每年都會前來這些島礁,並供應大米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用以交換海參以及其他物品,並將自己的
利潤匯寄回家。這些中國帆船在12月或1月離開海南島,等到
西南季風吹動之時便立刻返航。在太平島上的漁民生活更舒適,該島水井的水質比其他地方為佳。”
報導稱,根據該《指南》,中業島水域有兩個沙洲,附近經常遇到“來自海南島的中國漁民”,採集海參、龜殼等水產。“他們從東北部一個沙洲中心的水井取水。”報導稱,該《指南》內文完全沒有提到菲律賓漁民。
美國海軍上世紀初的航海文獻也證實,中國漁民常年居住在“南沙”島礁之上。1925美國海軍
水道測量署出版的《
亞洲水域航行指南》也說到:“在大部分島嶼之上,都可以發現以採集海參與龜殼為生的
海南島漁民。他們有些人在島礁之間逗留多年。”
報導引述當時美國駐西貢領事館的秘密報告稱,法國軍艦在一些
南沙島礁上也發現中國漁民居住。
菲律賓官員曾說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象候鳥一樣季節性來往,並非常年居住。
問題是,南沙群島不是
菲律賓漁民的候
棲地,而是中國漁民的候棲地,權利上候棲地優先於非棲地。
太平島、中業島、
北子島等還有中國漁民的水井,常年居住,而且2015年10月28日報導的英美海軍航海舊記錄證明,清代和民國前期,只有中國漁民遍布南海各島礁,並且在有的島上常年居住。
荷蘭統治印尼、英國統治
馬來西亞和印度、
西班牙美國相繼統治
菲律賓的時期,都沒有挑戰中國在南沙的權益。因此,二戰後收回
南海諸島是國際認可的,1947年中國政府編繪出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的
十一段線,不是新立權利,廣被國際認同。
法理依據
中國的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在20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都在
中國的管轄下,都屬於中國所有。在
二戰期間,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把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侵占了。1946年,中國政府根據《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從
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回了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在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回歸中國以後,中國政府在1948年劃定和宣布了十一段線。大量的
歷史檔案,以及各國出版的地圖都是這樣明確記載或標定的。
南沙群島包括西沙群島及其相關海域,在長久的歷史過程中,周邊國家並未對中國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提出質疑,只是在1970年代以後才出現這個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南海發現了豐富的
石油資源。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
中國尊重《公約》,是《公約》的簽署國。《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中國對南海諸島礁及相關海域由歷史形成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是在2000多年間形成的,1994年生效的《公約》不能追溯既往。它不能追溯和重新劃分歷史上形成的各國的主權、
主權權利和海域管轄權,同時它承認各國關於海洋和島礁的歷史性權利。《公約》不適用於海洋島礁
歸屬權的調整。
中國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在解決海洋島嶼與海域劃界爭端問題上,
中國主張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與直接當事方通過
協商談判解決。2006年,中國就根據《公約》特有的、專項的規定,排除了將領土主權,包括島礁爭端,軍事活動和其他活動的爭端訴諸
國際仲裁,中國已經做了排除性聲明。中國歷來主張,堅持以最大的誠意和耐心,通過直接當事方協商談判解決問題。
主張和解釋
關於“九段線”的法律涵義有著多種不同的主張和解釋。大體分為以下四種:
主張 | 解釋 |
---|
| 國界線說,認為該線劃定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範圍,線內的島、礁、灘、沙以及海域均屬於 中國領土,中國對它們享有主權;線外區域則屬於其他國家或 公海。 |
| 歷史性水域線說,認為中國對於線內的島、礁、灘、沙以及海域均享有 歷史性權利,線內的整個海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 |
| 歷史性權利 線或傳統海疆線說,認為該線標誌著中國的歷史性所有權,這一權利包括對於線內的所有島、礁、灘、沙的主權和對於線內 內水以外海域和海底 自然資源的 主權權利,同時承認其他國家在這一海域內的航行、飛越、鋪設 海底電纜和管道等自由。換言之,這種觀點在主張線內的島、礁、灘、沙屬於中國領土的同時,把內水以外的海域視同中國的 專屬經濟區和 大陸架。 |
| 島嶼歸屬線或島嶼範圍線說,認為線內的島嶼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受我國的管轄和控制。所有這些主張和解釋,應當認為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是空穴來風。但是,同樣明顯的是,其中只有一種主張和解釋才是為符合客觀真實和 國際海洋法的要求,也只有這樣的主張和解釋才能更好地堅持和維護我國在南海的權益,同時也有利於南海問題的解決。 |
九段線位置
4、南沙與菲律賓之間;
6、南沙與馬來西亞之間,
曾母暗沙南面,是最南的一段;
7、南沙與印尼納土納島之間,最西的一段;
9、西沙與越南之間。
九段線依據
國界線
中國
南海9段線最早是11段線,當時的
中華民國政府在20世紀30年代-40年代就已經勘定,並繪製成圖,得到了當時世界上所有國家及其合法政府的承認,各國地圖上都已明確表明南海11段線內為中國所有。在上世紀的眾多國際公約和條約中都明確指出和體現。
越南、菲律賓、
汶萊、馬來西亞等國聲稱9段線內的眾多島礁是無人島礁,但無人不等於無主權,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眾多的西方列強掀起了爭奪島嶼的鬥爭,占領了許多遠離本土的島嶼(英國有
馬島等,法國的海外島嶼更是遍布全球),如果南海諸島,包括西沙、南沙、東沙、中沙、曾母暗沙曾是無人島無主權島嶼,那還等得到19世紀末的東南亞等國來發現並占領。而事實上,西方列強在擴張的過程中確實有侵占南海諸島,但是由於中國政府的抗議並申稱中國對諸島擁有主權,
西方國家在島上確實發現了中國漁民活動的痕跡。
在
二戰時期,日本一度占領南海,但二戰結束後,依照《波茨坦公告》將南海並台灣等諸多侵占的中國領土交還中國,這也再一次印證了中國對南海擁有不可爭議的主權。而南海周邊國家最早到上世紀70年代因為南海發現大量資源才紛紛向中國提出
領土要求,這在法理上是沒有任何理由的。在上世紀60年代-70年代,中國本著同志加兄弟的關係,為了越南政府能有效的抗擊
帝國主義,允許越南在中國南海領土上建設
雷達站等
軍事設施,將11段線改為了9段線,這就是我們看到的南海9段線。
歷史性水域
南海是中國沿海漁民的傳統漁場,漁民世世代代在此捕魚。島礁上留下許多中國漁民活動的痕跡。
相關爭議
在1947年前後,九段線並沒有引起爭議的主權表達。與現代
海權概念的衝突,成為南海周邊國家對九段線產生爭議的原因。
1958年-1973年間的三次
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明確了專屬經濟區、大陸架、
海床資源歸屬、海洋科研、爭端仲裁等各種權益和規定。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都公布了本國對於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的權益要求,以及詳細的
領海基線。
越南1977年公布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對領海、
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和越南大陸架之聲明》確定,越南的領海是從基線起向外延伸12海里,其內是越南的內水。毗鄰區24海里,專屬經濟區200海里。
一些觀點認為段線圈定的並非海域而是島嶼。
國際海域劃界專家茲瑞克(Daniel J.D zurek)稱,傳統海上疆域線決定的是群島的主權,而不是
管轄海域的界限。故段續線不能被認為是中國
對線內整個海域的聲稱。印尼外交官賈拉爾(Hasjin Djalal)也曾稱,段線既無定義,也無坐標,其
合法性和準確位置不明確。
由於段線的產生早於上述
國際公約和海權概念的產生年代,另有不少學者認為,用後產生的概念去限制和否定先產生的段續線,缺乏說服力。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潘國平認為“在1996年7月7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中國生效前,中國自始至終、一直堅持九段線是中國在南海
領土主權和附屬海域權利的界線,也就是說,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在1947年已經形成。”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
張植榮認為菲律賓相關法律將一些遠離海岸超過200海里的地方都劃到了其領土範圍內,這不符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
基本原則。“在1947年劃界之後的四分之一個世紀,周邊國家一直沒有提出異議。這就在國際法意義上產生了歷史性主權。”張植榮認為“
南海爭端,起源於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國中國近海油氣資源的發現。”
其次,斷續線是為了重申中國的
領土主權以及相關
海洋權益,並不是因為劃這條線才擁有這個權益。《公約》不規範、不影響各國的領土主權問題,不能將《公約》作為評判中國在南海主張合法性的主要依據。
再次,《公約》本身並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經形成並被持續主張的權利,更不能為任何國家侵犯和損害中國的領土主權製造“合法性”。
2012年7月31日,菲律賓
公開招標3處
油氣田的開採權,這些油氣田均位於南中國海,其中兩塊在我國“九段線”內,屬中國管轄海域。
2012年5月15日,中國啟用新版電子
普通護照,包含南海“九段線”暗紋的中國地圖出現於第八頁左上角,下面是天安門圖案。2012年11月,越南和菲律賓分別就其內頁中中國地圖包含南海“九段線”提出抗議,發生數起中國公民持新版護照簽證或入境越南遇阻的事件。
2014年2月8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就美國務院官員涉南海言論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是歷史形成的,並受到國際法的保護。
有記者問:2014年2月5日,美國助理
國務卿拉塞爾在美國會聽證會上稱,中國根據“九段線”宣示海洋權益與國際法原則不符,應就此作出澄清或調整立場。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洪磊說,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是歷史形成的,並受到國際法的保護。對於同有關國家間的海洋爭議,中方一直致力於與直接有關的當事國通過談判和磋商解決。同時,中國高度重視同東協國家通過落實《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共同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
洪磊說,中方的上述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製造話題、渲染緊張無助於維護東南亞地區的和平穩定。美方一些官員在
國會聽證會發表有關言論,不是
建設性的行為。我們敦促美方拿出理性、公允的態度,為本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發揮建設性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主權訴求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國強在接受《
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指出,在1948年中國正式公布了南海疆界的“斷續線”之後,“一直到上世紀70年代,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提出過異議。甚至很多國家的地圖上都沿用了這條線。”但是為什麼,在上世紀70年代後,南海的一些周邊國家開始對這條線提出挑戰?“我認為,周邊國家之所以要質疑這條線,核心就是要徹底否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地位。”李國強說。
這些國家的行為與南海石油的發現直接相關。“1968年,聯合國
亞洲及
遠東經濟委員會下屬的一個機構在南沙海域海底進行了資源勘探,提供了一個報告,揭示出南沙海域的海底蘊藏有豐厚的油氣資源。這個報告發布之後,引起了周邊國家的強烈關注,才有了1970年菲律賓的占領。”李國強指出。
這裡簡單解釋一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
締約國所賦予領海權利。包括領海、
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首先,
沿海國領海的寬度,為12海里。從這裡再向外擴展12海里,稱為毗連區。而再往外推到200海里(領海和毗連區包括在內),是專屬經濟區,其權利為“以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
底土的自然資源(不論為生物或
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
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
沿海國的大陸架,指“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這個距離是350海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包括在內)。如果大陸架較窄,公約規定“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的外緣的距離不到二百海里,則擴展到二百海里的距離”。
主權國在其大陸架內的權利,主要是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
而南海周邊國家對南沙群島提出的主權訴求,基本就是依據《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對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規定。按照這個要求,南沙群島大部分都分別在他們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之內,有些部分還彼此重疊。
對此,李國強認為:我們的這條“斷續線”,它早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誕生前幾十年就形成了,它是一個現實的存在,並不是今天的人才臆造出來的。“斷續線”之內,早已是中國確立主權的固有領土,“你不能以後來產生的國際法,侵入到中國固有領土範圍之內,來主張你的權利。你可以要求專屬經濟區,可能是50海里,也可能是150海里。你要尊重別國的領土主權”。
維權意義
中國政府針對周邊
領海島礁被侵占亂局,理應在加強
維權力度的同時,逐步出台一系列符合國際通用規則的具體
政策法規,便於捍衛中國
國家主權的可操作性,避免因為不必要的誤會而引發摩擦和擦槍走火,更好的維護毗鄰海域的國際航行安全,以促進地區國家間的和平共處,確保海上航行的安全和穩定。
九段線是中國在
南海海域國界線的一種叫法。
新中國成立後,經政府有關部門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繪了這樣一
條線,而只是將11段斷續線改為9段斷續線。這一條線通常被稱為傳統疆界線,因其形狀為“U”形,所以也被稱為“U”形線。“U”形線是經中國政府部門提出和審定,標繪在中國正式出版的地圖之上的,理應認為,它反映了中國政府的某種立場,也可看作是中國政府對外的一種權利主張。因此,正確解讀這條線的法律涵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專家解讀
怎么看南海九段線的歷史地位
高聖惕(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段線在台灣被稱為“U形線”,U型線是所謂的固有疆域界線,若要改變領土,必須按照憲法裡面的條文程式來改變。換言之中國政府在未來很難不去主張南海四大群島仍屬於中國固有領土,也很難去改變U型線作為固有疆域界線這個主張。因此,未來台灣對於南海U形線有四大堅持。第一,堅持U型線內中國四大群島的
領土主權。第二,堅持U型線作為中國的固有疆域界線。第三,堅持在南海U型線所包括的海域,對其領海
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行使主權和管轄權。第四,堅持和平解決爭端。
李金明(
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教授):1947年,
中華民國政府劃定九段線,制訂了南海諸島位置圖,把我們最南的疆域定在北緯4度,把曾母暗沙劃到疆域線之內。當時這條U型線或九段線是為了向國際上表明我們的管轄範圍,列出來一條疆域線。 我認為九段線應是一條島嶼歸屬線。中國應該儘快把九段線的法律地位定下來,否則後患無窮。因為越南已經把他的
海洋法公布出來了,這個對我們非常不利,因為《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只是規定了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它沒有規定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要怎么劃。這就需要相關國自己制定海洋基本法解決。
怎么看九段線和《海洋法公約》的關係
郁志榮(中國國家海洋局原
中國海監東海總隊副總隊長):南海的根本問題就是對九段線的認識。九段線又稱為“斷續國界線”,而南海與鄰國的海上劃界應該以此為基礎進行協商談判。“斷續國界線”可貴之處就在於“斷續”兩個字上。儘管60多年前,當時的政府不可能預測若干年後會出台專屬經濟區制度。但是,我們的先人懂得“
實線”和“
虛線”的本質區別。“斷續國界線”是“虛線”,所以它不是
領海線。線內除島礁周邊海域之外不是行使主權的領海,而是行使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管轄海域。完全不妨礙外國享有《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的上空飛越自由、
航行自由以及鋪設海底
電纜管道自由等權利。據此,“斷續國界線”與如今《公約》專屬經濟區制度和大陸架制度沒有矛盾,更不存在衝突,相反有內在聯繫,一脈相承,非常匹配和吻合。
懷暢(
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學術委員):中國於1996年5月15日批准《公約》時曾聲明有如下
保留條款:“依據1992年2月25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二條第一款,中國對其中提到的所有島嶼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而在南沙及中沙群島,我大量島嶼被外國占領,主權遭到侵犯,這種情況賦予了中國隨時退出《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保護我國海洋權益的權利。但另一方面,由於九段線本身的
敏感性,中國在依法維護主權的同時也應充分考慮到
國際輿論的反應,避免不必要的
口水戰。
許森安(中國國家海洋局海洋
發展戰略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有人在誤導對《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理解,片面地根據一些條款說九段線不符合這個,不符合那個,把《公約》的整個
宗旨都丟了。過去我們就批判過,不能“洋人立法,我們守法”。對於南海九段線,我們要本著寸土必爭、寸土不讓的決心來爭取。總體來說,九段線的國內立法是完備的。印度尼西亞是承認這條線的。越南
范文同政府也
正式承認西沙、南沙是中國的。其他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等世界大國及周邊國家都有承認九段線的表示或者記載。所以按國際法講,斷續國界線是得到
國際承認的,有國際法效力的。
如何看中國長期穩定的海洋發展戰略
第一,強化存在。因為南海這地方從海南島一直到南沙群島,在中國地圖上是一個
雞腿的位置,雞腿需要強壯的支撐。
第二,把“我”參與開發落到實處。用國家的戰略驅動力量把
共同開發落到實處。南海這些地方都是能源寶庫,肯定各種資源很多,我們也不能眼睜睜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開發,我們說的共同開發千萬不能變成看別人開發,如何把共同開發落到實處,這可能是當務之急。事實上,
中海油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在那準備開發。
第三,創造機遇,抓住機遇,武力收復屬於我們的國土。
唐永勝(
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南海涉及中國的
核心利益。一旦失去了這個核心利益,中國的主權完整就要受到損害。如今美國已經調整了
中東戰略,把戰略的重點放到西
太平洋,並把中國鎖定為
戰略競爭對手。我們籌劃南海問題要放在這個背景下來考慮。對美國的
戰略調整一定要充分認識。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我們應對不當的話,我們很難在與美國的戰略競爭中處於主動的地位。如果南海
問題解決不好的話,有可能使得我們整個周邊永無寧日。
王翰靈(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南海已成為一個複雜的、疑難的問題。我們歷史上有很多機會沒有抓住。九段線是什麼線?是海上的國界線,疆界線,還是島嶼歸屬線,或者叫歷史性水域線?都還沒說清楚。
在南海問題上,我們之所以一步步地被動,主要原因是我們首先缺乏一個長期、穩定的海洋發展戰略。我們不知道海洋在國家的整個發展戰略中處於什麼樣的位置。中國幾千年來,從來沒有產生過一個海洋
戰略家。假如中國有一個馬漢,中國不至於淪為這樣的境地。馬漢在18世紀的時候就提出來,按照當時美國的實力,你要奪取太平洋的
控制權。後來美國總統就按照馬漢的思路,奪取了
關島,奪取了夏威夷,開鑿了
巴拿馬運河,建立了強大的海上艦隊,成就了今日的美國。
美國助理
國務卿丹尼爾·拉塞爾在國會聽證會上非議南海九段線,聲稱中國根據九段線宣示南海權益不符合國際法,要求中方就九段線做出明確說明。這與菲律賓之前提交“仲裁案”指責九段線違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如出一轍。
南海九段線也稱為南海斷續線、傳統海疆線、U形線等,是中國政府1947年確定並於來年正式對外公布,在中國地圖上由若干斷續線所標示的圍繞南海形似U形的海上疆界線(原為十一條,1953年中國政府批准去掉北部灣內的兩條,故稱“九段線”),是構成中國南海權益主張的重要法理基礎和寶貴歷史遺產。
自1948年中國政府正式出版標有上述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後,包括南海沿岸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在很長時期並未提出任何異議,更沒有哪個國家政府就此提出
外交交涉,皆默認該線的存在,包括美歐許多
國家和地區出版的地圖均據此將線內的南海海域標繪為中國疆域。
然而上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南海
油氣資源的大規模發現、《公約》的簽署生效,以及南海
地緣政治形勢的變化,南海沿岸國及國際社會出於各自利益考量,對九段線的態度和立場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逐步從最初的肯定、認可及默認態度向質疑甚至否定的立場轉變。特別是一些南海域內外國家聯手推動南海問題擴大化和國際化,九段線也成為南海法理論戰的眾矢之的,某些國家對九段線的質疑和攻擊更是變本加厲,而這其中的美國因素及其影響首當其衝。
美國儘管一貫聲稱在南海爭議中不持立場,但美國少數官員和學者的有關言論卻往往大相逕庭,這不禁令人遺憾和困惑。此次美高官對九段線發難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首先,九段線的產生先於1994年生效的《公約》至少40多年,而要求前者符合後者,甚至企圖用後者否定前者,則違背了
法不溯及既往的
國際法基本原則,顯然有失偏頗。
其次,中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權益是基於最先發現、命名、管轄和納入版圖而形成的一種
合法權利,完全符合國際法並受其保護。稍有
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二戰結束後是中國人民從日本侵略者手中接收了被其一度非法占領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九段線的產生正是為了確認並鞏固中國在南海的既有
合法權益,這是中國人民維護自身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經得起歷史和法律實踐的檢驗。斷言中國可能會基於九段線擴大南海權利聲索空間,完全是毫無依據的主觀臆測。
美高官此次劍指南海九段線,既有統一
調門“聲援”菲盟友的意味;更耐人尋味的是逼中國就九段線表態,倘若中方所為如美所願,則會徹底消除九段線有可能不利於美國在南海形成海上霸權優勢的擔憂,亦可擠壓中國未來強大後在南海的維權空間,為美國在南海的所謂“航行自由”掃清法律障礙。
南海九段線是千百年來中國人民在南海開發經營、有效管轄乃至抗擊外來殖民侵略等
主權行為的集中體現和象徵,它充分反映和代表了整個
中華民族在南海的共同利益。作為規範和調整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國際法理應保護而不是損害這一無可爭辯的歷史性權利。某些國家要求中方放棄九段線顯然是違背中國人民意願的,而指望中方重新界定九段線的法律釋義也看似不現實。
中國從未將整個南海視為本國的領海,也不會像個別國家官員或學者所宣稱的那樣,謀求將南海變成“中國湖”,但中國在南海的合法權益和正當訴求必須得到有關各方的切實尊重和保護。中國是南海和平穩定的堅定維護者,也是南海航行自由與安全的積極保障者,
國際社會對此有目共睹。希望某些國家在南海問題上不要以“道義仲裁者”自居,更不要
選擇性失明。
1948年2月,中華民國政府將此圖收入《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
公開發行。因該線的形狀像
英文字母“U”,故稱其為“U形線”。
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政府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上這條斷續線,只是在1953年將11段斷續線去掉
北部灣(原也稱
東京灣)2段,改為9段斷續線。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其關於
領海的聲明中規定,
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並宣布此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
澎湖列島、
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
中國的島嶼”。至此,就中國立場而言,涉及南海的“九段線”的
法律地位已經明確了。
在1947年民國政府最初的11條斷續線公布之時,當時的
國際社會並未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周邊的
東南亞國家也從未提出過
外交抗議。許多國家包括南海周邊國家以及
蘇聯、日本、法國、德國、英國出版的地圖上也畫上了11條斷續線,並註明歸屬中國。
但在簽署《
舊金山對日和約》時,情況發生了變化。美、英應法國的要求,把西沙和南沙群島的處理包括在條約之中,並同意法國將其盟國———
寮國、
高棉和越南都帶到會議上,而中國大陸和中國
台灣卻沒有被邀請參加會議。
在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草案中,美、英故意不提
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歸還問題,為以後的南海領土爭端埋下了禍根。更嚴重的是,和約僅寫日本放棄對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而沒有明確指出將其歸還中國。《舊金山對日契約》為南海周邊新獨立的東南亞國家提供了爭奪南海領土的機會,為以後的南海爭議埋下了禍根。
1949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地圖沿用1948年“南海諸島
位置圖”上標繪的斷續線,在管轄南海的過程中對斷續線進行了適當調整,但總體位置和走向沒有發生實質變化,逐步形成了南海九段、
台灣島東側一段的基本格局。大陸學界口語稱該線為“九段線”,中國台灣和海外也有學者呼之“U”形線。
2009年,中國政府在提交給
聯合國的
照會中附有標註斷續線的南海地圖。
歷史依據
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權權利、
管轄權主張是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中國從漢朝(公元前200年)開始就發現和逐步完善了對南海、特別是南沙諸島礁以及相關海域的管理。距今有2000多年。
2015年10月28日報導的英美海軍航海舊記錄證明,清代和
民國前期,只有中國漁民遍布南海各島礁,並且在有的島上常年居住。
2015年10月28日, 塵封的英美海軍航海記錄最近被翻出,證明中國漁民不僅在南沙群島各島礁間進行
季節性撈捕,並曾經常年居住在島礁之上。
報導指,英國商船在1637年抵達廣州。300多年以來,英國人留下大量航海記錄,其中包括穿越南
中國海各島礁淺灘的航行記錄,這些記錄都顯示,只有中國漁民遍布南中國海各島礁。
1879年出版的
英國海軍《
中國海航行指南》有關“
鄭和群礁”的章節,並在其註腳中寫道:“
海南島漁民以採集海參以及
龜殼為生,在大部分的海島上都可以遇到。部分人在島礁之間居住時間數以年計。來自海南島的
中國帆船每年都會前來這些島礁,並供應大米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用以交換海參以及其他物品,並將自己的
利潤匯寄回家。這些中國帆船在12月或1月離開海南島,等到
西南季風吹動之時便立刻返航。在太平島上的漁民生活更舒適,該島水井的水質比其他地方為佳。”
報導稱,根據該《指南》,中業島水域有兩個沙洲,附近經常遇到“來自海南島的中國漁民”,採集海參、龜殼等水產。“他們從東北部一個沙洲中心的水井取水。”報導稱,該《指南》內文完全沒有提到菲律賓漁民。
美國海軍上世紀初的航海文獻也證實,中國漁民常年居住在“南沙”島礁之上。1925美國海軍
水道測量署出版的《
亞洲水域航行指南》也說到:“在大部分島嶼之上,都可以發現以採集海參與龜殼為生的
海南島漁民。他們有些人在島礁之間逗留多年。”
報導引述當時美國駐西貢領事館的秘密報告稱,法國軍艦在一些
南沙島礁上也發現中國漁民居住。
菲律賓官員曾說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象候鳥一樣季節性來往,並非常年居住。
問題是,南沙群島不是
菲律賓漁民的候
棲地,而是中國漁民的候棲地,權利上候棲地優先於非棲地。
太平島、中業島、
北子島等還有中國漁民的水井,常年居住,而且2015年10月28日報導的英美海軍航海舊記錄證明,清代和民國前期,只有中國漁民遍布南海各島礁,並且在有的島上常年居住。
荷蘭統治印尼、英國統治
馬來西亞和印度、
西班牙美國相繼統治
菲律賓的時期,都沒有挑戰中國在南沙的權益。因此,二戰後收回
南海諸島是國際認可的,1947年中國政府編繪出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的
十一段線,不是新立權利,廣被國際認同。
法理依據
中國的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在20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都在
中國的管轄下,都屬於中國所有。在
二戰期間,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把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侵占了。1946年,中國政府根據《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從
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回了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在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回歸中國以後,中國政府在1948年劃定和宣布了十一段線。大量的
歷史檔案,以及各國出版的地圖都是這樣明確記載或標定的。
南沙群島包括西沙群島及其相關海域,在長久的歷史過程中,周邊國家並未對中國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提出質疑,只是在1970年代以後才出現這個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南海發現了豐富的
石油資源。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
中國尊重《公約》,是《公約》的簽署國。《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中國對南海諸島礁及相關海域由歷史形成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是在2000多年間形成的,1994年生效的《公約》不能追溯既往。它不能追溯和重新劃分歷史上形成的各國的主權、
主權權利和海域管轄權,同時它承認各國關於海洋和島礁的歷史性權利。《公約》不適用於海洋島礁
歸屬權的調整。
中國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在解決海洋島嶼與海域劃界爭端問題上,
中國主張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與直接當事方通過
協商談判解決。2006年,中國就根據《公約》特有的、專項的規定,排除了將領土主權,包括島礁爭端,軍事活動和其他活動的爭端訴諸
國際仲裁,中國已經做了排除性聲明。中國歷來主張,堅持以最大的誠意和耐心,通過直接當事方協商談判解決問題。
主張和解釋
關於“九段線”的法律涵義有著多種不同的主張和解釋。大體分為以下四種:
主張 | 解釋 |
---|
| 國界線說,認為該線劃定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範圍,線內的島、礁、灘、沙以及海域均屬於 中國領土,中國對它們享有主權;線外區域則屬於其他國家或 公海。 |
| 歷史性水域線說,認為中國對於線內的島、礁、灘、沙以及海域均享有 歷史性權利,線內的整個海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 |
| 歷史性權利 線或傳統海疆線說,認為該線標誌著中國的歷史性所有權,這一權利包括對於線內的所有島、礁、灘、沙的主權和對於線內 內水以外海域和海底 自然資源的 主權權利,同時承認其他國家在這一海域內的航行、飛越、鋪設 海底電纜和管道等自由。換言之,這種觀點在主張線內的島、礁、灘、沙屬於中國領土的同時,把內水以外的海域視同中國的 專屬經濟區和 大陸架。 |
| 島嶼歸屬線或島嶼範圍線說,認為線內的島嶼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受我國的管轄和控制。所有這些主張和解釋,應當認為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是空穴來風。但是,同樣明顯的是,其中只有一種主張和解釋才是為符合客觀真實和 國際海洋法的要求,也只有這樣的主張和解釋才能更好地堅持和維護我國在南海的權益,同時也有利於南海問題的解決。 |
九段線位置
4、南沙與菲律賓之間;
6、南沙與馬來西亞之間,
曾母暗沙南面,是最南的一段;
7、南沙與印尼納土納島之間,最西的一段;
9、西沙與越南之間。
九段線依據
國界線
中國
南海9段線最早是11段線,當時的
中華民國政府在20世紀30年代-40年代就已經勘定,並繪製成圖,得到了當時世界上所有國家及其合法政府的承認,各國地圖上都已明確表明南海11段線內為中國所有。在上世紀的眾多國際公約和條約中都明確指出和體現。
越南、菲律賓、
汶萊、馬來西亞等國聲稱9段線內的眾多島礁是無人島礁,但無人不等於無主權,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眾多的西方列強掀起了爭奪島嶼的鬥爭,占領了許多遠離本土的島嶼(英國有
馬島等,法國的海外島嶼更是遍布全球),如果南海諸島,包括西沙、南沙、東沙、中沙、曾母暗沙曾是無人島無主權島嶼,那還等得到19世紀末的東南亞等國來發現並占領。而事實上,西方列強在擴張的過程中確實有侵占南海諸島,但是由於中國政府的抗議並申稱中國對諸島擁有主權,
西方國家在島上確實發現了中國漁民活動的痕跡。
在
二戰時期,日本一度占領南海,但二戰結束後,依照《波茨坦公告》將南海並台灣等諸多侵占的中國領土交還中國,這也再一次印證了中國對南海擁有不可爭議的主權。而南海周邊國家最早到上世紀70年代因為南海發現大量資源才紛紛向中國提出
領土要求,這在法理上是沒有任何理由的。在上世紀60年代-70年代,中國本著同志加兄弟的關係,為了越南政府能有效的抗擊
帝國主義,允許越南在中國南海領土上建設
雷達站等
軍事設施,將11段線改為了9段線,這就是我們看到的南海9段線。
歷史性水域
南海是中國沿海漁民的傳統漁場,漁民世世代代在此捕魚。島礁上留下許多中國漁民活動的痕跡。
相關爭議
在1947年前後,九段線並沒有引起爭議的主權表達。與現代
海權概念的衝突,成為南海周邊國家對九段線產生爭議的原因。
1958年-1973年間的三次
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明確了專屬經濟區、大陸架、
海床資源歸屬、海洋科研、爭端仲裁等各種權益和規定。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都公布了本國對於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的權益要求,以及詳細的
領海基線。
越南1977年公布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對領海、
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和越南大陸架之聲明》確定,越南的領海是從基線起向外延伸12海里,其內是越南的內水。毗鄰區24海里,專屬經濟區200海里。
一些觀點認為段線圈定的並非海域而是島嶼。
國際海域劃界專家茲瑞克(Daniel J.D zurek)稱,傳統海上疆域線決定的是群島的主權,而不是
管轄海域的界限。故段續線不能被認為是中國
對線內整個海域的聲稱。印尼外交官賈拉爾(Hasjin Djalal)也曾稱,段線既無定義,也無坐標,其
合法性和準確位置不明確。
由於段線的產生早於上述
國際公約和海權概念的產生年代,另有不少學者認為,用後產生的概念去限制和否定先產生的段續線,缺乏說服力。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潘國平認為“在1996年7月7日《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中國生效前,中國自始至終、一直堅持九段線是中國在南海
領土主權和附屬海域權利的界線,也就是說,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在1947年已經形成。”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
張植榮認為菲律賓相關法律將一些遠離海岸超過200海里的地方都劃到了其領土範圍內,這不符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
基本原則。“在1947年劃界之後的四分之一個世紀,周邊國家一直沒有提出異議。這就在國際法意義上產生了歷史性主權。”張植榮認為“
南海爭端,起源於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國中國近海油氣資源的發現。”
其次,斷續線是為了重申中國的
領土主權以及相關
海洋權益,並不是因為劃這條線才擁有這個權益。《公約》不規範、不影響各國的領土主權問題,不能將《公約》作為評判中國在南海主張合法性的主要依據。
再次,《公約》本身並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經形成並被持續主張的權利,更不能為任何國家侵犯和損害中國的領土主權製造“合法性”。
2012年7月31日,菲律賓
公開招標3處
油氣田的開採權,這些油氣田均位於南中國海,其中兩塊在我國“九段線”內,屬中國管轄海域。
2012年5月15日,中國啟用新版電子
普通護照,包含南海“九段線”暗紋的中國地圖出現於第八頁左上角,下面是天安門圖案。2012年11月,越南和菲律賓分別就其內頁中中國地圖包含南海“九段線”提出抗議,發生數起中國公民持新版護照簽證或入境越南遇阻的事件。
2014年2月8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就美國務院官員涉南海言論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是歷史形成的,並受到國際法的保護。
有記者問:2014年2月5日,美國助理
國務卿拉塞爾在美國會聽證會上稱,中國根據“九段線”宣示海洋權益與國際法原則不符,應就此作出澄清或調整立場。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洪磊說,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是歷史形成的,並受到國際法的保護。對於同有關國家間的海洋爭議,中方一直致力於與直接有關的當事國通過談判和磋商解決。同時,中國高度重視同東協國家通過落實《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共同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
洪磊說,中方的上述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製造話題、渲染緊張無助於維護東南亞地區的和平穩定。美方一些官員在
國會聽證會發表有關言論,不是
建設性的行為。我們敦促美方拿出理性、公允的態度,為本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發揮建設性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主權訴求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國強在接受《
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指出,在1948年中國正式公布了南海疆界的“斷續線”之後,“一直到上世紀70年代,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提出過異議。甚至很多國家的地圖上都沿用了這條線。”但是為什麼,在上世紀70年代後,南海的一些周邊國家開始對這條線提出挑戰?“我認為,周邊國家之所以要質疑這條線,核心就是要徹底否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地位。”李國強說。
這些國家的行為與南海石油的發現直接相關。“1968年,聯合國
亞洲及
遠東經濟委員會下屬的一個機構在南沙海域海底進行了資源勘探,提供了一個報告,揭示出南沙海域的海底蘊藏有豐厚的油氣資源。這個報告發布之後,引起了周邊國家的強烈關注,才有了1970年菲律賓的占領。”李國強指出。
這裡簡單解釋一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
締約國所賦予領海權利。包括領海、
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首先,
沿海國領海的寬度,為12海里。從這裡再向外擴展12海里,稱為毗連區。而再往外推到200海里(領海和毗連區包括在內),是專屬經濟區,其權利為“以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
底土的自然資源(不論為生物或
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
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
沿海國的大陸架,指“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這個距離是350海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包括在內)。如果大陸架較窄,公約規定“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的外緣的距離不到二百海里,則擴展到二百海里的距離”。
主權國在其大陸架內的權利,主要是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
而南海周邊國家對南沙群島提出的主權訴求,基本就是依據《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對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規定。按照這個要求,南沙群島大部分都分別在他們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之內,有些部分還彼此重疊。
對此,李國強認為:我們的這條“斷續線”,它早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誕生前幾十年就形成了,它是一個現實的存在,並不是今天的人才臆造出來的。“斷續線”之內,早已是中國確立主權的固有領土,“你不能以後來產生的國際法,侵入到中國固有領土範圍之內,來主張你的權利。你可以要求專屬經濟區,可能是50海里,也可能是150海里。你要尊重別國的領土主權”。
維權意義
中國政府針對周邊
領海島礁被侵占亂局,理應在加強
維權力度的同時,逐步出台一系列符合國際通用規則的具體
政策法規,便於捍衛中國
國家主權的可操作性,避免因為不必要的誤會而引發摩擦和擦槍走火,更好的維護毗鄰海域的國際航行安全,以促進地區國家間的和平共處,確保海上航行的安全和穩定。
九段線是中國在
南海海域國界線的一種叫法。
新中國成立後,經政府有關部門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繪了這樣一
條線,而只是將11段斷續線改為9段斷續線。這一條線通常被稱為傳統疆界線,因其形狀為“U”形,所以也被稱為“U”形線。“U”形線是經中國政府部門提出和審定,標繪在中國正式出版的地圖之上的,理應認為,它反映了中國政府的某種立場,也可看作是中國政府對外的一種權利主張。因此,正確解讀這條線的法律涵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專家解讀
怎么看南海九段線的歷史地位
高聖惕(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段線在台灣被稱為“U形線”,U型線是所謂的固有疆域界線,若要改變領土,必須按照憲法裡面的條文程式來改變。換言之中國政府在未來很難不去主張南海四大群島仍屬於中國固有領土,也很難去改變U型線作為固有疆域界線這個主張。因此,未來台灣對於南海U形線有四大堅持。第一,堅持U型線內中國四大群島的
領土主權。第二,堅持U型線作為中國的固有疆域界線。第三,堅持在南海U型線所包括的海域,對其領海
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行使主權和管轄權。第四,堅持和平解決爭端。
李金明(
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教授):1947年,
中華民國政府劃定九段線,制訂了南海諸島位置圖,把我們最南的疆域定在北緯4度,把曾母暗沙劃到疆域線之內。當時這條U型線或九段線是為了向國際上表明我們的管轄範圍,列出來一條疆域線。 我認為九段線應是一條島嶼歸屬線。中國應該儘快把九段線的法律地位定下來,否則後患無窮。因為越南已經把他的
海洋法公布出來了,這個對我們非常不利,因為《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只是規定了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它沒有規定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要怎么劃。這就需要相關國自己制定海洋基本法解決。
怎么看九段線和《海洋法公約》的關係
郁志榮(中國國家海洋局原
中國海監東海總隊副總隊長):南海的根本問題就是對九段線的認識。九段線又稱為“斷續國界線”,而南海與鄰國的海上劃界應該以此為基礎進行協商談判。“斷續國界線”可貴之處就在於“斷續”兩個字上。儘管60多年前,當時的政府不可能預測若干年後會出台專屬經濟區制度。但是,我們的先人懂得“
實線”和“
虛線”的本質區別。“斷續國界線”是“虛線”,所以它不是
領海線。線內除島礁周邊海域之外不是行使主權的領海,而是行使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管轄海域。完全不妨礙外國享有《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的上空飛越自由、
航行自由以及鋪設海底
電纜管道自由等權利。據此,“斷續國界線”與如今《公約》專屬經濟區制度和大陸架制度沒有矛盾,更不存在衝突,相反有內在聯繫,一脈相承,非常匹配和吻合。
懷暢(
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學術委員):中國於1996年5月15日批准《公約》時曾聲明有如下
保留條款:“依據1992年2月25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二條第一款,中國對其中提到的所有島嶼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而在南沙及中沙群島,我大量島嶼被外國占領,主權遭到侵犯,這種情況賦予了中國隨時退出《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保護我國海洋權益的權利。但另一方面,由於九段線本身的
敏感性,中國在依法維護主權的同時也應充分考慮到
國際輿論的反應,避免不必要的
口水戰。
許森安(中國國家海洋局海洋
發展戰略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有人在誤導對《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理解,片面地根據一些條款說九段線不符合這個,不符合那個,把《公約》的整個
宗旨都丟了。過去我們就批判過,不能“洋人立法,我們守法”。對於南海九段線,我們要本著寸土必爭、寸土不讓的決心來爭取。總體來說,九段線的國內立法是完備的。印度尼西亞是承認這條線的。越南
范文同政府也
正式承認西沙、南沙是中國的。其他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等世界大國及周邊國家都有承認九段線的表示或者記載。所以按國際法講,斷續國界線是得到
國際承認的,有國際法效力的。
如何看中國長期穩定的海洋發展戰略
第一,強化存在。因為南海這地方從海南島一直到南沙群島,在中國地圖上是一個
雞腿的位置,雞腿需要強壯的支撐。
第二,把“我”參與開發落到實處。用國家的戰略驅動力量把
共同開發落到實處。南海這些地方都是能源寶庫,肯定各種資源很多,我們也不能眼睜睜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開發,我們說的共同開發千萬不能變成看別人開發,如何把共同開發落到實處,這可能是當務之急。事實上,
中海油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在那準備開發。
第三,創造機遇,抓住機遇,武力收復屬於我們的國土。
唐永勝(
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南海涉及中國的
核心利益。一旦失去了這個核心利益,中國的主權完整就要受到損害。如今美國已經調整了
中東戰略,把戰略的重點放到西
太平洋,並把中國鎖定為
戰略競爭對手。我們籌劃南海問題要放在這個背景下來考慮。對美國的
戰略調整一定要充分認識。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我們應對不當的話,我們很難在與美國的戰略競爭中處於主動的地位。如果南海
問題解決不好的話,有可能使得我們整個周邊永無寧日。
王翰靈(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南海已成為一個複雜的、疑難的問題。我們歷史上有很多機會沒有抓住。九段線是什麼線?是海上的國界線,疆界線,還是島嶼歸屬線,或者叫歷史性水域線?都還沒說清楚。
在南海問題上,我們之所以一步步地被動,主要原因是我們首先缺乏一個長期、穩定的海洋發展戰略。我們不知道海洋在國家的整個發展戰略中處於什麼樣的位置。中國幾千年來,從來沒有產生過一個海洋
戰略家。假如中國有一個馬漢,中國不至於淪為這樣的境地。馬漢在18世紀的時候就提出來,按照當時美國的實力,你要奪取太平洋的
控制權。後來美國總統就按照馬漢的思路,奪取了
關島,奪取了夏威夷,開鑿了
巴拿馬運河,建立了強大的海上艦隊,成就了今日的美國。
美國助理
國務卿丹尼爾·拉塞爾在國會聽證會上非議南海九段線,聲稱中國根據九段線宣示南海權益不符合國際法,要求中方就九段線做出明確說明。這與菲律賓之前提交“仲裁案”指責九段線違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如出一轍。
南海九段線也稱為南海斷續線、傳統海疆線、U形線等,是中國政府1947年確定並於來年正式對外公布,在中國地圖上由若干斷續線所標示的圍繞南海形似U形的海上疆界線(原為十一條,1953年中國政府批准去掉北部灣內的兩條,故稱“九段線”),是構成中國南海權益主張的重要法理基礎和寶貴歷史遺產。
自1948年中國政府正式出版標有上述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後,包括南海沿岸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在很長時期並未提出任何異議,更沒有哪個國家政府就此提出
外交交涉,皆默認該線的存在,包括美歐許多
國家和地區出版的地圖均據此將線內的南海海域標繪為中國疆域。
然而上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南海
油氣資源的大規模發現、《公約》的簽署生效,以及南海
地緣政治形勢的變化,南海沿岸國及國際社會出於各自利益考量,對九段線的態度和立場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逐步從最初的肯定、認可及默認態度向質疑甚至否定的立場轉變。特別是一些南海域內外國家聯手推動南海問題擴大化和國際化,九段線也成為南海法理論戰的眾矢之的,某些國家對九段線的質疑和攻擊更是變本加厲,而這其中的美國因素及其影響首當其衝。
美國儘管一貫聲稱在南海爭議中不持立場,但美國少數官員和學者的有關言論卻往往大相逕庭,這不禁令人遺憾和困惑。此次美高官對九段線發難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首先,九段線的產生先於1994年生效的《公約》至少40多年,而要求前者符合後者,甚至企圖用後者否定前者,則違背了
法不溯及既往的
國際法基本原則,顯然有失偏頗。
其次,中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權益是基於最先發現、命名、管轄和納入版圖而形成的一種
合法權利,完全符合國際法並受其保護。稍有
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二戰結束後是中國人民從日本侵略者手中接收了被其一度非法占領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九段線的產生正是為了確認並鞏固中國在南海的既有
合法權益,這是中國人民維護自身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經得起歷史和法律實踐的檢驗。斷言中國可能會基於九段線擴大南海權利聲索空間,完全是毫無依據的主觀臆測。
美高官此次劍指南海九段線,既有統一
調門“聲援”菲盟友的意味;更耐人尋味的是逼中國就九段線表態,倘若中方所為如美所願,則會徹底消除九段線有可能不利於美國在南海形成海上霸權優勢的擔憂,亦可擠壓中國未來強大後在南海的維權空間,為美國在南海的所謂“航行自由”掃清法律障礙。
南海九段線是千百年來中國人民在南海開發經營、有效管轄乃至抗擊外來殖民侵略等
主權行為的集中體現和象徵,它充分反映和代表了整個
中華民族在南海的共同利益。作為規範和調整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國際法理應保護而不是損害這一無可爭辯的歷史性權利。某些國家要求中方放棄九段線顯然是違背中國人民意願的,而指望中方重新界定九段線的法律釋義也看似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