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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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在2006.09.15由南昌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6.09.15 實施時間 2006.09.15 市...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南昌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 《南昌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02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0號發布,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一次修正、2006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修正。《辦法》的主要內容與國務院辦公...
南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 (1998年12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71號)第一條為了獎勵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充分調動科學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加快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地名管理規定》等19件規章的決定在2004.08.30由南昌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地名管理規定》等19件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8.30 實施時間 ...
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等15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一、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1、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中的“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應當持有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發...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更好地適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經過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等17件規章作如下修改。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等17件規章的決定具體內容 編輯...
第十條 市以及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財政性科學技術資金增長幅度高於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市以及縣、區人民政府安排的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擴散等經費,應當...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要求,貫徹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等6件規章作如下修改。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等...
(2014年12月30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5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昌市軍山湖保護條例〉的決定》經2014年12月...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兒童計畫免疫暫行規定》等15件規章的決定在2003.11.21由南昌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兒童計畫免疫暫行規定》等15件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3.11....
2014年4月28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14年5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昌市社會保險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南昌...
貴陽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10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2010年6月1日以第10號政府令公布,根據2014年第28號政府令《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修正)
經2007年10月18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屆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汕頭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作如下修改:將規章中的“科學技術進步獎”修改為“科學技術獎”。本...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等規章的決定》已經2006年4月20日省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六年五月十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等規章的決定修改明細 ...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3號令發布,2007年3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7號令修改的《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根據本決定修正後,重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第二次...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4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已經2005年2月17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業經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省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決定 發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
2006年3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發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2年1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6號修正。中文名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在我市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