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農業農村局

南寧市武鳴區農業農村局

南寧市武鳴區農業農村局是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武鳴區城廂鎮靈源路10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並組織實施城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重大舉措。組織開展城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統籌推動城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協調推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有關改革試驗區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
(四)統籌城區扶貧開發工作。負責起草扶貧開發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城區產業脫貧、就業脫貧、教育脫貧、生態補償脫貧、醫療救助脫貧、社會保障兜底脫貧、資產性收益脫貧。協調推進城區脫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指導城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農村相關對外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
(六)負責城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管理。指導城區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監管管理城區漁政工作。
(七)監督管理城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城區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城區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監測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相關外來物種管理。
(九)監督管理城區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指導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城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
(十一)負責城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武鳴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參與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城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城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合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技術交流與合作,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城區黨委、城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構編制、人事、幹部教育培訓、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新聞宣傳、應急、檔案、政務公開、督查考評等工作。負責文字綜合工作。牽頭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牽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績效考評工作。承擔農業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負責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及評價。指導直屬單位機構、人事勞動制度改革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城區黨委農辦日常工作。
(二)政策與改革股
負責協調推進城區深化農村改革發展工作,承擔深化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制訂推進深化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深化農村體制機制改革、制度創新方案,統籌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的農村改革發展工作方案和措施。總結推廣農村改革發展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城區農業農村有關執法監督。負責協調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承擔農業有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農資打假。
(三)計畫財務股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報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四)鄉村規劃和產業發展股
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城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有關改革試驗、示範區建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開發利用和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組織實施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五)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
協調推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美麗武鳴”鄉村建設。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六)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權管理。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糾紛仲裁。統籌協調農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關政策落實,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七)科教和市場信息股
負責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負責農業對外交流合作。編制城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及晉升管理工作。
(八)農產品質量安全股
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主要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歸口管理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審查。
(九)種植業管理股(農藥管理股)
負責擬定城區種植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肥料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作物內部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負責農作物種業管理。負責種植業項目管理和政策性保險工作。負責農情信息收集和種植業生產統計。
(十)養殖業管理股
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畜牧業、循環畜牧業工作。指導畜牧業標準化和規模化生產。負責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審查。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組織實施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管理。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飼料資源開發。擬訂漁業養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生態健康養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編制水域灘涂養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引導漁業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協調推進漁業經濟發展。負責畜牧業、漁業種業管理。負責畜牧業、漁業項目管理和政策性保險工作。負責畜牧業、漁業信息收集和生產統計。
(十一)獸醫股(城區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獸藥、畜禽屠宰行業發展及獸醫醫政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管理。擬訂動物防疫工作規劃、計畫、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動物疫情調查、監測和預警。承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屠宰行業管理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管理。
(十二)農業機械化管理股
制訂城區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負責城區農業機械化統計和信息工作。
(十三)農田建設管理股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建設及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四)扶貧開發綜合股
負責城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城區脫貧攻堅工作計畫、方案。協調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負責扶貧開發相關會議籌備。協調脫貧攻堅各專責小組、各有關單位推進脫貧工作,分析、匯總、上報脫貧攻堅工作情況。負責城區扶貧開發工作督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十五)扶貧開發項目股
負責扶貧開發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產業扶貧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貧困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指導、監督貧困村村民合作社建設。協調扶貧產業科技服務、農機服務、農產品銷售服務工作。負責產業扶貧相關數據核查、統計、上報和相關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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