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統計局

南寧市武鳴區統計局

根據《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定。

南寧市武鳴區統計局是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寧市武鳴區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城區黨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定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武鳴區興武大道24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城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國家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城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城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研究提出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各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城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縣城經濟發展、節能降耗、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六)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城區範圍內的基本統計數據。
(七)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組織各鎮、各部門及開發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城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九)加強對城區各鎮、各部門及開發區統計工作的管理,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城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制定城區各鎮、各部門及開發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鎮(街道)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協助指導各鎮、各部門及開發區對統計幹部隊伍的管理,監督管理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統計局和城區財政劃撥的統計專項經費。
(十二)承辦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
1.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財務以及基本建設、督查督辦等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辦理有關行政事務。
2.負貴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城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統計從業資格和職務評聘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和統計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3.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與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應訴等法律事務。監督管理涉外統計調查活動。組織協調和指導城區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4.負責城區統計數據及信息系統運行安全。負責城區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和指導。
(二)綜合核算股
1.對全城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整理並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開展專題和重要課題分析研究。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績效考核評估工作。
2.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城區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開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和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核算。開展巨觀經濟監測預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分析研究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縣城經濟發展評價工作。
3.負責管理城區統計調查數據資源。負責組織實施城區統計調查數據處理。
(三)農村統計股
1.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農民人均收入調查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調查,承擔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開展糧食產量、畜禽生產和農民工監測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村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2.組織實施城區(含南寧一東協經濟開發區)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和有關專項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提供城區城鄉居民住戶調查資料,
進行城鎮居民生活水平變動情況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開展城鄉住戶調查等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建設。提供民生建設、和諧發展有關統計依據。
(四)工業投資統計股
1.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及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組織實施城區工業聯網直報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城區工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2.組織實施城區能源和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開展對城區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對有關節能降耗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能源與資源環境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能源生產、能源消費及資源循環利用的統計分析。
3.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城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投資項目建設方面的統計分析。
(五)服務業統計股
1.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進出口貿易、外商投資、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城區貿易外經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2.組織實施人口和就業統計調查以及勞動報酬統計調查.組織實施月勞動力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收集、整理、評估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相關的統計分析研究。組織實施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司法、環境資源、婦女、兒童等社會統計工作,開展企事業單位的科技統計調查和科技綜合統計,協調社會、科技等有關部門的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城區人口和就業、社會科技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3.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1日,入選擬表彰廣西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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