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南寧市武鳴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南寧市武鳴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是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武鳴區靈源路12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提出本城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城區工業化、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負責本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城區工業、信息化發展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各鎮、各部門、各行業的城鄉數位化、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各鎮數位化、信息化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牽頭解決城鄉數位化、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負責本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城區城鄉數位化、信息化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對財政資金投資城鄉數位化、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提出審核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管理城鄉數位化、信息化建設財政專項資金;指導各鎮及農村數位化信息化重點工程項目建設。
(四)監測、分析本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建立煤、電、油、燃氣等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負責城鄉信息基礎設施、黨政專用信息網路以及各部門的業務套用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城區重大活動通信保障的協調工作;統籌推進本城區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發展。
(六)擬定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武鳴城區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技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區域性信息交流中心規劃建設、套用推廣和協調管理工作;開展國內外信息和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本城區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定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擬定本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負責節能監察相關工作。
(十)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負責本城區工業園區管理,牽頭研究擬定本城區工業園區的布局規劃和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建設;負責指導本城區承接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轉移工作。
(十二)負責本城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以及非國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三)負責本城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四)統籌推進本城區信息化工作,負責本城區公共數位化、信息化平台和系統的規劃建設、套用推廣和協調管理工作;擬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整合與共享。協調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數位化、信息化重大項目建設和套用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國家通信主幹網、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需要地方政府辦理業務的協調工作。
(十五)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本城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負責政府各部門間等級保護的協調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城鄉數位化、信息化建設人才的培養、引進和管理機制;指導、協調城鄉數位化、信息化的宣傳和培訓、專業技術人才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定本城區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和內貿流通的政策措施;參與擬定本城區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融合、現代流通方式發展建議。
(十八)負責推進武鳴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及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酒類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進行監督管理。
(十九)擬定本城區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本城區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商貿物流基地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二十)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一)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二十二)擬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三)指導協調進出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城區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五)承擔組織協調本城區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實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協助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城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協助做好反壟斷審查的工作。
(二十六)貫徹執行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指導和協調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貫徹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的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協調本城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二十七)指導、監督城區內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
(二十八)負責指導、督促本城區商貿、流通服務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商貿、流通行業企業事故防範措施和安全生產檢查。
(二十九)擬定本城區糖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糖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本城區糖業運行態勢,統計並按許可權發布糖業相關信息;開展行業損害預警預測,擬定糖業近期調控目標、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糖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糖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和糖業技術進步、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糖業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蔗區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本城區蔗糖生產榨季砍、運、榨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三十)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
1.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會務、對外聯絡、信訪接待、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印章管理工作。
2.負責安全保衛、行政後勤和財務管理等工作。
3.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
4.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5.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開展黨建工作。
6.負責本局計生、綜治和系統工會工作。
7.牽頭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工作。
二、工業項目推進股
1.負責貫徹落實全城區工業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
2.擬訂全城區工業布局、重大項目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3.負責全城區電力及新能源行業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全城區資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的評估、審查、考核、認定及登記備案工作。
5.指導協調工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指導節能監察及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6.組織實施全城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工作。
7.參與擬訂全城區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工業園區建設及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全城區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三、工業商務經濟運行股
1.監測分析全城區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2.協調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協調工業企業物流、應急管理和重要物資緊急調運工作。
3.負責編制和實施生產資金緊急調度方案,協調金融機構與企業關係,促進銀企合作。
4.提出全城區工業企業促銷的政策措施。
5.負責全城區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重工、化工、建材、繭絲綢等工業行業管理。
6.組織實施商務工作中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
7.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和價格信息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四、企業改革和安全生產股
1.對全城區企業改革改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企業改革改制中的重大問題。
2.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實施資產重組、產權出讓、兼併、破產等改革、改制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有資產監管和資產運營工作。
4.負責下屬企業財務的監督、審計及清產核資等工作。
5.負責民爆器材(物品)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
6.負責監管企業、民爆器材(物品)經營企業和加油站的安全生產檢查。
7.配合開展全城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檢查;參與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五、商務管理股
1.負責本城區成品油的監督管理。
2.指導本城區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促進連續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3.負責酒類經營戶的登記備案工作。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4.組織擬定本城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擬定本城區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和商貿物流基地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6.擬定本城區外貿發展規劃、外商投資和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8.負責城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工商、質監等部門打擊流通領域的假冒偽劣商品,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
9.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城信公共服務平台。
10.指導和監督城區內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組織和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實施。
11.協助做好商務領域反壟斷調查工作,指導協調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的應訴及相關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六、信息化推進股
1.擬訂和實施全城區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2.編制信息化投資年度計畫,審核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財政專項資金。
3.承擔全城區通信、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4.負責全城區黨政專用信息網路與城鄉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
5.指導協調全城區公用計算機網、廣播電視網、專用信息網。
6.指導協調公用通信網、專用通信網,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三網”融合發展。
7.協調各通信運營商做好重要通信保障工作。
8.指導協調全城區電子政務發展,推進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整合共享。
9.協調全城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七、糖業發展股
1.貫徹執行科蔗糖生產的政策規定,擬訂和實施全城區蔗糖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監測分析全城區糖業運行態勢,提出糖業發展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3.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糖料作物種植髮展規劃,協調解決蔗區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4.做好蔗糖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
5.負責全城區蔗糖生產榨季砍、運、榨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八、中小企業發展股
1.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2.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組織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開展活動。
3.促進中小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等服務體系建設。
4.編制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擬定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5.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有關涉企收費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6.組織制定全城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計畫,指導中小企業開展人才培訓;指導企業開展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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