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財政局

南寧市武鳴區財政局

南寧市武鳴區財政局是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武鳴區標營新區起鳳路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城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城區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城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
(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三)負責管理城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城區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城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城區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城區本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工作。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城區政府外債。開展對外財經交流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城區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城區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城區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城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城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八)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城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九)編制城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協助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工作。
(十)負責管理和監督城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城區本級基本建設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城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協助自治區、南寧市注協辦理註冊會計師有關業務。
(十二)承擔與城區內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引導城區內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發展壯大金融業。組織協調、培育、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對城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進行管理。組織、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打擊轄區內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十三)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
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宣傳、信訪、輿情、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本部門預算、財務、統計、國有資產、基建投資、政府採購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統籌、審核有關文稿、材料,組織起草全局性工作總結和計畫類文稿及領導交辦的其他綜合性文稿。負責落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協調各股室間的有關事宜。
(二)綜合股
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有關工作。研究制定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財政相關配套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收費收支管理政策。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制度。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和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三)預算股
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財稅改革、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負責財政發展五年規劃的編制、實施,檢測、評估等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城區本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牽頭組織城區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批覆工作,匯總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保基金預算。牽頭組織城區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非稅收入年度預算編制工作。組織城區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牽頭統計我城區為民辦實事項目資金安排情況。承擔各鎮預算管理工作。
(四)國庫股
組織財政收入。分析財政收入形勢及預算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城區本級財政資金調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管理城區本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
(五)政府債務管理股
擬訂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法定限額內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及政府債務考核相關工作。統計、評估政府債務風險,擬訂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相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組織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審核城區本級法定限額內債務舉借計畫。審核城區本級法定限額內債務舉借計畫。管理城區本級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承擔城區本級政府外債的管理工作。牽頭對接南寧市財政局國外貸款管理科相關業務。
(六)行政政法股
承擔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序列部門,政法及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政法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
(七)教科文股
承擔宣傳、文體和旅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城區本級財政相關科技、教育資源配置。負責城區本級、教育園區教育基建投財務管理,參與擬定有關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經濟建設股
承擔發展改革、商貿糧食、供銷、應急管理等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城區本級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定有關政策,擬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
(九)城市建設股
承擔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園林、綜合執法、內河、白蟻防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辦理財政撥款。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
(十)工業交通股
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部門和伊嶺工業委等部門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企業改革和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行業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支持城區屬企業發展資金預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市場監督管理)及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等資金;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城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股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測繪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負責城區國有土地使用權收支、土地儲備資金預算管理,管理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資金。負責棚戶區、舊城、“城中村”改造的相關工作。
(十三)農業股
承擔扶貧、農業農村、水利(水庫移民)、氣象、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
(十四)基層財政財務管理股
擬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編制農村綜合改革預算,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籌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承擔相關領域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基層財政工作。
(十五)金融股(南寧市武鳴區金融工作辦公室)
參與擬定金融改革、發展、監管相關政策,負責擬定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領域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承擔市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承擔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國有資產產權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業務。
(十六)會計管理股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城區會計人才培養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和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承擔註冊會計師管理的有關事務;指導和監督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信息化工作。監督和指導珠算協會相關工作。
(十七)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財政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提出財政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組織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負責組織權責清單及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編制。處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和法制政府建設考核,組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管理。負責組織落實行政審批的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本局行政審批工作。配合開展紀檢監察相關工作。承擔稅源調查分析工作,牽頭對接南寧市財政局法規股稅政相關業務。
(十八)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
擬訂城區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對城區本級政府採購活動及集中採購機構的監督檢查;負責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採購人、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區本級政府採購預算(計畫)的編制、審核、下達等管理工作;以及政府採購資金的管理和政府採購契約備案工作,具體組織本級政府採購計畫的編制、監督採購計畫的執行以及採購項目資金的審核;負責批准採購人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或者服務但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事項。承擔政府採購行政複議和政府採購投訴事項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城區各單位政府採購工作的指導。
(十九)資產管理股(南寧市武鳴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加掛南寧市武鳴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本城區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產權變動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國有資產收益;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負責國有企業資產管理、資產收益收繳和分配管理等工作;承擔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組織實施工作。推進城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城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財政監督股
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二十一)人事股
承擔局機關及各鎮財政所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工資管理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城區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系統財政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城區財政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作風督查工作。協助做好局機關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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