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若干規定》在1991.09.05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91年09月05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9月05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若干規定》在1991.09.05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若干規定》在1991.09.05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完善外商投資環境,加強對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
《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是南京市人民政府1992年5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投資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規定全文 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統計登記和年審暫行規定 (1995年12月30日寧政發〔1995〕306號)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外向型經濟的統計管理和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和《江蘇省統計登記暫行辦法》等...
第一條 為加強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中方人員)的管理,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用人自主權和中方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一、第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契約以及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第二款修改為:“勞動契約期滿終止,職工提出續訂勞動契約而企業不同意續訂的,企業應當按照職工在本企業...
1990年8月1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發布。第一條 為促進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資、合作企業)發展,加強土地使用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營企業建設用地的暫行規定》和《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
外商投資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可向國外籌措資金,由企業自借自還。第六條外商投資企業,除按國家規定應提取的中方職工勞動保險、福利費用和住房補助基金外,免繳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和其他各種集資、社會收費。企業提取的住房補助基金,留給...
《江蘇省外商投資條例》是為了進一步推進本省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規範外商投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江蘇省實際...
第一條 為了改善本省外商投資環境,規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保障投資各方和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是指2個以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適用本規定。申請辦理外商...
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和附送的查帳報告與財政部規定要求不符的,須重新編報。第三章 資本的管理 第八條外商投資企業應督促投資人按國家法律和契約、章程的規定,如期繳清出資額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做好資產的評估與驗收,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 2003年 第 2 號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第1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的生產、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八小時,企業因生產、工作確需增加勞動工時,應以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為前提,並發給加班工資。第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規定,改善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16號,《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12月13日建設部第65次常務會議和2003年1月30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第2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5月1...
5.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由於註冊資本金達不到原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要求的,規定實施後,可以申報相應級別...
企業不得因職工未延長勞動時間而給予任何處罰。法律法規規定延長勞動時間不受限制的情形除外。外商投資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支付的報酬應當高於正常勞動時間的報酬,具體標準為: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
第七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低註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二)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三)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經營...
第九條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土地,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必須繳納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其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不同行業、不同項目的技術先進程度和用地位置,由所在市人民政府確定。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土地使用費...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已於2006年9月19日經建設部第10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06年12月20日商務部第10次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26日起施行。建設部部長 汪光燾 商務部部長 薄熙來 二○○七年...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第三條外商投資企業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依法開展工會活動。第四條外商投資企業工會是職工自...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最低註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二)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三)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經營期限一般不...
商務部決定,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6年第3號)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由於併購、吸收合併等方式,非外商投資企業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本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按照本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核准機關,是指《核准目錄》中規定的具有項目核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第五條 本辦法第四條範圍以外的外商投資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第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增資項目總投資以新增投資額計算,併購項目總投資以交易額計算...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於2001年12月11日公布,根據2008年9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修訂。2022年4月7日,新華社受權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決定修改《外商投資...
經2002年9月9日建設部第63次常務會議和2002年9月17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第10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第113號令發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引言 第113號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9月9...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2008修訂),2008年09月10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發布。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2016修訂),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電信...
第七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 最低註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二) 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三)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
第十條 設立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應按國家現行的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式,向外經貿部提出申請,由外經貿部及其授權部門審核並批准企業的設立並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批准證書》。設立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