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妥善處理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是2003年1月24日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關於妥善處理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
- 發布單位: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關於妥善處理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是2003年1月24日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為做好工傷保險工作,規範企業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現就妥善處理有關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1996年10月1日之前勞動者發生的工傷,不再辦理工傷認定手續。 二、勞動者因工受到傷害時,企業或個人應當自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有特殊...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按照《條例》的規定用於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的具體支付項目和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第七條用人單位、職工或者...
第一條為規範工傷認定程式,依法進行工傷認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第三條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工傷認定工作。工傷...
傷殘待遇的確定和被保險人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及護理依賴程度為主要依據。第四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被保險人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診療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被保險人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一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規範工傷醫療和康復服務行為,合理使用工傷保險基金,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本市關於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因故意犯罪;【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故意犯罪”的認定,應當以刑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
《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現就條例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一、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頒布單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頒布時間 2013年4月25日 目的 更好地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條紋規定一、《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的“因工外出期間”的認定,應當考慮職工外出是否屬於用人單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保障職工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死亡,其近親屬同時符合領取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待遇條件的,由其近親屬選...
(一)高度重視,加強部署。建立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關係廣大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高認識,紮實推進,從2018年開始,要按照指導意見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做好待遇調整和確定工作,與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有機結合、緊密配合、同步推進,防止出現銜接問題和政策衝突...
關於印發《北京市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京人社工發﹝2011﹞381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根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42號),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附屬檔案:...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重要文稿;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聯絡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工作;承辦北京市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二)法制處 組織起草勞動和社會保險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社會保險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45號)精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全文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
第十六條 工傷預防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法律和協定(契約)規定、服務質量不高的、項目驗收不合格的,三年內不得從事工傷預防項目。工傷預防服務機構存在欺詐、騙取工傷保險基金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處理。第十七條 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
2014年4月2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13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4〕9號)發布《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規定》共10條,明確了特殊情況下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用人單位,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的處理方式,並對涉及勞動關係確認的行政審判程式作...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定或者規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二十、第...
北京市西城區勞動保障監察隊二隊 會同醫療保險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騙取醫療保險待遇的行為;會同社會保險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違法行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落實處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案件;依法查處衛生系統相關單位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案件;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賠償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
你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請示》(新勞社字〔1994〕54號)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領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時,可否通知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作為第三人的問題。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以下簡稱《試行辦...
條例實施至2010年9月,工傷保險基金累計收入1089億元,累計支出649億元,累計結餘440億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工傷保險制度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例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職工工傷政策不明確;工傷認定範圍不夠合理;工傷認定、鑑定和爭議處理程式複雜、時間冗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
第六十三條 工傷的一次性賠償 第六十四條 施行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工傷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試行)工傷認定辦法 工傷認定申請書 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