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5號)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18〕4號),結合北京市實際,現就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 發文機構: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全文,政策解讀,一、背景依據,二、目標任務,三、主要內容,四、涉及範圍,五、執行標準,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文化自信,堅持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遵循工藝美術專業人員成長規律,建立符合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價為核心,加強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充分調動廣大工藝美術從業者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造就創新型、技術型、套用型工藝美術專業人員隊伍,為提升北京工藝美術行業傳承創新能力、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提供人才支撐。
  二、適用範圍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工藝美術研究、設計、製作等專業技術工作的工藝美術專業人員。
  三、改革任務
  (一)健全制度體系
  1.完善職稱層級。拓展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增設正高級職稱。工藝美術專業人員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工藝美術員、助理工藝美術師、工藝美術師、高級工藝美術師和正高級工藝美術師。
  2.最佳化職稱專業目錄。根據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特點,突出文化保護傳承及創新發展,設定特藝美術、展陳設計、服裝服飾設計、文化創意設計等專業類別。其中,特藝美術專業包括雕塑工藝(含玉雕、牙雕、漢白玉雕、硯雕、磚雕、麵塑、絹塑、兔兒爺、泥塑等)、金屬工藝(含景泰藍、花絲鑲嵌、畫琺瑯、蒙鑲、恰克圖、金屬擺件等)、漆器工藝(含雕漆、金漆鑲嵌、漆立體、漆畫等)、家具工藝、印染織繡工藝(含京繡、宮毯、絲綾堆繡、抽紗紡織、中國結編織等)、陶瓷工藝以及其他民間工藝(含內畫、風箏、剪紙、京劇臉譜、燈彩、毛猴、鬃人、茶藝等)。建立職稱評審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工藝美術行業發展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專業類別,持續滿足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的評價需求。
  (二)完善分類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政治立場、職業道德、社會責任和職業操守。用人單位可通過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剽竊他人作品、設計創意或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2.實行體現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評價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附後)。適應工藝美術專業性、技術性、創造性強以及從業人員技術技能貫通發展的特點,按照不同專業、不同層次、不同崗位職責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的成長規律,合理確定評價重點。對主要從事工藝美術研究工作的人員,重點評價其解決工藝美術行業核心技術難題,在技藝研究、技藝傳承、學術科研方面的能力和業績;對主要從事工藝美術設計的人員,重點評價其在視覺傳達、設計創意、創作技巧、技術創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業績,以及設計作品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對主要從事工藝美術製作的人員,重點評價其技術運用、技藝改良創新、技藝保護傳承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以及代表作品質量及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將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建立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明確不同專業、不同層級職稱評審所考察的代表作類型。工藝美術專業人員參評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工藝美術作品、項目報告、設計檔案、展覽策劃方案、專利、論文、教材、論著等,注重考察代表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力。
  (三)暢通晉升渠道
  1.完善高層次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對在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技藝的傳承保護和創新性發展、促進工藝美術事業繁榮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工藝美術專業人員,放寬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可按規定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2.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在工藝美術領域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取得相應級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技術技能人才貫通條件、符合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的,可參加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名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或北京市政府技師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四)完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
  1.推行社會化職稱評價。堅持“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評價機制,滿足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以及新業態職稱評價要求。工藝美術專業人員通過評價取得北京市職稱證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強化聘後考核管理,對不符合崗位要求、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工藝美術專業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
  2.最佳化評價服務機制。通過專家評審、業績展示、作品評鑑、實踐操作、面試答辯、考核認定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最佳化評審工作流程,進一步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事項,強化大數據套用。不斷提高職稱評價服務的信息化水平,提供職稱網上申報、審核、繳費、查詢、驗證等便利化服務。
  3.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依託具備條件的行業主管部門、專業人才評價機構或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承擔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准備案的職稱評審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組建相應層級、專業的工藝美術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規定的評審許可權內,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評價,並確定相應職稱。職稱評審服務機構負責組建評審委員會專家庫,納入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統一管理使用。嚴格評審專家管理,建立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
  4.加強評審監督。健全和完善職稱評審監督機制,堅持職稱評審迴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條件、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將用人單位的推薦意見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用人單位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或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責任。職稱評審服務機構應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有關規定開展職稱評價工作,按照《北京市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審核材料,規範答辯、評審工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因評審工作把關不嚴、程式不規範,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整改無明顯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暫停其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並追究責任。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保障
  各相關單位應按照職能分工,明確工作責任,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相關評審服務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開展日常評價工作等。
  (二)穩步推進改革
  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複雜性、敏感性,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引導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積極支持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確保改革穩步推進和順利實施。
  本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北京市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附屬檔案
北京市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工藝美術專業人員申報職稱評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須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持續參加行業組織開展的工藝美術公共文化和社會教育等服務,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行業認可;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藝美術員
  (一)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完成輔助性專業工作的操作能力。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年;
  3.中等職業院校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4.在省級以上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或高級工藝美術師工作室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5.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二、助理工藝美術師
  (一)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運用專業技藝知識獨立完成一般性專業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範圍內一般性技藝難題;能獨立完成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具有指導工藝美術員工作的能力。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年;
  3.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4.中等職業院校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5.在省級以上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或高級工藝美術師工作室從事專業工作7年以上,且獨立完成至少3件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
  6.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0年。
  三、工藝美術師
  (一)基本條件
  1.熟練掌握並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獨立承擔較複雜項目;具有指導和培訓助理工藝美術師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後,獲得助理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4年;
  (6)取得助理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7)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二)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側重工藝美術研究工作,具備一定的研究能力。參與完成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或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或作為主要起草人編寫本專業團體、企業及以上級別標準規範並通過相關主管部門備案、頒布實施。
  2.側重工藝美術設計工作,具備一定的設計實踐經驗。參與設計的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專業展覽並獲獎或被北京區級(地市級)以上工藝美術館、博物館等專業館藏機構收藏,獲得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或參與設計、研製、開發、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經同行專家評議及社會認可具有較高藝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側重工藝美術製作工作,具備一定的實踐操作能力。參與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較複雜的工藝、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藝、技術,創造了較高的藝術價值或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參與行業重點項目作品製作,經同行專家評議及社會認可具有較高藝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
  在工藝美術領域,作為參與人完成在單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專利、作品、項目報告、設計檔案、展覽策劃方案、專業教材、專著論著等,或作為參與人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或作為參與人完成的作品獲得行業內獎項,或獲得“北京市三級工藝美術大師”“北京市三級民間工藝大師”及以上級別稱號;2項及以上。
  四、高級工藝美術師
  (一)基本條件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能夠根據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發展提出本專業的研究方向,能結合本專業文化內涵和創意元素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具有指導和培訓工藝美術師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側重工藝美術研究工作,具備較強的研究能力。參與完成的省部級及以上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或獨立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在工藝美術領域取得重大理論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獎項;或作為主要起草人編寫本專業行業或地方標準規範,並通過相關主管部門備案、頒布實施。
  2.側重工藝美術設計工作,具備豐富的設計實踐經驗。主持設計的作品參與國家級、國際專業展覽並獲獎或被省部級及以上工藝美術館、博物館收藏等專業館藏機構珍藏,獲得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設計、研製、開發、推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經同行專家評議及社會認可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側重工藝美術製作工作,具備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主持完成行業重大項目,能夠解決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藝、技術,創造了較高的藝術價值或取得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製作的作品參與國家級或國際專業展覽,獲得較大的社會影響,取得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在工藝美術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專利、工藝美術作品、項目報告、設計檔案、展覽策劃方案、專業教材、專著論著等,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的作品獲得行業內高級別獎項,或獲得“北京市技術能手”“北京市二級工藝美術大師”“北京市二級民間工藝大師”及以上級別稱號;3項及以上。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高級工藝美術師:
  1.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獲得北京市專利特等獎、中國專利銀獎或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等以上級別獎項;
  2.主持完成的作品獲得中國工藝美術“百花獎”銀獎及以上、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銀獎及以上、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金獎及以上獎項;
  3.主持完成國家級工藝美術重大項目;
  4.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
  5.獲得“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或“全國技術能手”稱號;
  6.獲得中華技能大獎,或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名次,或全國技能大賽獎項;
  7.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或北京市政府技師特殊津貼。
  五、正高級工藝美術師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全面掌握本專業古今發展趨勢和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在傳承經典技藝的同時,具有本專業工藝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工藝美術骨幹人才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高級工藝美術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正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側重工藝美術研究工作,具備很強的研究能力。主持或承擔的省部級及以上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工藝美術領域取得重大理論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取得國家級獎項,推動了本專業發展;或作為主要起草人編寫本專業國家、行業標準規範,並通過相關主管部門備案、頒布實施。
  2.側重工藝美術設計工作,具備很強的設計能力。主持設計的作品多次參與國家級、國際專業展覽並獲獎或被國家級或一級工藝美術館、博物館收藏等專業館藏機構珍藏,獲得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設計、研製、開發、推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發揮了較強的示範作用。
  3.側重工藝美術製作工作,具備很強的實踐操作能力。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藝、技術,創造了極高的藝術價值或取得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或主持製作的作品多次參與國家級、國際專業展覽,獲得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或主持的行業重點項目作品,經同行專家評議及社會認可具有高藝術價值。
  (三)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在工藝美術領域,作為主持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專利、工藝美術作品、項目報告、設計檔案、展覽策劃方案、專業教材、專著論著等,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的作品獲得行業內高級別展覽金獎(一等獎),或獲得“全國技術能手”“北京市一級工藝美術大師”“北京市一級民間工藝大師”及以上級別稱號;3項及以上。

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工藝美術專業人員是我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組成部分,是傳承和發展工藝美術、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調動廣大工藝美術從業者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本市實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二、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服務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遵循工藝美術專業人員成長規律,建立符合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價為核心,加強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充分調動廣大工藝美術從業者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造就創新型、技術型、套用型工藝美術專業人員隊伍,為提升北京工藝美術行業傳承創新能力、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三、主要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一是增設正高級工藝美術師,拓展人才職業發展空間;規範各級別名稱,從初級到高級分別為工藝美術員、助理工藝美術師、工藝美術師、高級工藝美術師和正高級工藝美術師。二是最佳化職稱專業目錄,設定特藝美術、展陳設計、服裝服飾設計、文化創意設計等專業類別。
  (二)完善分類評價標準。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品德放在職稱評價的首位,實行弄虛作假“一票否決制”,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二是實行體現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評價標準,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職責為基礎,制定《北京市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確定業績條件。對研究型人員,重點評價其在技藝研究、技藝傳承、學術科研方面的能力和業績;對設計型人員,重點評價其在視覺傳達、設計創意、創作技巧、技術創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業績;對製作型人員,重點評價其技術運用、技藝改良創新、技藝保護傳承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以及代表作品質量及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三是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主選擇工藝美術作品、項目報告、設計檔案、展覽策劃方案、專利、論文、教材、論著等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三)暢通晉升通道。一是建立業績、貢獻突出人才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在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技藝的傳承保護和創新性發展、促進工藝美術事業繁榮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才,可按規定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二是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支持在工藝美術領域取得相應級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價,淡化學歷要求,強化技能技藝和貢獻,建立綠色通道
  (四)完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一是實行“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社會化職稱評價,滿足非公經濟組織以及新業態職稱評價要求。二是最佳化評價服務機制,通過專家評審、業績展示、作品評鑑、實踐操作、面試答辯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進一步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事項,提供職稱網上申報、審核、繳費、查詢驗證等便利服務。三是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完善評審會備案制度和評審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四是強化評審監督,堅持職稱評審迴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條件、評價標準、工作流程的監督管理。
  (五)明確職責分工。市人力社保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相關評審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開展日常評價工作等。

四、涉及範圍

  適用於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工藝美術研究、設計、製作等專業技術工作的工藝美術專業人員。

五、執行標準

  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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