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03.25
  • 實施時間:2005.03.25
由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05年3月25日決定廢止,現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3月25日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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