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信息共享促進產融合作行動方案

2016年3月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工信部聯財〔2016〕83號印發《加強信息共享 促進產融合作行動方案》。該《方案》分建立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信息對接清單;建立產融信息對接服務平台;堅持分類施策,加大精準支持;大力創新金融支持方式;積極完善產業鏈金融服務;強化企業管理,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加強組織保障7部分2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強信息共享促進產融合作行動方案
  • 印發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等3部門
  • 文號:工信部聯財〔2016〕83號
  • 印發時間:2016年3月2日
檔案通知,行動方案,

檔案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加強信息共享促進產融合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聯財〔2016〕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支持政策的導向性、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支持《中國製造2025》加快實施,促進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加強信息共享促進產融合作行動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促進產融合作,是通過建立銀企交流機制,強化信息交流共享,促進金融資源向實體經濟企業集聚的有效途徑,有利於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有利於實現產業與金融協調發展、互利共贏,有利於推進制造強國和網路強國建設。各地要高度重視,建立和完善產融合作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方式方法,採取多種有效形式開展銀企信息對接活動,深入開展產融合作,為產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6年3月2日

行動方案

加強信息共享促進產融合作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中國製造2025》加快實施,促進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建立產融信息對接工作機制,強化信息共享,促進政策協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效率,引導產業與金融協調發展、互利共贏,推動產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
一、建立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信息對接清單
(一)發揮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優勢,及時匯總納入政府支持、有融資需求的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並結合產業政策、產業發展方向、產業規劃布局等對企業融資需求進行分析、評估和篩選,形成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信息對接清單,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提供參考。
(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對接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自主決策、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積極給予支持,提高金融服務效率。
二、建立產融信息對接服務平台
(三)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手段,依託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建立產融信息對接服務平台,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溝通交流渠道,實現企業融資需求網上申請、即時匯總、分類整理、及時推薦,提高產融信息對接效率。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及時發布產業政策、產業規劃等信息,方便企業及時了解產業政策動向,促進金融機構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行業信貸政策。
三、堅持分類施策,加大精準支持
(五)明確重點領域,加大支持力度。對符合《中國製造2025》、“網際網路+”行動計畫、“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以及國家重點發展的智慧型製造裝備、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新材料等領域符合信貸條件的重點企業,要加大支持力度。
(六)注重分業指導,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對擁有新技術、新工藝等創新產品的企業,要積極跟蹤了解市場發展情況,在落實信貸條件的基礎上,給予合理支持。對“網際網路+”領域內“輕資產”類項目或企業,要創新信貸產品,拓寬合格抵質押品範圍,做好金融服務。對冶金、有色、建材、船舶等行業有市場、有效益、有技術、資產狀況良好、符合規範(準入)條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持續達標的企業和技術改造項目,不搞“一刀切”,對符合信貸條件的繼續支持其合理信貸需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最佳化信貸政策,支持產能過剩行業相關企業兼併重組。
(七)壓縮相關貸款,促進相關企業市場出清。對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殭屍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以及產能過剩行業未依法取得合規手續的新增產能和落後產能,要在做好資產保全的同時,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
四、大力創新金融支持方式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差別化信貸政策,按照市場
化原則採取增貸、穩貸、壓貸等針對性措施。要積極開發針對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服務,滿足企業對銀行服務的多樣化融資需求,逐漸實現由主要提供信貸單一產品向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綜合金融解決方案轉變。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創新適合工業和通信業發展的信貸產品,積極發展能效信貸、綠色信貸和排污權、商標權、碳排放權及政府採購訂單質押融資等信貸業務。
(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發展“雙創”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創業創新的貸款新產品、新業務,開展應收賬款、倉單、智慧財產權等質押融資。
(十一)鼓勵企業採用企業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多種融資手段,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五、積極完善產業鏈金融服務
(十二)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核心主業突出、具有較強行業競爭力、具備一定資金集中管理經驗的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有效提高企業集團內部資金運作效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十三)探索開展集團財務公司延伸產業鏈金融服務試點,有效發揮財務公司對集團公司主業發展的支持作用。
(十四)鼓勵和支持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設備,加強與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緩解企業資金不足問題,拓寬重大裝備、工程機械等產品市場。
六、強化企業管理,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
(十五)積極推動納入產融信息對接平台的企業提升管理水平,指導企業完善內控制度和公司治理,強化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資金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
(十六)加強對相關企業的融資能力培訓,對企業利用新三板、戰略新興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等融資渠道要加強輔導,提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增強企業的投融資規劃能力。
(十七)引導企業加強財務狀況、產品質量、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能耗水耗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減少銀企關係中的信息不對稱,防範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虛假詐欺融資等失信行為,提高違約違法成本。
七、加強組織保障
(十八)為保證工作順利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建立產融信息對接工作協調機制,相關金融機構、重點企業及有關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和專家參加,強化信息共享,及時溝通銀企信息對接進展情況,並協調解決特殊行業出現的重大問題。
(十九)各地要建立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派駐機構等部門參加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因地制宜開展銀企信息對接活動。抓緊建立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需求清單,組織清單內企業與區域內金融機構開展信息對接。有條件的地方要創新支持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引導和槓桿作用,支持銀企信息對接和產融合作項目開展。
(二十)對產業轉型升級和行業發展有重大支撐引領作用、且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解決的重大項目融資需求,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後,通過產融信息對接服務平台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務司),中央企業直接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務司)。推薦單位負責審核企業融資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
(二十一)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行業協會和專家對各地和中央企業報送的重大融資需求清單進行篩選,並通過產融信息對接服務平台傳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十二)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加強對融資信息對接項目的跟蹤、分析、評估。各地要加強信息報送,適時將銀企對接成果及成功經驗做法書面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開展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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