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

“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

《“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是旨在貫徹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是“十三五”國家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十三五”期間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化工作的行動指南。由國務院2016年12月15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 實施日期:2016年12月15日
  • 編制依據:《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
  • 發文字號:國發〔2016〕73號
發布信息,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12月15日

政策全文

“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信息通信技術變革實現新突破的發軔階段,是數字紅利充分釋放的擴展階段。信息化代表新的生產力和新的發展方向,已經成為引領創新和驅動轉型的先導力量。圍繞貫徹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快信息化發展,直面“後金融危機”時代全球產業鏈重組,深度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變革;加快信息化發展,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塑持續轉型升級的產業生態;加快信息化發展,構建統一開放的數字市場體系,滿足人民生活新需求;加快信息化發展,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推動社會和諧穩定與文明進步;加快信息化發展,統籌網上網下兩個空間,拓展國家治理新領域,讓網際網路更好造福國家和人民,已成為我國“十三五”時期踐行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增強發展動力、厚植髮展優勢的戰略舉措和必然選擇。
本規劃旨在貫徹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是“十三五”國家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十三五”期間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化工作的行動指南。
一、發展現狀與形勢
(一)發展成就。(略)
(二)發展形勢。(略)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略)
(二)主要原則。(略)
(三)發展目標。(略)
三、主攻方向
(一)引領創新驅動,培育發展新動能。(略)
(二)促進均衡協調,最佳化發展新格局。(略)
(三)支撐綠色低碳,構建發展新模式。(略)
(四)深化開放合作,拓展發展新空間。(略)
(五)推動共建共享,釋放發展新紅利。(略)
(六)防範安全風險,夯實發展新基石。(略)
四、重大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構建現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生態體系。(略)
(二)建設泛在先進的信息基礎設施體系。(略)
(三)建立統一開放的大數據體系。(略)
(四)構築融合創新的信息經濟體系。(略)
(五)支持善治高效的國家治理體系構建。(略)
(六)形成普惠便捷的信息惠民體系。(略)
(七)打造網信軍民深度融合發展體系。(略)
(八)拓展網信企業全球化發展服務體系。(略)
(九)完善網路空間治理體系。(略)
(十)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略)
五、優先行動
(一)新一代信息網路技術超前部署行動。(略)
(二)北斗系統建設套用行動。(略)
(三)套用基礎設施建設行動。(略)
(四)數據資源共享開放行動。(略)
(五)“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行動。(略)
(六)美麗中國信息化專項行動。(略)
(七)網路扶貧行動。(略)
(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行動。(略)
(九)網上絲綢之路建設行動。(略)
(十)繁榮網路文化行動。(略)
(十一)線上教育普惠行動。(略)
(十二)健康中國信息服務行動。(略)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規,健全法治環境。
完善信息化法律框架,統籌信息化立法需求,優先推進電信、網路安全、密碼、個人信息保護、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相關立法工作。加快推動政府數據開放、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數據權屬、數據管理、網路社會管理等相關立法工作。完善司法解釋,推動現有法律延伸適用到網路空間。理順網路執法體制機制,明確執法主體、執法許可權、執法標準。加強部門信息共享與執法合作,創新執法手段,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全社會自覺守法意識,營造良好的信息化法治環境。
(二)創新制度機制,最佳化市場環境。
加大信息化領域關鍵環節市場化改革力度,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數字市場體系。加快開放社會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形成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業務服務相互競爭的市場格局。健全並強化競爭性制度和政策,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準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術、新業務進入傳統領域的壁壘,最大限度激發微觀活力。建立網信領域市場主體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推動電信和網際網路等行業外資準入改革,推動制定新興行業監管標準,建立有利於信息化創新業務發展的行業監管模式。積極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加強對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小微企業的隨機抽查等事中事後監管,實施企業信用信息依法公示、社會監督和失信聯合懲戒。推動建立網信領域信用管理機制,建立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強網路資費行為監管,嚴格查處市場壟斷行為。
(三)開拓投融資渠道,激發發展活力。
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對信息化企業信貸投放。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等基金積極投入信息化發展。規範有序開展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試點,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推進產融結合創新試點,探索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深化創業板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型、成長型網際網路企業上市融資,研究特殊股權結構的境外上市企業在境內上市的制度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信息化重點領域、重大工程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積極發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等新型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信息通信類高新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在具有戰略意義、投資周期長的重點領域,積極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重大信息化工程PPP項目庫,明確風險責任、收益邊界,加強績效評價,推動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可持續運營。
(四)加大財稅支持,最佳化資源配置。
完善產業投資基金機制,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重點引導基礎軟體、基礎元器件、積體電路、網際網路等核心領域產業投資基金髮展。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統籌現有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按規定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重大技術試驗驗證。強化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化服務配套政策,推動財政支持從補建設環節向補運營環節轉變。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
(五)著力隊伍建設,強化人才支撐。
建立適應網信特點的人才管理制度,著力打破體制界限,實現人才的有序順暢流動。建立完善科研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制定人才入股、技術入股以及稅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提高科研人員特別是主要貢獻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收益比例。聚焦信息化前沿方向和關鍵領域,加快引進信息化領軍人才。開闢專門渠道,實施特殊政策,精準引進國家急需緊缺的特殊人才。加快完善外國人才來華簽證、永久居留制度。建立網信領域海外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完善配套服務。建立健全信息化專家諮詢制度,引導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展信息化前瞻性、全局性問題研究。推薦信息化領域優秀專家到國際組織任職。支持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開展信息素養培養,加強職業信息技能培訓,開展農村信息素養知識宣講和信息化人才下鄉活動,提升國民信息素養。
(六)最佳化基礎環境,推動協同發展。
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建立國家信息化領域標準化工作統籌推進機制,最佳化標準布局,加快關鍵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提升標準實施效益,增強國際標準話語權。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制定融合領域關鍵環節的專利導航和方向建議清單,鼓勵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儲備與布局;加快推進專利信息資源開放共享,鼓勵大型信息服務企業和製造企業建立交叉交換智慧財產權池;建立智慧財產權風險管理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機制,提高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強各地區、各部門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信用信息平台無縫對接,全面推行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徵信和支付體系;加強分享經濟等新業態信用建設,運用大數據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加快研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的信息化統計指標,建立完善信息化統計監測體系。
七、組織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統籌部署下,把信息化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紮實開展工作,提高信息化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調性。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規劃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推進各項重大任務、重點工程和優先行動,跟蹤督促各地區、各部門的規劃實施工作,定期開展考核評估並向社會公布考評情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解細化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地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實施,落實配套政策,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定位,紮實有序推動信息化發展。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信息化工作問責制度,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領導的責任。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優先方向,統籌推進信息化試點示範工作,組織實施一批基礎好、成效高、帶動效應強的示範項目,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跟風,避免重複建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發揮好試點示範作用,堅持以點帶面點面結合,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推動信息化發展取得新突破。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略)

內容解讀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十三五”國家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十三五”期間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化工作的行動指南。
《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是信息化引領全面創新、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是我國從網路大國邁向網路強國、成長為全球網際網路引領者的關鍵視窗期,是信息技術從跟跑並跑到並跑領跑、搶占戰略制高點的激烈競逐期,也是信息化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新舊動能充分釋放的協同迸發期,必須加強統籌謀劃,主動順應和引領新一輪信息革命浪潮。
《規劃》強調,要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補齊核心技術短板,全面增強信息化發展能力;著力發揮信息化的驅動引領作用,全面提升信息化套用水平;著力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普遍期待和經濟社會發展關鍵需要,重點突破,推動信息技術更好服務經濟升級和民生改善;著力深化改革,全面最佳化信息化發展環境,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動力。
《規劃》要求,要堅持以惠民為宗旨、全面深化改革、服務國家戰略、全球視野發展、安全與發展並重等主要原則,到2020年,“數字中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信息化能力躋身國際前列,核心技術自主創新實現系統性突破,信息基礎設施達到全球領先水平,信息經濟全面發展,信息化發展環境日趨最佳化。信息技術和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數字紅利充分釋放。信息化全面支撐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規劃》提出了引領創新驅動、促進均衡協調、支撐綠色低碳、深化開放合作、推動共建共享、防範安全風險6個主攻方向;部署了構建現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生態體系、建設泛在先進的信息基礎設施體系、建立統一開放的大數據體系、構築融合創新的信息經濟體系、支持善治高效的國家治理體系構建、形成普惠便捷的信息惠民體系、打造網信軍民深度融合發展體系、拓展網信企業全球化發展服務體系、完善網路空間治理體系、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等10方面任務;確定了新一代信息網路技術超前部署、北斗系統建設套用、套用基礎設施建設、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美麗中國信息化、網路扶貧、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網上絲綢之路建設、繁榮網路文化、線上教育普惠、健康中國信息服務等12項優先行動;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規、創新制度機制、開拓投融資渠道、加大財稅支持、著力隊伍建設、最佳化基礎環境等6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規劃》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統籌部署下,把信息化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提高信息化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調性。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解細化任務,明確完成時限,確保各項任務落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實施,落實配套政策,紮實有序推動信息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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