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檔案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6〕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
《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已經2016年第25次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11月7日
附屬檔案:
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docx
規劃全文
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
國土資源部
2016年11月
目 錄
一、發展現狀與形勢
(一)“十二五”發展成就
(二)“十三五”發展形勢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主要目標
三、構建以“國土資源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體系
(一)推進“國土資源雲”建設,形成集約、高效、安全的國土資源信息化運行環境
(二)加強國土資源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提升網路安全防護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形成規範、有序的信息化建設新局面。
四、建立全覆蓋全天候的國土資源調查監測及監管體系
(一)建立對地觀測信息化套用技術體系,強化對國土空間與資源開發利用的監測能力
(二)深入推進土地調查評價信息化,全面快速掌握土地資源資產和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狀況
(三)大力推動地質調查工作信息化建設,全面提高地質調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
(四)完善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整體提升地質災害防禦與應急能力
(五)深化和拓展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套用,建立全要素全方位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模式
五、構築基於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管理決策與服務體系
(一)建立完善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推進國土資源管理決策的科學化、智慧型化
(二)建設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全面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三)構建“網際網路+國土資源政務服務”體系,有效提升國土資源惠民服務水平
(四)推進土地督察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督察效能
(五)推進國土資源數據共享與開放,充分發揮國土資源信息在實施國家信息化戰略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
(二)健全信息化制度
(三)強化技術創新與驅動
(四)加強信息化人才培養
(五)改進資金保障機制
(六)建立社會力量引入機制
(七)完善評估考核機制
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開創國土資源工作新局面的關鍵時期。加快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是實現國土資源管理現代化的必然途徑,是提升國土資源監管能力和為民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為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和《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綱要》,深入開展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與套用,編制本規劃。本規劃闡明“十三五”時期全國國土資源信息化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指導未來五年的全國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本規劃不包括海洋和測繪地理信息化建設的內容,但注重了與之相互銜接。
一、發展現狀與形勢
(一)“十二五”發展成就
“十二五”時期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堅持以信息化促進國土資源管理的規範和創新,通過推進國土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台、政務辦公平台、公共服務平台等建設與套用,國土資源信息化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服務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國土資源“一張圖”資料庫基本建成。部和31個省(區、市)建立了包括遙感影像、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的“一張圖”資料庫,基本完成了館藏地質資料數位化,積累了海量國土資源數據。“一張圖”資料庫有效支撐了各項業務,保障了各級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的不斷發展。
數位化的調查評價技術體系初步建立。持續開展全國範圍內的遙感監測,實現了遙感監測數據和土地調查數據年度更新;建成了覆蓋重要地區的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網路;數字地質調查系統在全國1000多家地質、煤炭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和礦業公司廣泛套用;開展了基於北斗衛星的野外地質套用關鍵技術研發。初步實現了調查數據採集和處理的全數位化和流程化,國土資源數據獲取的全面性和時效性不斷增強。
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基本建成並廣泛套用。部和31個省(區、市)、部分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成綜合監管平台,監管範圍覆蓋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主要環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線上土地督察系統全面套用,初步實現了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程監管和動態跟蹤。建立了面向地質災害、地下水業務的地質環境信息服務平台,應急處置能力顯著增強。
辦公和審批基本實現網上運行。部和全部省(區、市)、大多數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業務實現網上運行和電子數據交換,所有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公自動化系統上線運行,23個省(區、市)實現省市縣三級聯網審批,7個省(區、市)主要業務延伸至鄉鎮國土所,基本形成了貫穿四級、協同辦公的網上辦公、網上審批新模式,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國土資源信息網上服務不斷推進。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基本實現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征地信息等重要政務信息面向全社會公開;地質資料信息集群化服務平台在全國部署套用。入口網站成為國土資源社會化服務主渠道,為社會公眾監督政府、表達訴求創造了條件,樹立了政府便民服務的良好形象。
國土資源信息化基礎設施持續完善。國土資源業務網和視頻會議系統聯通四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級國土資源數據中心運行環境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技術防護和安全管理建設取得明顯進展,有效支撐了套用系統和數據的部署、存儲、管理和運行,保障了信息安全。
“十二五”時期,通過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的“智慧國土”建設,國土資源數據獲取能力和支撐能力明顯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效能、監管能力和便民利民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國土資源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十三五”發展形勢
新一代信息技術已成為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先導力量。當前,全球信息化正在進入全面滲透、跨界融合、加速創新、引領發展的新階段。以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和人工智慧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社會經濟各行業、各領域的深度融合,已成為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核心內容。深刻認識和把握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演進規律,充分運用和推廣信息技術加快建設數字國家,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搶占信息化制高點、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共同選擇。
信息化已成為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手段。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息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新常態要有新動力,信息化可以大有作為。黨中央、國務院相繼作出了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國家大數據戰略、“網際網路+”行動計畫和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等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明確提出了以信息化為支撐,深化電子政務,服務黨的建設,創新社會治理,推進善治高效的國家治理體系等重要任務。信息化已成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促進國家治理結構轉型、推進國家治理方式升級、推動國家治理環境最佳化的重要途徑,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國土資源信息化已成為新時期推動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關鍵舉措。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提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明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國土資源工作要堅持耕地保護和資源節約基本國策,提高國土資源供給質量和效率,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奠定更加堅實的資源基礎。部黨組把“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民眾權益”和全面深化國土資源領域改革作為新時期的職責定位。履行國土資源工作職責,必須創新工作思維,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發揮信息化滲透力強、帶動性大、覆蓋面廣的作用,加快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加強自然資源管理與有序利用,調整最佳化國土空間結構,需要覆蓋各類自然資源和相關經濟社會發展的國土資源數據支撐。有效履行不動產登記的法定職責,強力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需要構建覆蓋全國、多方協同、高效便捷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持續推進國土資源“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法治國土建設,需要打造多級聯動、全程監管、內外結合的國土資源監管新平台。不斷提升國土資源治理能力,推動信息服務的普惠化,需要建立充分共享、適度開放、安全可靠的國土資源數據共享開放新機制。落實國土資源科技創新戰略,需要信息技術與深地探測、深海探測、深空對地觀測和土地科技工程的深度融合。只有更好地發揮信息化的引領和驅動作用,才能創新國土資源管理模式、提升國土資源監管水平、提供高效優質公共服務。
同時,國土資源信息化與國家信息化總體要求、國土資源事業發展新需求以及信息技術發展新趨勢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數據獲取的時效性、準確性不夠,各類信息的整合集成度還不高,數據分析套用能力不強;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套用的廣度和深度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國土資源數據共享開放不夠,為社會提供服務能力不足;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移動互聯等新技術的套用處於起步階段,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
“十三五”期間,是我國以信息化驅動現代化,建設網路強國的重要時期,是開創國土資源工作新局面的關鍵階段。我們一定要順應新一輪信息革命浪潮,認清形勢,把握機遇,加快國土資源信息化發展,推動國土資源事業再上新台階。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圍繞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和“三深一土”科技創新戰略,以信息化驅動國土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線,通過強化創新、全面整合和深化套用,構建以“國土資源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體系,著力提高國土資源監測監管能力,著力提升國土資源公共服務能力,著力增強國土資源信息化發展能力,充分發揮國土資源信息化在“數字中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為“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民眾權益”,最佳化國土資源開發與保護格局,加強對自然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更加堅實的信息支撐和技術保障。
(二)基本原則
創新驅動,深度融合。突出信息化發展的先導作用,把信息化擺在創新國土資源管理和服務方式的優先位置。通過信息技術與國土資源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斷創新國土資源管理和服務的新思路、新模式、新套用,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統籌推進,形成合力。加強信息化頂層設計,理順體制機制,統籌協調和科學推進各項工作。堅持業務管理部門提需求、網信辦組織協調和技術部門具體實施的多方協同的建設模式,充分發揮各部門和單位的積極性與能動性,共同推進信息化事業發展。
面向監管,最佳化服務。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權力運行,形成分工明確、溝通順暢、齊抓共管的信息化監管新格局。圍繞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強化為民服務作為信息化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開放共享,安全可控。大力推進國土資源數據在行業內部和政府部門間的共享,有序開展國土資源數據向社會開放,讓人民民眾在信息化發展成果上有更多獲得感。樹立牢固的網路安全觀,正確處理開放與保障安全的關係,切實保障網路和信息安全。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國土資源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體系,基本建成基於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管理決策與服務體系、以現代對地觀測與信息技術集成為支撐的全覆蓋全天候的國土資源調查監測及監管體系。在確保國土資源網路和信息系統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實現國土資源監管、決策與服務的網路化和智慧型化套用,有效支撐 “三深一土”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大幅提高國土資源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全業務網上運行。國家、省、市和縣四級國土資源管理業務全面實現網上運行,互聯互通、協調統一、執行順暢的“無縫式”國土資源管理模式全面形成。到2017年,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全面建成,初步實現不動產登記業務各級聯動和跨部門協同。
全方位決策支持。國土資源態勢感知和決策支持系統建成,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科學決策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模式深入套用,智慧型化的土地調查評價、地質調查評價取得明顯進展,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分析預警系統進一步完善。
全數據共享交換。國土資源數據共享新機制基本形成,國土資源數據在系統內部和政府部門間充分共享。到2018年,統一的國土資源數據共享平台全面套用,並實現與國家數據共享平台的對接。
全網上公開服務。國土資源政務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全面,“讓百姓少跑腿,讓信息多跑路”的高效便民“網際網路+國土資源服務”新模式全面套用。到2017年,統一的國土資源數據開放平台全面建成。
全系統信息安全。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得到全面落實,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系統全面建成,國土資源信息化運行環境更加平穩、安全、高效。
三、構建以“國土資源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體系
(一)推進“國土資源雲”建設,形成集約、高效、安全的國土資源信息化運行環境。
推進四級國土資源網路的互聯互通,加快建設“國土資源雲”,為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以及政府部門間的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和穩定運行提供支撐。
加快推進“國土資源雲”建設。利用涉密區域網路已有資源,建立涉密“國土資源雲”基礎設施;充分利用國土資源業務網已有資源,建立與網際網路安全隔離的國土資源業務網“國土資源雲”基礎設施;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採用租賃社會公共基礎設施的方式,利用接入網際網路的已有資源,建立基於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雲”基礎設施。構建統一的雲管理平台,提供計算、存儲、網路、軟體等基礎資源服務。開展基於雲計算技術的國土資源數據、套用和服務系統研究和開發,通過“國土資源雲”整合各相關資料庫與套用系統,逐步將各系統部署到“國土資源雲”上。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還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充分利用當地雲設施,開展其它套用系統的部署,並做好與“國土資源雲”的安全可靠連線與交換。
推動和完善四級國土資源網路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部與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和部直屬單位之間的涉密區域網路,加快推進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涉密網路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部與各省級和計畫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和部直屬單位之間的主幹網連線,加強省、市、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網路連線,並進一步向鄉鎮國土所延伸,完善國土資源業務網。加強國土資源網際網路的寬頻能力建設,提升“網際網路+國土資源服務”的效率。進一步推進中國地質調查業務網建設,完善覆蓋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無線網和信息傳輸系統。
建立現代化的國土資源信息化運維體系。構建國土資源綜合運維管理體系,建立運維管理流程,對國土資源網路設備、安全設備、終端、伺服器、套用系統和機房環境等信息資產實施集中監控、統一管理、統一維護,實現對各類故障、問題及時處理,保障國土資源各類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二)加強國土資源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提升網路安全防護能力。
全面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做好信息安全頂層設計和規劃。健全國土資源信息安全規章制度,完善國土資源信息安全標準體系,加強國土資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建設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系統,提高全方位網路安全態勢感知和應急處置能力。
完善國土資源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信息安全工作的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標準,落實管理責任,完善信息安全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手段,切實提高風險隱患發現、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全面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深入開展國土資源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做好信息系統定級備案、建設整改、等級測評和監督檢查。信息系統的建設要與信息安全建設實現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對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系統,按照黨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進行保護。
加強國土資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梳理國土資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開展國土資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增強國土資源網路安全防禦能力。
加強國土資源數據安全。加強國土資源數據安全防護,套用國產密碼,逐步開展數據加密傳輸和存儲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重慶數據備份中心建設,確保各類數據安全備份,有效防範數據安全風險。
推進安全監控體系建設。建設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系統,實現對各種系統、設備、安全產品的集中管理和監控,提高全方位網路安全態勢感知和應急處置能力。
加快國產軟硬體產品的套用。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中信息安全基礎軟硬體和服務、網路、伺服器、資料庫和作業系統等軟硬體產品的國產化套用,支持重要信息系統承建單位使用國產自主可控產品。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形成規範、有序的信息化建設新局面。
加快急需標準的制修訂,加強標準的統一管理、統一制定與套用,強化標準的培訓、實施、監督和評估,充分發揮標準在信息化建設的支撐作用,進一步規範全國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
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加強國土資源監管指標體系、數據交換、產品開發、共享服務等相關標準研究。編制不動產登記、“國土資源雲”、國土資源數據開放共享等相關技術標準與規範。完善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體系,增強保障各級國土資源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服務的能力。
加強標準的統一管理。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標準的統一管理、統一制定,強化信息技術部門的支撐保障作用。發布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目錄清單,探索建立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共享服務與反饋機制,及時開展標準修訂工作。
強化標準的培訓、宣貫和監督檢查。加強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的推廣套用和培訓,強化標準套用的監督檢查。把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作為信息化項目立項、評估和成果驗收的重要依據,確保信息化成果的質量。
四、建立全覆蓋全天候的國土資源調查監測及監管體系
(一)建立對地觀測信息化套用技術體系,強化對國土空間與資源開發利用的監測能力。
結合“三深一土”國土資源科技創新戰略的實施,通過信息技術和深空對地觀測技術集成套用,構建國土資源全天候對地觀測信息化套用技術體系,充分發揮衛星技術在國土資源調查監管中的關鍵作用。
推進國土資源衛星觀測平台建設。按照《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中長期發展規劃(2015-2025年)》部署和工程任務要求,針對國土資源觀測要素特點,面向國土資源調查監管及相關行業共性需求,紮實做好陸地資源觀測衛星關鍵技術指標研究論證,支撐國產衛星工程論證立項。充分繼承科研衛星成熟技術和套用經驗,按照一星多用、多星協同理念,推進國產陸地高分星座、中分星座整裝建設,發展高光譜、干涉雷達觀測能力。組織實施好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的業務衛星工程建設,確保按期建成綜合性對地觀測平台。
建立國土資源衛星套用系統。構建國土資源衛星套用業務運行管控平台、業務基礎產品協同生產系統和陸海信息產品共享池,實現國產衛星的業務化管控、觀測任務實時回響、共性產品協同生產、基礎產品及信息暢通流動、充分共享。
推進陸海觀測衛星業務套用統籌協調。基於《陸海觀測衛星業務發展規劃2011-2020年》確定的建設目標,加強與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密切合作,按照陸海觀測衛星業務套用統籌協調機制持續推進工作制度完善。統籌衛星套用發展需求,提出陸地、海洋業務、科研衛星建設要求;協同促進國產衛星套用體系建設,推進部局間國產衛星數據產品共享;合作開展衛星套用技術攻關及產品研發,加強相關技術標準對接,共同提升衛星業務綜合套用能力和效益。
(二)深入推進土地調查評價信息化,全面快速掌握土地資源資產和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狀況。
以加強土地實時監測、動態評估和精準監管能力建設為重點,大力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土地調查評價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土地調查評價的工作效率和成果質量,進一步提升對土地資源資產和國土空間的監管能力。
大力推進土地調查監測全流程信息化。結合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土地資源全覆蓋和全天候遙感監測、權籍調查和擬開展的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等工作,綜合套用航天航空遙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統、“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技術、人工智慧和PDA等現代信息技術,面向土地調查監測的全流程,構建多層級多維度的土地調查監測信息化技術體系和支撐平台,全面提高土地調查監測數據自動採集提取、安全傳輸匯集、遠程操控核實、實時更新入庫和數據綜合分析套用的能力,有效提升土地調查監測的現代化水平。
建設地價監測與土地市場評估預警系統。依託目前城市地價監測評估、土地市場監測和土地供應數據,積極採用“網際網路+”、大數據和雲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研發地價監測點數據快速採集和評估技術、地價監測點異常數據智慧型化檢測與修正技術,研究土地資產核算技術,開展土地市場綜合監測評估與預警工作,提高政府對土地市場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努力提高土地質量監測評估的信息化水平。積極採用衛星遙感和航空攝影等技術,研究城鄉建設用地容積率和建築密度等節約集約利用指標的快速獲取技術。積極開展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用地分等數據更新和耕地質量監測的套用研究,提高對耕地質量有效感知、快速獲取與精準識別的能力。積極採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土地生態狀況評估和監測網路建設。
加強土地調查監測數據評價分析平台建設。有效匯聚土地調查監測數據成果及相關數據,利用大數據、雲存儲、並行運算、數據融合和知識挖掘等現代信息技術,構建土地調查監測數據評價分析指標體系。研發可定製的多源數據融合、知識發現、監督分類和智慧型化評估等業務模型和工具庫,支撐開展國土空間承載狀況評估與預警、國土空間演變與生態效應監測評估、規劃實施動態監測評估等工作,提升國家對國土空間的監管能力。
(三)大力推動地質調查工作信息化建設,全面提高地質調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
以推進地質調查信息化、加強信息資源匯聚和提升社會化服務能力為重點,實現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地質調查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地質調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
加快地質調查業務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設。在統一的地質調查業務網上,構建地質調查業務管理套用系統,逐步實現統一訪問控制管理和資源管理。加快完善地質工作部署、項目運行監管、安全管理、日常辦公、設備管理等各業務信息系統,搭建信息交換平台,推動各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豐富完善生產調度指揮綜合功能,發揮在地質調查工作的綜合管理、服務和輔助決策等方面的優勢,支撐業務管理能力提升。
探索建立智慧型地質調查與智慧探礦新模式。結合空間信息、物聯網、對地觀測等技術,深化智慧型調查技術、地質數據建模與智慧型分析處理、找礦專家模型理論與定量評價預測、遙感能源資源勘查等理論技術攻關。研發野外調查、監測、物化探、遙感、分析測試、鑽探等地質工作手段的數據採集工具軟體,提高野外數據採集的效率和自動化水平。建設和完善地質調查智慧型空間平台,創新智慧型地質調查工作和服務模式,推進數字地質調查系統向智慧型化方向發展。緊密圍繞國家資源戰略與找礦需求,開展智慧探礦創新套用研究與試點示範,促進以數據驅動的智慧探礦新業態形成。
加強我國深地深海探測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地學高性能計算、多維建模分析與可視化等關鍵技術研究。整合各類深地深海地球物理、鑽探、地質、地球化學等深地深海結構和控制要素信息以及各類研究成果,建立我國大陸深地深海時空演化信息系統。套用虛擬現實、三維建模等技術,構建我國深地深海探測三維數據模型,研發三維信息提取分析、預測評價和可視化的預測系統,揭示深地深海地質與成礦過程,支撐深地深海科技創新。
強化地質資料數據的匯交、統一管理與套用。加快已積累的地質調查存量數據和實物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實現地質調查評價增量數據的及時匯聚與管理。強化實物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與數位化。建設地質大數據管理平台,重點解決地質數據整合與共享、複雜結構數據管理與處理、數據安全等關鍵問題。完善國家地質資料庫,開發一批社會需求廣泛的權威地質數據產品。
構建全國地質信息協同服務體系。創新開展地質信息服務聚合、數據資源描述與發現、大數據知識服務等理論技術研究。構建由中國地質調查局主服務節點、六大區地調中心服務節點、局屬專業地調單位服務節點等組成的多層次、網路化地質信息協同服務體系。各服務節點在地質大數據支撐平台的框架下,實現資源的統一匯集聚、互聯互通,向政府部門和社會提供全方位、多層次信息服務。
(四)完善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整體提升地質災害防禦與應急能力。
整合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信息資源,建立智慧型化地質環境信息和地質災害綜合減災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分析、預警、應急處置能力和信息服務水平。
加強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資料庫整合。重點推進地下水、地質災害資料庫集成。加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地質災害險情巡查、群測群防、地質災害速報、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信息的動態採集和實時匯集。整合全國地質環境脆弱區、地質災害頻發區以及重點監測區的調查和監測數據,形成涵蓋地質災害、地下水、礦山地質環境、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地質遺蹟等調查監測信息在內的系列多比例尺基礎和綜合資料庫。
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支撐平台。構建網路化、智慧型化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技術體系,完善部、省、市、縣和現場聯動的地質災害遠程會商系統,實現空、天、地的地質災害信息的快速匯集、處理、會商決策。建立全國統一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平台,快速搭建應急通信平台,提升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快速回響、信息報送、調度指揮的能力。加強地質環境 地質災害防治共享與服務,實現與環保、氣象、水利等相關部門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有效提升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社會服務的能力。
建立地下水管理服務平台。以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站網為基礎,建設集地下水信息採集、傳輸、處理、分析及信息服務為一體的信息系統,初步構建網路一體化、數據可視化、信息集成化的地下水管理服務平台,實現對全國地下水動態監測數據的管理,及時、準確、全面提供地下水動態信息,滿足政府部門、科研院校和社會公眾對地下水信息的基本需求。
完善地質環境信息業務系統。完善、更新已有的地質災害、地下水、地面沉降、礦山地質環境、地質遺蹟等專業的調查、監測等業務信息系統和地質環境數據中心,全面提升地質環境數據的加工生產和管理水平,增強地質環境調查、監測、預報等方面的地質環境數據分析處理能力。
(五)深化和拓展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套用,建立全要素全方位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模式。
圍繞耕地保護、礦產資源開發、地質環境保護等監管目標,進一步擴大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的覆蓋面,把各類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全面納入監管範圍。不斷拓展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功能,強化對國土資源利用狀況、管理行為的實時監管,為開展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信息化支撐。
升級完善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基於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充分套用數據挖掘、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技術,升級完善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形成四級聯動、協同高效、多方參與的國土資源監管運行體系,增強平台的監測、分析、預測和預警能力,實現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事前、事中、事後常態化跟蹤和全程監管。
強化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狀況全程監管。不斷擴展和完善國土資源綜合監管範圍,實現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狀況全程全面監管。充分套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新一輪全國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對永久基本農田、城市開發邊界、生態紅線等開展監測監管,強化對高標準農田建設、重大工程以及示範建設項目等土地整治項目的日常監管。完善土地供應及供後開發利用監測監管機制,及時、準確匯集土地供應及開發利用信息,進一步完善土地儲備監管信息系統。建立礦產資源管理綜合台賬,實現對礦產資源“家底”和“三率”的動態更新和實時掌控,強化對危機礦產保護以及高效利用的監管,實現對礦產資源數量、質量的全方位監測監管。
加強土地市場和礦業權市場監管。完善拓展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逐步將城鄉建設用地交易、土地一、二級市場交易全部納入統一的監測監管體系,並與不動產登記做好銜接,形成符合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要求的土地市場信息平台。建設土地市場誠信管理系統,及時匯總土地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實現與發改、稅務、工商、金融、司法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與交換。完善礦業權出讓轉讓信息動態發布和查詢平台,加大礦業權市場的形勢分析,提高對市場變化的動態預警能力。
加強行政管理行為的信息化監管。最佳化和完善國土資源行政審批業務信息化體系,推進並聯式網上會審,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進和最佳化國家、省、市、縣行政審批系統四級無縫對接。開展對公務人員和機關履職情況的監測,對行政管理過程實行全流程監控、實時預警、線上督辦,推動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聯網的行政審批過程監察體系。
健全國土資源綜合監管運行機制。建立綜合監管平台管理和套用相關制度,明晰部門責任與分工。推進綜合監管的常態化運行,建立監管結果套用和處置機制,形成各部門協同、社會公眾監督的國土資源網路化監管運行機制。
五、構築基於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管理決策與服務體系
(一)建立完善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推進國土資源管理決策的科學化、智慧型化。
在國土資源“一張圖”資料庫基礎上,採集並整合其他部門、行業和網際網路有關數據資源,構建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繼續推進“智慧國土”建設,構建國土資源態勢感知和決策支持系統,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機制,促進國土資源決策科學化、監管精準化、服務便利化。
持續完善國土資源數據資源。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各類數據的整合集成,不斷豐富完善國土資源“一張圖”資料庫。建立並持續完善土地、不動產登記、地質礦產、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防治等各類國土資源基礎資料庫和專題成果資料庫。構建全國統一的國土資源管理數據獲取與交換系統,實時獲取和交換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數據,同步更新各級國土資源管理資料庫。進一步完善數據備案的技術機制和政策措施,確保土地與礦業權審批、土地供應、礦產資源開發、土地整治、增減掛鈎、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低丘緩坡試點等信息能夠實現暢通備案和數據交換。採集與匯聚巨觀經濟、人口、金融信貸、能源、水利、環保、農業、林業、氣象等相關數據,實時監測和採集涉及國土資源領域的各類網際網路信息。加強國土資源檔案信息化,提高檔案分析利用水平。採集國外礦產資源相關數據,建立全球礦產資源資料庫並與國土資源“一張圖”資料庫進行整合與集成,逐步形成國土資源大數據支撐體系。
加強海洋和測繪數據的套用。推進海洋、測繪數據在國土資源管理服務中的套用。建立土地、地質、礦產、海洋、測繪等數據的共享套用機制,構築“測繪為基,陸海相連”的國土資源空間數據框架。
強化對數據資源的統一管理。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構建統一的大數據綜合管理平台,整合和管理國土資源基礎數據、管理數據、海洋數據、測繪數據、專題成果數據、以及其他行業部門共享數據和網際網路相關數據等,實現對各類國土資源數據的統一管理和套用。加強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和監測,有效提升參與巨觀調控能力。
構建國土資源決策支持平台。國家級、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有條件的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以國土資源數據資源為基礎,建立決策支持綜合信息庫,研究國土資源態勢感知與形勢分析指標體系,構建分析模型,開發國土資源態勢感知、分析評價、遠程會商、輔助決策、應急指揮等功能一體的決策支持系統,建設國土資源綜合指揮中心,形成智慧型化的國土資源決策支持平台。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狀況、輿論熱點等進行及時分析,準確掌握國土資源運行狀況,及時調整管理政策,回應社會關切。
強化重點領域的決策分析套用。建立耕地保護目標評價系統,實現對各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定量化考核。建立國土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評價系統,全面掌握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狀況。建立全球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系統,為實施全球資源戰略、參與全球礦業治理提供支持。建立房地產分析預警系統,及時分析房地產風險、調整土地供應政策。建立國土資源精準扶貧支持系統,助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建立國土資源國家智庫信息化平台。構建國土資源國家智庫信息化平台,連線相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資深專家,匯聚和管理各類研究成果,建立國土資源戰略研究成果庫和專家庫,形成決策知識推送、研究理念與成果分享的開放型機制,逐步形成信息化條件下的新型智庫運行體系。
(二)建設覆蓋全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全面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建設覆蓋全國、四級互聯互通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實時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立健全不動產登記數據管理機制,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共享,以及不動產登記信息與相關部門信息互通共享。
建設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完善擴展國家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提高信息實時匯集和綜合分析能力。統籌推進省、市、縣三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化建設,建立省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推進市、縣級不動產登記業務的網上運行。加快推進各級不動產登記信息接入國家級、省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建立健全不動產登記數據管理機制。加快對分散保存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領域存量登記資料的清理和信息補錄,按照全國統一的資料庫標準,建設以宗地(宗海)為基礎、相互關聯的不動產登記資料庫,確保不動產登記數據的完備、準確、可靠。開展存量不動產登記數據成果向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匯交,全面完成存量不動產登記數據匯聚。健全不動產登記數據實時更新機制,通過全國互聯互通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各級不動產登記數據更新與登記業務的聯動。
大力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和查詢服務。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系統,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與住建、農業、林業、海洋等審批、交易信息的實時互通共享,以及與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交換。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為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詢服務,保護民眾合法權益。
建設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系統。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為基礎,建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系統,逐步實現對各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有效支撐自然資源保護和監管,服務生態文明建設。
(三)構建“網際網路+國土資源政務服務”體系,有效提升國土資源惠民服務水平。
打造基於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政務服務平台,最佳化國土資源網上審批,強化網上服務,實現各業務一站式辦理,形成線上線下結合、高效便捷、協同互動、公眾參與的“網際網路+國土資源政務服務”的新模式,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變“民眾跑腿”為“信息跑路”,為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提供支撐。
最佳化再造國土資源政務管理流程。根據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凡能實現網際網路上辦理的事項,可不再要求民眾必須到現場辦理。梳理國土資源政務服務事項,最佳化再造適應於網際網路上的受理、辦理、反饋等服務流程,加強黨建、人事、財務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做到“應上盡上、全程線上”。
建設基於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政務服務平台。依託國土資源入口網站,開發面向社會公眾的國土資源政務服務平台,推進國土資源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政務服務延伸。繼續推進和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聯網的土地供應、用地預審、用地審批、礦業權審批等系統建設,逐步實現“一號申請,一網通辦”的“一站式”線上辦事服務。
強化基於網際網路的公眾監督服務。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通過征地、礦業權等信息的及時公示,廣泛徵求民眾意見,建立針對國土資源熱點問題的網民意見分析與反饋機制。建立完善的國土資源違法線索網上舉報系統,形成行政監管與民眾監督的合力,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查處違法案件,接受民眾監督,提高政府感知民眾期盼、服務公眾需求的能力。
建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業務系統。開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業務系統,打破紙質文書交換的時間限制,方便複議機關與行政複議被申請人之間文書的及時交換;增強對行政複議和行政訴案件類型、勝敗訴原因、矛盾糾紛集中區域及類型等的統計分析;方便行政相對人跨區域提交行政複議申請,網上閱卷,了解案件辦理進展情況,減少權利救濟的成本。
加強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套用。大力普及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套用,開發各類國土資源政務服務方面的智慧型APP,利用兩微一端(微博、微信和智慧型終端),推進移動辦公、移動執法、新媒體建設,使國土資源管理與移動網際網路深度融合。
(四)推進土地督察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督察效能。
以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和綜合監管平台為基礎,全面匯聚土地督察相關數據,加強有關司局和土地督察機構之間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形成覆蓋土地督察機構的業務網路和信息化工作平台,進一步增強對土地督察工作的支撐保障能力。
最佳化線上土地督察系統。圍繞土地督察職責新要求,進一步推進土地督察業務標準化和規範化,升級和最佳化綜合業務辦公、分析評價、實地巡查核查等系統。加強數據的綜合分析,強化對地方政府土地利用水平和效率的分析評價,進一步提升土地督察的效能和水平。
構建實時監測、精準督察新模式。充分運用遙感監測、移動互聯、GPS、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對用地量大、違法用地量多面廣的地區開展全天候督察。利用土地變更調查和全天候遙感監測成果,通過最佳化完善土地變化自動比對分析、自查回傳、成果核查等機制,構建實時監測、精準督察新模式。
建立統一的土地督察數據管理平台。全面梳理支撐土地督察的相關數據,建立統一的土地督察數據管理和套用平台。完善部數據中心與各督察局的數據同步機制,實現土地管理相關業務數據和社會經濟數據的共享與使用。利用國土資源主幹網,建立督察局與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數據共享系統,及時獲取督察區域內的土地管理相關業務數據,形成網上督察的新機制。
(五)推進國土資源數據共享與開放,充分發揮國土資源信息在實施國家信息化戰略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按照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的總體要求,建立國土資源數據共享開放機制,構建統一的國土資源數據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並與國家數據共享平台和數據開放平台對接,形成國土資源數據在系統內部和政府部門間充分共享以及向社會有序開放的新局面。
加強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完善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責任制和評估與考核指標體系,開展國土資源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評估與考核。強化國土資源入口網站信息內容建設,及時向社會提供征地、土地與礦業權市場、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等國土資源信息服務。推動國土資源法治宣傳教育資源開發和共享,擴大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
大力推進國土資源數據共享。梳理國土資源數據,建立國土資源數據已分享資料夾。依託國土資源業務專網,建立統一的國土資源數據共享與交換系統,開展縱向覆蓋國家、省、市和縣四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重要數據的線上共享與交換。依託涉密區域網路,開展橫向國土資源系統內部基礎數據、專題數據和數據產品線上共享。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和外網,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發建立本級統一的國土資源數據共享平台,並與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對接。依據其他政府部門的數據已分享資料夾,建立相應的技術機制,獲取其他相關部門的數據,為管理、監管和決策提供支撐服務。
有序推進國土資源數據向社會開放。梳理國土資源數據,建立國土資源數據開放清單。依託網際網路“國土資源雲”基礎設施,構建全國統一的、覆蓋國家、省、市和縣四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國土資源數據開放平台,並與國家政府數據開放平台對接。依據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數據開放清單和年度數據開放計畫,通過數據開放平台開展數據的推送與開放,有序推進土地、礦產資源、國土資源統計等數據集,多種比例尺基礎地質圖和環境地質圖、地質災害防治與地面沉降等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的國土資源數據集中向社會開放。
加強國土資源信息產品製作與服務。設計和開發土地、地質礦產、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防治等專題信息產品,形成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普適化的信息產品。積極規範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行業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國土資源數據的開發利用,設計製作增長性、創新性信息產品,開展數據增值服務,促進國土資源數據開發服務產業鏈的形成。
推動自然資源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建設。按照國家信息化統一部署,以國土資源數據資源體系和國土資源數據共享平台為基礎,協調並聯合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逐步建立涵蓋土地資源、礦產資源、能源、水、森林、草原、海洋、大氣等多種資源在內的自然資源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實現平台的縱向聯動、橫向協同、互聯互通,為資源監管、國土空間最佳化開發提供有效支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
嚴格落實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的統一領導制度,加強部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對全國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協調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要堅持業務管理部門提需求、網信辦組織協調和技術部門具體實施的多方協同的信息化建設模式。網信辦統籌本級信息化工作,避免分散與重複建設; 業務管理部門要強化信息系統的套用,保障數據的準確性與及時性;技術部門要做好技術支撐與保障。
各級網信辦按照本級信息化“十三五”規劃編制年度信息化工作要點。各單位要統籌安排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由網信辦組織審定,確保信息化建設的整體性,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和業務工作的協調發展。
(二)健全信息化制度。
進一步健全信息匯交、信息整合、信息更新、信息共享、信息服務、信息安全、信息系統套用和運行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國土資源數據管理暫行辦法》,完善數據匯交更新與管理制度,確保“一數一源”和國土資源數據的統一管理。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責任機制,加強數據的匯交、管理與套用,確保國土資源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三)強化技術創新與驅動。
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把技術創新作為提升國土資源信息化總體水平的重要手段。要依託重大信息化工程和科技創新計畫,加強深空地一體化數據處理技術、智慧國土關鍵技術、三維國土空間建模技術、“國土資源雲”安全防護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的攻關與研發。建設相應的國土資源信息化關鍵技術創新基地和重點實驗室。
(四)加強信息化人才培養。
建立人才激勵機制,培養具有計算機技術、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大數據分析、信息安全等多學科知識的跨界複合型人才,建設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符合不同層次需要的高素質、專業化的信息化管理和技術服務隊伍。加強對行業管理人員和基層業務人員的信息化知識與技能培訓,提高信息化套用能力。
(五)改進資金保障機制。
支持中西部及邊遠地區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加大對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的經費保障力度,積極拓寬資金渠道,統籌運用各類資金,把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形成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的長期穩定經費保障機制。管好用好信息化工作經費,發揮市場作用,按照國務院關於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要求,健全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加大對政府部門和企業合作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的支持力度。
(六)建立社會力量引入機制。
運用社會公共資源,建立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運行的新機制、新模式,降低建設與運行維護成本,提高信息化的專業水平、服務質量和效率。建立與購買服務相適應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靠運行。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業聯合推動信息化建設與運行維護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新技術在國土資源信息化領域的創新套用研究和示範推廣。
(七)完善評估考核機制。
制定國土資源信息化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將信息化工作評估納入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考核目標。堅持逐級考核機制,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信息化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的要求,加強對本級各單位和下一級國土資源部門的信息化建設與運行情況的監督、評估和考核,提升國土資源信息化的水平及成效。
內容解讀
《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提出實現對礦產資源數量質量的全方位監測監管
《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三五”規劃》(下稱《規劃》)近日公布。《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國土資源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體系,基本建成以現代對地觀測與信息技術集成為支撐的全覆蓋全天候的國土資源調查監測及監管體系、基於大數據和“網際網路+”的國土資源管理決策與服務體系。
《規劃》提出,深化和拓展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套用,建立全要素全方位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模式。圍繞耕地保護、礦產資源開發、地質環境保護等監管目標,進一步擴大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的覆蓋面,把各類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全面納入監管範圍。不斷拓展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功能,強化對國土資源利用狀況、管理行為的實時監管,為開展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信息化支撐。一是升級完善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二是強化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狀況全程監管。建立礦產資源管理綜合台賬,實現對礦產資源“家底”和“三率”的動態更新和實時掌控,強化對危機礦產保護以及高效利用的監管,實現對礦產資源數量、質量的全方位監測監管。三是加強土地市場和礦業權市場監管。完善礦業權出讓轉讓信息動態發布和查詢平台,加大礦業權市場的形勢分析,提高對市場變化的動態預警能力。四是加強行政管理行為的信息化監管。五是健全國土資源綜合監管運行機制。
《規劃》提出,大力推動地質調查工作信息化建設,全面提高地質調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以推進地質調查信息化、加強信息資源匯聚和提升社會化服務能力為重點,實現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地質調查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地質調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一是加快地質調查業務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設。二是探索建立智慧型地質調查與智慧探礦新模式。三是加強我國深地深海探測信息化建設。四是強化地質資料數據的匯交、統一管理與套用。五是構建全國地質信息協同服務體系。
《規劃》提出,完善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整體提升地質災害防禦與應急能力。整合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信息資源,建立智慧型化地質環境信息和地質災害綜合減災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分析、預警、應急處置能力和信息服務水平。一是加強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資料庫整合。整合全國地質環境脆弱區、地質災害頻發區以及重點監測區的調查和監測數據,形成涵蓋地質災害、地下水、礦山地質環境、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地質遺蹟等調查監測信息在內的系列多比例尺基礎和綜合資料庫。二是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支撐平台。建立全國統一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平台,快速搭建應急通信平台,提升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快速回響、信息報送、調度指揮的能力。三是建立地下水管理服務平台。四是完善地質環境信息業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