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黔府發〔2022〕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貴州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方案(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方案全文
貴州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方案(2022—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精神,推進“四區一高地”建設,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全局,圍繞“四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最佳化存量、壯大體量、提升質量”為目標,按照“市場配置、政府引導、產業引領、行業培育、要素支撐”的原則,更好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進一步深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形成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的良好格局。
(二)發展目標
市場主體總量大提升。到2025年,全省市場主體總量突破550萬戶、年均增長10%以上,萬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達到全國中上水平;企業突破130萬戶。新增規模以上企業6600戶,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800戶、資質建築企業400戶、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2000戶、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1400戶;引進國內外優強企業5000戶以上。
市場主體質量大提升。力爭更多企業上榜中國企業500強和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到2025年,營收百億級以上企業達到48戶,其中千億級達到6戶;上市掛牌企業達到100戶以上;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達到1200戶;省級服務業龍頭企業達到200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500戶以上,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3200戶;培育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400戶以上;發展現代商貿服務業總部企業30家;培育年進出口額1億元以上外貿企業200家,其中年進出口額10億元以上30家,50億元以上2家。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大型骨幹企業培育壯大行動
1.做大做強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強強聯合、上下游整合、外部引進等方式做大做強,提升核心競爭力和帶動力。(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實施旗艦引領工程,圍繞打造全國重要磷煤化工基地,培育壯大一批骨幹企業,支持磷化集團、盤江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打造千億級企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圍繞打造世界醬香白酒核心產區建設全國重要的白酒生產基地,做大做強一批醬香白酒企業,加快形成以茅台集團為引領的醬香白酒企業“艦隊”。(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圍繞發展壯大新能源、新材料、大數據電子信息、高端裝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壯大占據產業鏈中高端的行業領軍企業,引進培育一批百億級龍頭骨幹企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投資促進局)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千億級、五百億級、百億級、十億級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圍繞做強做優現代高效農業,最佳化要素配置、強化資源整合,培育壯大一批農業龍頭企業。(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圍繞做大做強現代服務業,大力推進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大工程,加快傳統服務業改造升級、新興服務業跨界融合,培育壯大一批服務業龍頭企業。通過省級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對本省和引進到貴州落戶發展總部經濟的批零住餐、電商等現代商貿服務企業,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且入統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省發展改革委)
2.大力培育上市企業。實施企業上市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境外上市。加強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建設,動態篩選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產業發展規劃的企業,納入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力爭新增入庫企業150家以上,上市後備資源庫中股份制改造企業達70%以上。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運用針對上市後備企業的專屬信貸產品。積極幫助企業引入戰略投資者參與股權投資。建立專家顧問機制,為企業上市提供諮詢服務。通過省級金融業態發展獎補資金,對註冊地在我省的企業,在境內主機板上市的一次性獎勵400萬元,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獎勵35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貴州證監局、省財政廳)企業上市過程中,因改制辦理土地、房屋等固定資產劃轉時,符合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企業改制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牽頭單位:省稅務局)
(二)實施規上企業培育壯大行動
3.推進規上企業培育。依託資源稟賦,圍繞白酒、新能源電池、新型建材、航空航天裝備等優勢產業,建立“臨規”企業培育庫,篩選一批具有發展潛力、近3年退庫但有望再入庫或者新建並有望達產升級上規的企業,分類制定培育計畫,加強幫扶指導,助推上規入庫。通過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對新增上規入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分別按照每戶20萬元、10萬元、1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實施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扶持行動,支持規上工業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單個項目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鼓勵企業通過合併、出售、置換等方式重組上規升級,對符合規定的納稅人,不徵收增值稅。(牽頭單位:省稅務局)
4.穩定壯大在庫規上企業。實施在庫企業獎勵政策,由各市(州)統籌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研究制定獎補政策,對連續在庫3年及以上、營收和利潤穩定增長的企業,按照企業對地方經濟貢獻增加值,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市(州)予以獎補。(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分類建立在庫規上企業退庫預警機制和聯繫幫扶制度,加強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監測分析,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助推企業穩定發展。搭建專業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動新上規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加強協作配套,促進其產品、技術融入生產鏈和供應鏈。深化“規轉股”,加強改制工作指導和培訓,鼓勵成長性好的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實施中小企業培育壯大行動
5.推動中小企業提質發展。深入實施“千企改造”工程和“萬企融合”大賦能行動,推動中小企業向數位化、網路化和智慧型化轉型。(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支持優質中小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政府採購傾斜力度,進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的金額和比例。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產品參與政府採購,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進行採購。(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落實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新能源汽車稅收減免優惠等政策。(牽頭單位:省稅務局)
6.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揮各級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和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精準提供政策宣傳、品牌培育、融資培訓、市場拓展、諮詢信息和法律援助等服務。探索組建專家團隊,為中小企業提供個性化、定製化幫扶服務。推進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支持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向企業開放共享科技資源。建立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動態清單,組織實施一批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推廣套用貴州省大數據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大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
(四)實施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培育壯大行動
7.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畫”,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城鎮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科技人員等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大力發展眾創空間,建成一批創新創業孵化載體、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退役軍人廳)對符合規定的重點群體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法扣減相關稅費。企業招用符合規定的重點群體人員,自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內按照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每人每年7800元依法扣減相關稅費。(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新建、升級改造一批鄉鎮商貿中心、連鎖超市、專業市場,深化家庭農場、農家樂、民宿等示範創建。以流光溢彩夜貴州、城市便民圈、易地搬遷安置點等為載體,大力發展小店經濟,培育一批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持引導微商電商、短視頻創作者、帶貨達人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創辦微型企業或註冊為個體工商戶。引導網際網路平台下調技術服務費和佣金。(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
8.扶持微型企業穩定發展。通過允許沿用名稱字號、支持商標權轉移、分類適用查賬征繳稅收等方式,積極引導規模較大、主營業務收入較多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通過省級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對經稅務部門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後,穩定經營1年並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地方“六稅兩費”優惠政策,將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政策適用範圍。(牽頭單位:省稅務局)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及時下達中央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專項資金,加大對市、縣級財政補助力度並單獨調撥庫款,確保資金足額退付企業。(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實施以獎代補措施,在省級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中設立獎勵資金,連續三年開展示範農家樂和民宿評定並給予一定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
(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壯大行動
9.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實施“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動,發掘培育爆發式新經濟企業和源頭式先發優勢企業,培育一批“隱形冠軍”企業和“獨角獸”企業。推動建設一批技術創新服務平台,促進人才、技術、資本向科技型企業聚集。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級科研項目以立項方式,每年重點支持20家以上研發投入占比高於5%的科技型企業。通過省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符合研發投入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支持企業創新發展,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0.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建立企業研發項目庫,引導企業逐年提高研發投入。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新興研發機構合作開展技術轉化。積極參與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重組。實施“科技入黔”,與省外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發機構,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創新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用於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投資,探索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牽頭單位:省稅務局)
(六)實施外向型企業培育壯大行動
11.推動企業“走出去”。支持我省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完善我省“一帶一路”重大項目庫、重點企業庫、重要產品庫,深化與重點央企合作,實現“搭船出海”。培育“走出去”主體,支持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及承接國際技術服務外包業務。鼓勵企業到海外建設研發機構和離岸孵化創新基地,引導企業“抱團出海”。(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12.發展壯大外貿新業態規模。藉助國家級跨境電商試點的政策優勢,加快打造跨境電商產業鏈和生態圈,深入實施“內轉外”計畫,支持外貿企業參加境內外國際展會。依託中央外經貿專項資金、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對認定的貴州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體系構建、平台建設、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依法依規代生產企業集中辦理出口退(免)稅事項。(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簡化A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外匯賬戶管理,貨物貿易外匯(轉口貿易收支和退匯除外)收入免於進入待核查賬戶。(牽頭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引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升級成為高級認證企業,對符合條件企業辦理進出口貨物提供通關便利。(牽頭單位:貴陽海關)
(七)實施產業大招商行動
13.深入推進產業招商。深化同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長三角等區域產業合作,圍繞特色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傳統產業和服務業等開展全產業鏈招商,加快引進一批產業鏈標桿企業和標誌性項目。積極開展央企和大型民營企業大招商,鼓勵其在黔設立地區總部、功能總部、分支機構、製造基地。突出園區產業首位度,以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為重點,引進一批補鏈強鏈延鏈企業和項目。聚焦大宗消費品需求,以特色輕工、紡織和智慧型家居等為重點,引進一批填補市場空白和承接中東部產業轉移的優強企業。(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積極引進資產管理、融資擔保等金融企業或平台,提升金融資源和服務可得性。(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揮政府各類產業基金“以投帶引”作用,以市場化運作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引進一批大企業大項目。(牽頭單位:各政府投資基金出資人、出資人代表)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引領作用,引進一批產業鏈延伸配套企業,各市、縣和“1+8”國家級開放創新平台設定專項獎勵經費,獎勵招商成效突出的行業龍頭企業,新引進配套企業可享受與行業龍頭企業相同的優惠政策。建立產業招商優惠政策剛性兌付機制。(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省財政廳,各市〔州〕、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加強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合作,引導外資投向新能源、新材料、製造業、綠色食品工業等產業。支持外國投資者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深化跨境股權投資試點。(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
三、要素保障
14.強化財政金融保障。統籌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通過直接補助、融資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加大對企業資金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引導“四化”及生態環保基金、新動能產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採用增資、股權轉讓等方式,助推企業登入多層次資本市場。(牽頭單位:各政府投資基金出資人、出資人代表)探索建立製造業產融合作“白名單”制度,提高名單企業的對接率和融資規模。加大對新成立新引進新轉型並具備“四新”經濟特點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充分發揮各類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三農”主體等的融資擔保增信力度,建立銀擔合作協調機制,促進銀擔深度對接。鼓勵各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弱化和創新反擔保措施,合理確定擔保費率。常態化開展政金企融資對接活動,引導金融機構支持企業融資需求。依託“雲上貴州”平台,推動政金企相關數據歸集共享。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省內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大數據局)實施金融機構差異化監管政策,落實盡職免責。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大力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實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力度。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引導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賦能,創新產品和服務,提高融資便利度和覆蓋面,增加首貸、續貸和信用貸款支持。積極發展供應鏈金融,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深入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強化就業創業金融服務。(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省知識產權局)鼓勵我省地方法人銀行爭取人民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1%的激勵資金和用好再貸款滾動額度,引導在黔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的政策傾斜力度。(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
15.強化用地保障。探索推進“標準地”及混合用地使用,支持各地“一宗一策”“一地一案”處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閒置土地。支持工業項目建設依規劃優先使用存量土地,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畫,工業項目用地應保盡保。鼓勵採取工業用地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後讓以及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搭建“招商用地地圖”平台,實現政府精準招商、企業精準找地、土地高效配置。(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開展閒置低效資產盤活專項行動,大力盤活工業園區閒置廠房。(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16.強化能源保障。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範圍,保障電力穩定供應。(牽頭單位:省能源局)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於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指導各地組織開展好終端銷售價格與氣源採購成本聯動,維護天然氣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優先保障龍頭企業、平台企業和製造業產融合作“白名單”企業能耗、排放指標需求。(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17.強化人才保障。大力推進重點人才倍增行動計畫,強化“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模式,建立重大項目“揭榜掛帥”引才制度。深入落實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切實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後顧之憂。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家培訓體系,抓好重點骨幹民營企業領軍人才培養。建立金融人才培訓體系,組織開展經濟金融、企業上市、股權投資等資本市場業務培訓。完善重點企業用工服務機制,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保補貼和社保降費率等惠企措施。推進職業教育擴容提質,實施“黔匠”培養工程,打造一批專業技能過硬的技術工人隊伍。加大對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健全“人才之家”服務保障體系,為各類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工商聯)
四、最佳化營商環境
18.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深入實施《貴州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五個通辦”改革,打造“貴人服務”品牌。建立重點企業“服務專員”制度,採取“一企一策”、專人服務方式,為重點企業提供定製化政務服務。探索建立“企業安靜日”制度,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的干擾。(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省政務服務中心)建立企業問題、政府服務“兩張清單”,紮實開展領導幹部入企走訪活動。(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持續清理市場準入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加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強化信用信息共享開放,完善信用承諾、修復和異議機制。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切實保障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監管和綜合執法。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保護企業創新成果和權益。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深化涉企收費專項治理,規範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等活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完善差異化公路收費政策,降低物流成本。(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五、實施保障
19.加強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統籌協調、調度督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配套措施,完善推進台賬和責任清單,建立常態化調度機制。
20.加強督導考核。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納入省直單位和各市(州)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考核。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開展督促指導,省政府督查機構根據省政府工作安排和督查計畫,適時對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地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壓實各方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21.加強氛圍營造。多渠道開展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地、各有關部門的經驗做法,積極營造崇尚創業、鼓勵創新、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內容解讀
關於《貴州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精神,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近日,省人民政府印發《貴州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方案(2022-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出台必要性
市場主體是經濟的力量載體,是穩就業、保民生、促發展的重要基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十三五”期間,隨著“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各項改革措施有效落地,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財稅金融支持等政策疊加,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我省市場主體總量從“十二五”末的190.98萬戶發展到“十三五”末的346.76萬戶,總量增長81.5%,年均增長12.67%。但從當前全省市場主體發展現狀看,還存在結構不盡合理、新設企業增速放緩、企業生產經營難、生命周期較短等問題。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市場導向和問題導向,激發社會創新、促進大眾創業,打造一批骨幹企業、增加一批成長入規企業、創建一批知名品牌企業,推動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2021年11月25日和12月12日,省政府第98次、100次常務會議兩次就培育壯大開放市場主體作出部署,提出“大力實施市場主體培育攻堅行動”,明確研究制訂我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方案。
二、總體目標
《行動方案》實施時間為2022年至2025年,與“十四五”時間一致。在市場主體總量方面,到2025年,全省市場主體總量突破550萬戶,企業突破130萬戶,新增規模以上企業6600戶;在市場主體質量方面,到2025年,營收百億級以上企業達到48戶、其中千億級達到6戶,上市掛牌企業達到100戶以上,力爭更多企業上榜中國500強和中國民營企業500強。
三、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重點實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規上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高新技術企業、外向型企業和產業大招商七大行動。
(一)實施大型骨幹企業培育壯大行動,通過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大力培育上市企業等措施,培育打造一批以國有企業為骨幹、民營企業為支撐的大型骨幹企業。
(二)實施規上企業培育壯大行動,建立完善“臨規”企業庫,加大上規入統企業獎勵,穩定壯大在庫規上企業,實現規上企業增量。
(三)實施中小企業培育壯大行動,圍繞推動中小企業提質發展、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等措施,推動中小企業做大總量、提升質量。
(四)實施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培育壯大行動,通過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扶持微型企業穩定發展,持續降低創業創新成本,支持重點人群創業創新,全力把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做多做活,發揮好就業支撐作用。
(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壯大行動,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形成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
(六)實施外向型企業培育壯大行動,通過支持企業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實現“搭船出海”,培育“走出去”主體。深入實施“內轉外”計畫,發展壯大外貿新業態規模。
(七)實施產業大招商行動,通過提升招商引資精準度、完善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協調機制等措施,圍繞首位產業、龍頭企業開展全產業鏈招商,引進一批央企和優強民營企業,引進一批大企業大項目。
四、主要政策
重點圍繞財政金融、用地、能源、人才等四個方面,在國家層面已制定出台相關保障措施基礎上,充分結合我省實際,研究提出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市場主體發展壯大。
(一)在做大做強龍頭企業方面。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千億級、五百億級、百億級、十億級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大力培育上市企業方面。一是通過省級金融業態發展獎補資金,對註冊地在我省的企業,在境內主機板上市的獎勵400萬元,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獎勵35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獎勵50萬元。二是企業上市過程中,因改制辦理土地、房屋等固定資產劃轉時,符合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企業改制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
(三)在推進規上企業培育方面。一是對新增上規入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分別按照每戶20萬元、10萬元、1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二是支持規上工業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單個項目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三是鼓勵企業通過合併、出售、置換等方式重組上規升級,對符合規定的納稅人,不徵收增值稅。
(四)在穩定壯大在庫規上企業方面。一是分類建立在庫規上企業退庫預警機制和聯繫幫扶制度,加強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監測分析,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助推企業穩定發展。二是搭建專業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動新上規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加強協作配套,促進其產品、技術融入生產鏈和供應鏈。
(五)在推動中小企業提質發展方面。一是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政府採購傾斜力度,進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的金額和比例。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產品參與政府採購,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進行採購。二是支持優質中小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
(六)在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方面。一是探索組建專家團隊,為中小企業提供個性化、定製化幫扶服務。二是推廣套用貴州省大數據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七)在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方面。一是對符合規定的重點群體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法扣減相關稅費。二是企業招用符合規定的重點群體人員,自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內按照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每人每年7800元依法扣減相關稅費。
(八)在扶持微型企業穩定發展方面。一是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及時下達中央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專項資金,加大對市縣財政補助力度並單獨調撥庫款,確保資金足額退付企業。二是實施以獎代補措施,在省級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中設立獎勵資金,連續三年評定獎勵一批示範農家樂和民宿。
(九)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方面。一是通過省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符合研發投入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二是支持企業創新發展,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十)在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方面。一是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新興研發機構合作開展技術轉化。二是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
(十一)在推動企業“走出去”方面。一是完善“一帶一路”重大項目庫、重點企業庫、重要產品庫,深化與重點央企合作,實現“搭船出海”。二是支持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承接對外承包工程及國際技術服務外包業務。
(十二)在發展壯大外貿新業態規模方面。一是對認定的貴州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體系構建、平台建設、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支持。二是簡化A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外匯賬戶管理,貨物貿易外匯(轉口貿易收支和退匯除外)收入免於進入待核查賬戶。
(十三)在深入推進產業招商方面。一是積極引進保險、資產管理、融資擔保等金融企業或平台,提升金融資源和服務可得性。二是發揮政府各類產業基金“以投帶引”作用,以市場化運作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引進一批大企業大項目。三是獎勵招商成效突出的行業龍頭企業,新引進配套企業可享受與行業龍頭企業相同的優惠政策。建立產業招商優惠政策剛性兌付機制。
(十四)在強化財政金融保障方面。一是統籌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通過直接補助、融資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加大對企業資金支持力度。二是探索建立製造業產融合作“白名單”制度,提高名單企業的對接率和融資規模。加大對新成立新引進新轉型並具備“四新”經濟特點的企業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四是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省內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企業融資支持力度。五是鼓勵我省地方法人銀行爭取人民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1%的激勵資金和用好再貸款滾動額度,引導在黔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傾斜力度。
(十五)在強化用地保障方面。一是鼓勵採取工業用地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後讓以及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二是搭建“招商用地地圖”平台,實現政府精準招商、企業精準找地、土地高效配置。
(十六)在強化能源保障方面。一是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於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二是優先保障龍頭企業、平台企業和製造業產融合作“白名單”企業能耗、排放指標需求。
(十七)在強化人才保方面。一是深入落實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切實解決好引進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後顧之憂。二是完善重點企業用工服務機制,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保補貼和社保降費率等惠企措施。三是建立金融人才培訓體系,組織開展經濟金融、企業上市、股權投資等資本市場業務培訓。
(十八)在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一是深入實施《貴州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五個通辦”改革,打造“貴人服務”品牌。二是建立重點企業“服務專員”制度,採取“一企一策”、專人服務方式,為重點企業提供定製化政務服務。三是探索建立“企業安靜日”制度,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四是持續清理市場準入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五是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切實保障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特色創新
在培育壯大各類市場主體的政策措施中,主要以各部門提供的現有政策措施為主,同時吸收省外的政策措施和創新提出了政策措施,創新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做大做強龍頭企業”部分,提出“通過省級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對本省和引進到貴州落戶發展總部經濟的批零住餐、電商等現代商貿服務企業,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且上限入統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穩定壯大在庫規上企業”部分,提出“實施在庫企業獎勵政策,由各市州統籌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研究制定獎補政策,對連續在庫3年及以上、營收和利潤穩定增長的企業,按照企業對地方經濟貢獻增加值,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市州予以獎補。”
(三)在“扶持微型企業穩定發展”部分,提出“通過省級服務業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專項資金,對經稅務部門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後,穩定經營1年並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