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劍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劍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劍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單位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2)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3)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
(4)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諧。
(5)參與擬訂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6)研究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參與協調少數民族科技發展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7)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務條例的貫徹落實,組織、承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表彰活動。
(8)參與有關部門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9)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參與處理涉及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鄉鎮(街道)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承擔宗教事務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11)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愛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12)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13)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14)職責調整。將縣民宗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5)職能轉變。結合部門職責,做好雙擁、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人:楊斌師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黨政日常工作事務,承辦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事務股
負責人:吳華
主要職責:負責對全縣各鄉鎮、部門民族資金使用管理進行指導和督促;承擔本級民族經費投向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跟蹤調查及綜合評估工作;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指導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城市民族、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創建、傳統手工藝保護與傳承等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宗教及民間信仰方面的事務管理工作、民族宗教輿情監測工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管理;負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宗教事務執法大隊
負責人:歐啟煌
主要職責:依法承擔宗教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執法職能;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開展與宗教事務執法相關工作,及時掌握宗教活動場所、民間信仰點動態和發展趨勢;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利用宗教信仰或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承擔縣民宗局和州宗教事務執法機構交辦的事項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歐運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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