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徽(明朝末年官員,閹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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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徽,字慎甫,號心虞,北直隸保定府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授臨淮縣知縣。天啟二年(1622年)升廣東道御史。六年督辦遼東軍餉,吞沒軍資無數。誣告給事中劉弘化等人賄賂前遼東經略熊廷弼,皆罷免,並勒令追贓。七年冒領寧錦大捷功加太僕寺少卿。先後頌魏忠賢至十一疏。崇禎元年(1628年),被劾削籍。二年(1629年)三月欽定逆案,以“頌美贊導”罪名徒三年輸贖為民。

基本介紹

  • 全名:劉徽 
  • :慎甫 
  • :心虞 
  • 所處時代:明末 
  • 出生地:北直隸保定府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 
  • 最高官職:太僕寺少卿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軼事典故,史料記載,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劉徽,字慎甫,號心虞,某年正月十七日出生於北直隸保定府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民籍。治《詩經》萬曆四十年(1612年)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三甲進士,觀政通政司,授南直隸臨淮縣知縣。四十六年(1618年)任應天府鄉試同考官。天啟二年(1622年)考選廣東道御史。上疏熊廷弼王化貞應及時正法。三年(1623年)巡視皇城。四年河東巡鹽。陳朝輔馮銓,六年閏六月初二日(1626年7月24日)徽出疏繼之,並且說:“臣與銓同鄉,痛惡群小之誤銓,不忍銓坐失燕、趙本色。”聽到的人都笑話他。
外出督辦遼東軍餉,吞沒財務不計其數。當初,梁夢環巡查山海關,誣陷熊廷弼侵盜軍貲十七萬。十二月十一日(1627年1月27日),徽上疏說:“廷弼原領帑金三十萬,茫無所歸。其家貲不下百萬,而僅以十七萬還公家,何以申國法?”因而污衊給事中劉弘化、毛士龍,御史樊尚燝、房可壯受賄。魏忠賢十分開心,罷免了弘化等人的官職,敕所司徵廷弼贓。七年八月初二日(1627年9月10日),以寧錦大捷敘恩加太僕寺寺卿。徽先後頌美忠賢的奏疏多達十一封。
忠賢失勢後,徽於崇禎元年四月初七日(1628年5月10日)免官,八月二十三日(9月20日)削籍。崇禎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欽定逆案,徽以“頌美贊導”列入“交結近侍又次等”,徒三年輸贖為民。

主要成就

稱頌魏忠賢的奏疏多達十一本,又誣房可壯、樊尚燝鹽贓,參熊廷弼懸贓百萬。

軼事典故

頌美魏忠賢的奏疏中有“廠臣乾國精忠,盡心籌劃,三戰三捷,奏此敷功”等話。
李蕃、周昌晉、李魯生在魏忠賢並稱“三傑”,時人語云“一周二李,其權無比”。其中昌晉參奏他人語多隱晦暗刺,不直指姓名。後昌晉外出巡按,劉徽代替了他的位置,時人改語云“二李一劉,其權莫儔”。

史料記載

張廷玉 等《明史·卷三百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 曹欽程附劉徽》

親屬成員

劉恩,字以忠,號廣城,徽曾祖。正德十六年(1521年)進士,官至湖廣湖南道參議,寶應縣祀名宦。
劉行素,字易簡,號得庵,徽祖父。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進士,官至貴州副使。
劉似鯨,徽父。庠生。以子徽貴封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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