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企業的創新激勵機制應以增強員工的
創新能力.調動員工的創新積極性.
保證創新工作有序進行為根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建立激勵創新的工作機構。企業應設立專職部門。配備專職人員。負責
創新工作的評價與考核。激勵創新制度的制定、創新工作培訓等。二是做好創新產品的保護工作。做好創新成果的保護工作,防止創新成果當事人的
利益受損。三是建立崗位定期輪換制度,以增強
員工的新奇感和創新的
主動性。
企業要建立一套衡量創新成果考核評價體系。這是對創新成果進行考核獎勵的基礎。考核評價體累要體現公平性和客觀性。以有利於獎懲兌現為前提。
企業可引進國內外先進的創新評價模型,再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適當修改和完善。使評價模型更適合本單位實際。評價體系的內容涵蓋要全,
評價指標要儘可能量化。以減少人為評價產生的
誤差。
加強對創新工作的考核獎懲兌現。健全創新激勵方式,達到員工的創新成果
價值與其所得合理匹配。從而激發員工的創新積極性。企業應當從物質鼓勵、
精神激勵和文化建設三個方面加強和完善。一是注重
物質激勵。獎勵的形式主要有:
工資、
獎金、紅利、
福利以及
人事待遇。一項創新成果產生後,企業的
創新管理部門應根據其成果所產生的預期價值,或者根據創新成果運用於實際工作所產生的當期價值,確定一個比例值作為員工創新成果的收入分紅。二是精神激勵。企業可制定一定的衡量
標準,對達到某個標準的。可授予
員工某種稱號,並享受一定的
權利,如評先選優時予以加分等。在職務級別
晉升上,也可將創新能力納入考核內容。三是文化建設。將創新納入
企業文化建設的內容,在幹部員工中營造一種創新光榮.創新受尊重的良好
企業文化氛圍,體現對創新人才人格的尊重,使他們產生對
信用社的
歸屬感。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掌握的專業知識、技術知識。激發他們創新的內在動力。
原則
雖然理論上要求企業建立專門的創新激勵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但從實際操作層面上來看,有些是不現實的。特別是許多
小微企業。若建立專職部門、專職人員。由於受人員所限,難以很好地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反而造成人員浪費,或者影響剩索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因此,
小型企業可根據轄內創新工作實際和員工
素質,考慮是否設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
經營規模小的企業,創新激勵工作部門、創新產品行銷部門以及創新考核評價部門可適當減少或不必單設,但應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經營規模大,地處沿海等大
城市或
經濟開放城市的企業,可設立專職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儘量不要將多項職能集中於一人,以保證創新激勵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創新激勵部門配備的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能夠有效地開展創新激勵工作。保證創新激勵機制發揮作用。
創新考核評價過程要透明。要實行公開制度,尤其是對創新成果的獎勵與懲罰,在客觀公正的前提下,在單位內部公示,既可起到榜樣或警示作用.以鼓勵其他員工的創新積極性,同時也可進一步增強受獎勵或懲罰本人的榮譽感或恥辱感。促進其行為的加深或
改善。考核評價是激勵措施實施的前提,若做不到客觀公正,則激勵措施可能會出現偏離,從而使激勵效率大打
折扣,影響;鼓勵效果。
激勵措施一般都有很大的風險性,在制定和實施激勵時,一定要謹慎,要本著切實有效的原則,提高激勵效果。一是公平原則。任何不公的待遇都會影響員工的
工作效率和工作情緒,影響激勵效果。創新激勵措施要體現多勞多得,讓每名員工在對
報酬與貢獻進行比較時覺得公平.感到滿意。二是實事求是原則。要根據創新考核評價結果,施以相應的刺激和鼓勵。絕不能對虛假創新進行獎勵。三是重視人的
需要的原則。在制定和實施激勵措施時,首先要調查清楚每個員工真正需要的是什麼,然後再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應注重激發人的內在期望,也就是運用內在激勵方式。調動人的內在積極性。使員工自發、主動地對創新產生濃厚的欲望和興趣,這是激發創新動力的關鍵。四是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原則。激勵與約束二者是從不同的角度對人們的行為施加影響。使
系統趨向積極的狀態,向預定的
目標運動。因此,二者的目的是共同的、一致的。
一個創新激勵機制實際運用當中。可能會產生各種意想不到的負面效果而需加以修正。即使是一開始就運作得很完美。也需不斷地加以改進。因此,企業在實施創新激勵機制過程中。要允許對已建立的創新激勵機制不斷修正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客觀實際,增強激勵的效果,促進企業產生源源不斷的創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