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出口煙花爆竹安全性能檢驗方法(第3部分):低溫穩定性試驗(SN/T 1730.3-2006)》為SN/T1730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並歸口。本部分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吳勁松、桂家祥、劉捷光、劉春文、何小華、曾紹華。本部分系首次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外文名:Safety Performance Test for Export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Part 3:Stability at Low Temperature
- 書名:出口煙花爆竹安全性能檢驗方法
- 作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出版日期:2006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6789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1頁
- 開本:16
1範圍
SN/T1730的本部分規定了出口煙花爆竹低溫穩定性的試驗方法及結果評估。
本部分適用於出口煙花爆竹低溫穩定性試驗。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SN/T17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SN/T1725出口煙花爆竹術語
SN/T1730.10齣口煙花爆竹安全性能檢驗方法第10部分:使用安全性能
3術語和定義
SN/T1725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SN/T1730的本部分。
4試驗方法
4.1設備和材料
——低溫冰櫃;
——溫度範圍:—70℃~室溫;
——控溫精度:±2℃。
4.2程式
將試樣(最小運輸包裝件,體積過大時,以放滿冷凍室為限)置於低溫冰櫃內,調整溫度於—60℃,開啟低溫冰櫃,恆溫48h,取出樣品觀察是否發生燃燒、爆炸、分解或變形、散落。如果發生燃燒、爆炸、分解或變形、散落,則不再進行產品使用安全性能試驗;如果沒有發生燃燒、爆炸、分解或變形、散落,則將取出的樣品按SN/T1730.10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