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行政權力是指行政體系中的那些存在於一定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的由個人或個性化的機構或部門所執掌的並用來處理一切具體的事務的權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具體行政權力
- 外文名:Specific administrative power
具體行政權力是指行政體系中的那些存在於一定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的由個人或個性化的機構或部門所執掌的並用來處理一切具體的事務的權力。
具體行政權力是指行政體系中的那些存在於一定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的由個人或個性化的機構或部門所執掌的並用來處理一切具體的事務的權力。差別具體行政權力的特徵:1、就權力主體而言,具體行政權力的主體是行政組織中的管理階層或個人;2...
行政機關依法享有編制、訓練、調遣、指揮軍隊的權力。在總統制國家,由總統統帥三軍,在內閣制國家,由內閣統帥三軍。④立法參與權。行政機關依法參與立法過程的某些環節,具體指法律公布權和法案創議權。法律公布權,即依法由行政首腦公布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在總統制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需由總統公布。法案創議權,...
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簡而言之,即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作出...
權力二重性是指權力的存在具有抽象權力和具體權力兩種形態,這是張康之提出的一種新的權力分類方法,是一種替代關於“立法、司法與行政”的傳統權力分類方法的方案。這一分類方法對社會治理的歷史與現實有著獨特的解釋能力。三權分立學說 三權理論的代表是近代啟蒙思想家約翰·洛克和孟德斯鳩。爾後,這一理論得到了持續的...
行政職權是指國家行政權的轉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體行政主體身上的國家行政權,是各行政主體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資格及其權能。行政職權是國家行政權的表現形式,是行政主體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權能。行政職權只能由行政主體行使,行政相對方不享有行政職權。行政職權依其來源一般分為兩大類:固有職權和授予職權。內...
行政權是執法權,代表公共利益。在行政權行使過程中,權力主體享有特定的優益權,具體體現為職務上的行政優先權和物質上的行使受益權。職務上的優先權包括三方面內容:(1)推定有效權,行政行為推定有效;(2)獲得社會協助權,行政的實施能獲得社會協助;(3)先行處置權,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處置,不受法定程式...
具體行政程式是指行政主體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所應遵循的行政程式,具有具體性和前溯性特點,即行為方式以針對特定人或事來採取,在時限上一般具有對過去事件的前溯力。這類程式在適用時具有較大的針對性和適用性,不是針對該事項的程式,不能隨意適用,如行政處罰程式、行政許可程式、行政複議程式等。主要內容 1.受理...
行政權力體制,是指一個國家的行政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政黨組織,民眾團體等之間的權力分配關係及其制度的總稱。其中心內容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該國政治體制中所擁有的職權範圍和權力地位,對此通常由憲法和法律作出明確規定。體制簡介 一個國家行政權力體制的合理化、科學化程式是衡量該國政治體制、行政體制合理化、科學...
概括地講,行政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主體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和範圍內,依據法定職權和法定條件,在各種可能採取的措施中進行選擇的權力。它是現代行政權的核心,是一種真正的和實質的行政權力。具體表現 自由裁量權具體表現為:行政處罰 即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時,可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自由選擇,包括在處罰種類幅度的自由...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推行省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4〕40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保留行政權力333項。其中,省級行使81項,實行屬地管理252項。具體為:行政審批15項、行政確認7項、行政處罰269項、行政強制2項、行政監督檢查31項、其他行政權力9項。 省住房和...
這次機構改革的基本要求是:轉變職能,下放權力,調整機構,精簡人員,減少政府機構干預企業經營活動的職能,增強巨觀調控職能,初步改變機構設定不合理和行政效率低下的狀況。改革後,撤銷國家計畫委員會和經濟委員會,組建新的國家計畫委員會;撤銷勞動人事部,組建人事部和勞動部;撤銷國家物資部,組建物資部;撤銷煤炭部...
行政機關資格的取得,應具備下列條件:1、其成立獲法定機關批准;2、已由組織法確定了職責許可權;3、有法定行政編制並按編制配備了人員;4、有獨立的行政經費;5、有辦公地點和必要的辦公條件;6、通過公開的方式宣告成立。行政機關要獲得行政執法權,還必須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規定。特徵 (1)行使國家行政職權,...
抽象行政行為雖然不對某一具體事件或特定人作出具體處理,但一切具體事件和特定人的行為合乎抽象規範的,均在其適用範圍以內,抽象行政行為的結果,往往是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和條件。抽象行政行為並不直接對具體人或事作出處理,在中國不能針對其提起行政訴訟。抽象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屬於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行政機關的...
專門行政機關享有執行某類專門行政法律規範必需的完整的職權,即包括具有決定、監督、處罰、強調等各個環節的執法權力,一般應由專門行政機關單獨行使。但對職權有交叉、涉及幾個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事項的行政法律規範,應依法共同管理與執法。專門行政機關擁有專門的行政執法措施和手段。行政機關正是藉助於具體的行政執法...
與權力配置直接相關的是政府的機構設定。由於政府機構是行政權力的具體承擔者,所以在一級政府內部,究竟應當設定哪些機構,多少機構,應當賦予各類機構何種地位和許可權,都主要由各個機構的權力配置所決定。當然,行政機構的設定還要遵循行政管理自身的規律。運行規則 運行規則是指行政權力的運行所要遵行的基本規則。“運行...
從名義上享有公共行政權力和具體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的角度分析,國家行政管理的主體又可以分為四種:1、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2、政府各行政機關。政府各行政機關的公共行政權力是通過法律規定以及在法律規定下的政府內部授權獲得。3、獨立行政機構。4、授權和委託型行政主體。客體 基本概念 公共行政的客體即公共...
在行使行政職權中按規定應當收費的,行政職權目錄應當註明收費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名稱、具體條款及收費標準。第八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清理行政職權。行政職權變更的,應當及時修訂行政職權目錄,並在修訂之日向社會公布行政職權目錄。第九條行政機關應當制定行政職權運行工作流程...
行政領導權力 行政領導權力是國家行政機關或被授予行政管理許可權的其他社會組織,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依法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一種能力或力量。行政領導權力:是指行政領導者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勵方式和制約方式,引導下屬同心協力達成行政目標的影響力。
可以看出在該條款中法律並沒有賦予人民法院變更行政機關具體處理決定的權力,而在《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同樣的情形法律賦予行政複議機關的權力是: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以及責令其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因此說,相對人在將自然資源確權類爭議案件訴至人民法院後,若拿到的是法院...
一是對不屬於審判和檢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體套用所作的解釋;二是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在行使職權時對於自己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檔案所進行的解釋。①政治學指三權分立中與立法、司法相區別的政府部門,即國家意志的執行部門以及它的活動和職能。②行政管理學,通常指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的管理活動。通稱行政管理,簡稱“...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並做到與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統籌推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具體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對下級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行政權力清單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行政權力清單。
通常,行政機關都是將層級制與職能制結合起來運用,以層級制為基礎,在每一層次又設若干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又由分管各種事務的若干單位組成。這既便於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又便於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集權制與分權制 集權制指行政權力集中於上級機關,下級機關沒有或很少有自主權,一切均需按照上級機關的指示去辦。分權...
授權者與被授權者均應屬於合法的行政機關。主要原則有:逐級授權原則、權責一致原則、授權適當原則、授權有限原則、授權監督原則。特徵 1、行政授權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其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不能成為行政授權的主體。授權行為的客體是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行政權力。如《公路法》第八條第四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行政職權是由行政職位派生的,是為履行行政職責而受法律保護的權力。為使行政領導者能夠履行行政職責,就必須依法賦予其相應職位的權力,即也賦予了行政領導者相應的支配力量,否則,行政領導活動就無從展開。3、行政職責是行政領導者擔任某種職務所應承擔的具體行政工作責任和法律上應負的行政責任。行政領導者的職責...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權力事項是指政府工作部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受委託承擔行政職權的社會組織機構依法實施的對公民、法人、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及其他行政權力等十類。行政權力事項...
(一)行政權力清理範圍。行政權力清理範圍包括行政權力清理單位和行政權力清理的事項。行政權力清理單位是指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並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省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包括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等。行政權力清理的事項,指行政權力清理單位實施的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具體行政...
3.指 民國 時中央政府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 孫中山 《五權憲法》:“五權憲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彈劾、考試五權,各個獨立。概念 五權,分有治國五事、五種計量單位、國民政府五權憲法。治國五事 謂治軍治國應權衡之五事。《荀子·議兵》:“無欲將而惡廢,無急勝而忘敗,無威內...
具體體現在1954年通過的第一部《五四憲法》中。該《憲法》中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議和命令。”“全國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
法定職責是指行政主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規章的規定或授權進行與其職權範圍一致的某些行政管理活動,實現其具體行政管理職能所應承擔的法定職業內容和責任義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