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區財政局

六枝特區財政局是隸屬於六枝特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枝特區財政局
  • 所在地:六枝特區
  • 主要職責:確定財政稅收計畫等
  • 性質: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有關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度,指導全區財政工作,擬定全區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擬定全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年度全區財政預算、決算,受特區人民政府委託,向特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調控,並對全區財力實施綜合平衡;執行區人大批准的區級財政預算,組織和監督各級預算的執行;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和撥付。
(三)貫徹落實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和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全區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國有境外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財務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管理、指導全區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工作,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審查彙編財務收支計畫和決算。
(四)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確定財政稅收計畫,按許可權提出稅收減免稅目稅率調整建議。
(五)管理全區財政公共支出和區級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預算內經費;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管政府採購工作;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開支的標準及相關政策。
(六)貫徹國家和省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七)管理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撥款。
(八)監督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九)貫徹實施國家農業稅法令和對農業投入的法規,組織農業各稅的征管和財政對農業投入的管理工作,管理區級財政支農資金
(十)負責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外事經費、非貿易外匯額度,核定黨政幹部因公出國用匯指標。
(十一)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監督會計規章制度的執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和評審,管理全區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註冊會計師、評估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信息、財務、統計、安全保密、後勤保障、組織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服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目標管理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黨群工作;協助做好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二)預算
分析全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平衡預算措施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編制區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審核報批部門預算項目調整申報事項,審定、批覆區級部門預算;編制本級年度預算;執行總預算會計制度;匯總全區預算,負責編制向特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的年度財政決算;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審核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辦理動用區級預備費的申報事項,對年度預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建議;參與擬定區級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研究基本建設貼息政策,核定並辦理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貼息;實施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審核特區各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負責區級財政工資統發公務卡消費;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執行收入分配政策;承擔清理規範各類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權出讓金收支和住房保障資金的管理;負責對地方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參與稅收政策調查和研究,辦理政策性退稅的審核、報批、退付等工作。
(三)國庫
執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制度;擬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部門決算及會計核算;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負責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國債資金的項目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廉租住房資金專戶管理;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管理教科文衛專項資金;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債券;財政專戶出納工作;參與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研究推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的相關工作;編制年度政府投融資計畫;支持政府融資平台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協調銀行、融資平台、項目業主關係,對融資貸款契約進行審查、備案;負責區級政府債務管理,歸集還款資金和貸款本息的審核支付工作,建立穩定的還款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管理還本付息專戶收支。
(四)農業股
負責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資金、貸款貼息;負責農業項目績效評價;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相關工作,並監督資金的使用;承擔政府外債貸款資金債務分割、回收和還本付息付費的相關工作;監督實施財政支農政策及措施。
(五)企業股
負責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管理企業專項資金,負責追蹤問效;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企業財務管理規定;編制企業財務決算;參與區屬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及相關政策的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及資產清查等綜合管理工作。
(六)會計股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會計電算化工作;承擔財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管理代理記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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