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意見

2007年4月2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7〕40號印發《六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推進體制創新;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基礎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意見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07〕40號
  • 印發時間:2007年4月24日
通知,意見,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二、工作目標,三、主要任務,四、保障措施,

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意見的通知
六政辦〔2007〕4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六安開發區、葉集試驗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六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意見》已經2007年4月2日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意見

六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意見
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最佳化城市衛生資源配置,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皖政〔2006〕6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解決城市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和構建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堅持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總體規劃,把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與社區發展相結合,與社區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於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堅持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並重,中西醫並重,防治結合。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整體規劃,積極推進。

二、工作目標

到2010年,六安城區和有條件的縣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到85%以上,居民在社區享受到疾病預防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六安城區以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為依託,原則上每個街道辦事處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2個社區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共規劃設定8-12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0-40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其中,政府舉辦的二級及其以上醫院至少要舉辦1所達到示範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隨著城市面積擴大、人口數量增加,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定可進行適當充實和調整。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多種形式舉辦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由政府舉辦。要充分利用現有衛生資源,對城區街道衛生所、廠礦職工醫院(衛生室)、個體診所和其它醫療機構進行兼併、重組,通過引導使其開展社區衛生服務。鼓勵城區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舉辦1—2所達到示範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原則上要設定在所轄社區的中心位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及其與醫療機構之間的距離原則上不小於500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不再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明確服務對象和功能,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拓寬服務項目,但不能偏離發展方向,不能辦成醫院。
(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推進體制創新。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原則,實行全員聘用制。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實行自主管理。
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合理的分工協作關係。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機構等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負有業務指導、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的責任,要將計畫免疫、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常見病和多發病治療、恢復期病人康復等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建立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積極開展社區首診制試點,逐步實現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醫院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從2007年起,每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選擇2家城區醫療機構,共同建立規範完善的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所轄社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等,也可實行一體化管理。積極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轄區內設立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等統一管理。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基礎建設。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鼓勵二級及其二級以上醫院、預防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到社區服務。建立健全全科醫師、社區護士等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管理制度。落實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工資待遇等政策,穩定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大力推廣適宜技術,積極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的中醫藥和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預防的基本知識、技術和技能培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於維護居民健康、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把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列入政府重要工作。縣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地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落實和完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有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社區衛生服務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的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逐步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籌資和投入機制,從2007年起,各地要按照城市人口基數,參考長期在城市工作的農民工和流動人口數量,安排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逐年增加。六安城區以區級投入經費為主,區級經費主要用於購買公共衛生服務、社區衛生服務基礎建設,市級經費主要用於人員培訓、考核獎勵及補助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和災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補助經費,由區級財政部門會同衛生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
(三)明確職責,促進社區衛生服務發展。
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社區衛生服務主管部門的職責。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計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劃及設定方案,建立1-2個社區衛生人才培訓基地,並對社區衛生工作開展監督指導;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規劃和設定方案要求,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人員的準入、登記註冊和日常管理,機構和人員要報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和備案。
建設(規劃)部門要會同衛生等部門在2007年底前完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布點規劃,並將已規劃布點的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區中,要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新建住宅小區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建設要作為土地出讓條件時進行明確。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物價部門要落實社區衛生服務價格政策,制訂、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價格,並加強監管。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政府規定收費項目外,允許根據居民需求開展與社區衛生服務有關的延伸性服務或個性化服務,其價格由醫患雙方協商確定。
民政部門要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到社區建設規劃,把社區衛生用房與社區用房統籌考慮,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用房,配合衛生部門探索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制定針對城市低保人員和特困人員的醫療救助相關政策和措施。
人事部門要按照有關政策,支持和指導社區衛生服務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制訂和落實社區全科醫師、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聘用辦法和吸引優秀衛生人才進社區的有關政策。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並嚴格管理。
財政部門要制訂和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助政策及財務收支管理辦法,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勞動保障部門要把符合準入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城鎮職工醫保定點機構,將符合規定的社區衛生服務項目以及家庭病床等具有社區衛生服務特色的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通過降低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自付比例等措施,引導參保人員利用社區衛生服務。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
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要加強社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管理。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等組織和機構,要積極支持、幫助轄區的社區衛生工作,協助做好社會宣傳、居民發動、活動組織等工作。有條件的要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無償或平價提供業務用房,或減免房租。
(四)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評價考核體系。依法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範圍和內容,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區衛生服務考核評價制度,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有統一規範的名稱、標識等,其他任何醫療衛生機構不得使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名稱。
建立健全社區衛生監管制度和醫療費用、質量、方便程度等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督查和考核。政府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投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項目、內容、價格和提供的服務數量、質量、效果等要定期張榜公布,要充分發揮社區居民的民主監督作用,聽取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開展滿意度調查,將民眾是否受益、是否滿意作為考核評價體系的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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