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

2009年4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9〕18號印發《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工作要求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09年4月11日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號:六政〔2009〕18號
發布信息,時間,內容,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時間

2009年4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t

內容

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工作要求4部分。

意見全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滿足老年人生活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事業發展,切實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質量,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推進我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探索養老服務新途徑,打造多方位、多層次的社會保障網路,形成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社會服務組織為載體,為居家養老人員提供以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娛樂為主要內容,就近便捷的居家養老服務,讓老人平安養老、健康養老、幸福養老,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支持。
二、目標任務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積極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在城市社區普遍展開,同時積極向農村社區推進。力爭“十一五”期間,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種形式、廣泛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不斷充實,服務內容和形式不斷豐富,專業化和志願者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不斷壯大,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管理體制和監督評估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農村社區依託鄉鎮敬老院、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現有設施資源,力爭80%左右的鄉鎮擁有一處集院舍住養和社區照料、居家養老等多種服務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1/3左右的村委會擁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動和服務的站點。
三、主要措施
(一)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性,將其列入政府工作議程。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積極向上申報項目,爭取居家養老服務配套建設資金。
(二)切實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領導。成立六安市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老齡和民政部門牽頭,勞動、財政、衛生等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城鄉社區發展居家養老服務規劃,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突出問題,加強監督和考核。建立起政府主導,部門協作,街道和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辦,社會力量支持,民眾廣泛參與的運行機制。
(三)建立區、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點,負責本轄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庫,發布老年人服務需求信息和社會服務供給信息;對享受政府補貼的居家老人進行評估;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進行審查;接受服務對象的服務信息反饋;檢查監督服務質量;承擔政府委託的其他養老服務事項。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統一納入社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內容。整合資源,充分利用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等設施,用於居家養老服務。並應適應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提高的實際需要,適當提高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用房配套面積標準。各街道、鄉鎮統籌安排,居家養老服務站負責人兼職配備,工作人員提倡志願服務,有條件的街道、鄉鎮可適當配置公益性崗位。可競標招募專門的營利性服務機構、家政服務公司入駐,為社區居民開展有償服務的同時,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優質、低償和無償服務。2009年,各縣區培育1-2個養老服務試點社區。到2010年,各縣區人民政府(包括葉集試驗區)所在地30%的街道原則上應有室內建築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農村鄉鎮也應逐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四)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財政部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專項經費。專項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用於政府為特殊困難老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以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經費的補助,並根據經濟發展狀況逐年適度增加。民政部門在“十一五”後兩年和 “十二五”期間,集中將福彩公益金切塊,用於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和配套老年福利設施項目建設。
(五)開展城鎮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城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分為有償、低償和無償三種。有經濟支付能力且有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的老人,實行市場化運營,自行支付服務費用購買服務。對生活困難的老人,居家養老服務站應為其提供低於市場價格的優惠服務。符合無償提供服務對象條件的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站要為其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城鎮政府購買服務對象為具有城市戶籍並實際居住在城區範圍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方可提供無償服務:(1)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義務人,年滿60周歲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2)享受低保、特困救助、大病救助待遇,年滿70周歲且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法定義務贍養人有贍養照料能力的除外)。
六安城區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金安區、裕安區、六安開發區政府(管委)購買養老服務經費市財政按30%給予補助。各縣、葉集試驗區的政府(管委)購買養老服務經費由本級財政負擔,其標準自行確定。
政府購買服務申請、審批、資金撥付辦法由市民政局、老齡辦、財政局共同制定。民政部門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的審批工作。財政和老齡部門實行監管。
市、縣區財政對運行良好的居家養老服務站可以“以獎代補”的形式每年給予適當補助。
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將此項工作向農村延伸。
(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配合有關部門多渠道開發居家養老服務就業崗位,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公益性崗位。鼓勵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逐步建立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隊伍。
(七)民政部門應結合低保工作,組織有服務能力的低保人員義務為有需求的本社區獨居、特困老人提供公益服務。逐步建立對社會工作者專業化人才的吸納和培養,提高養老服務隊伍整體素質。
(八)衛生部門應結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加強對老年衛生保健工作的指導,建立社區老年人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免費體檢,根據不同需求和對象,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優質、低償或無償的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開設老年家庭病床等衛生服務,對行動不便的老人上門服務。
(九)文化部門要積極組織指導和扶持基層老年文化民眾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需求的社區老年文化活動,要結合鄉鎮社區文化站建設和村農家書屋建設,優先為老年人提供服務,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規劃發展社區老年學校,為更多的老年人就近就地入學提供方便。
(十)體育部門要加強對社區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的監督,並為建立健全老年人健身組織,開展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一)落實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和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六辦發〔2006〕20號)對老年服務機構在市場準入、水電氣使用、稅收及補貼等方面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質的單位和個人投資興辦老年服務實體。
(十二)建設部門要貫徹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進一步加強六安城區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六辦發〔2006 〕30號)精神,確保社區用房和公共配套設施落實到位,並在城市建設中充分考慮老年人對居家養老的需求。
(十三)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志願者隊伍。認真貫徹民政部、全國老齡辦等9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社區志願者服務工作的意見》(民發〔2005〕159號),積極動員、組織、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慈善組織和廣大市民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種公益性服務。各地應結合實際,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志願者激勵機制,進一步調動社會志願者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積極性。
四、工作要求
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把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舉措,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在人、財、物等方面統籌安排,提供保障。各級老齡和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協調、監督、檢查和考評。考評結果作為以獎代補和撥付資金的重要依據。
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做好“四個結合”,一要做到加快推進與實事求是相結合,各縣區既要高度重視,積極行動,又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把實事做實,好事辦好。二要做到突破重點難點與規劃先行相結合,既要周密規劃,解決當前重點難點問題,又要從長計議,著眼未來人口老齡化發展的需求。三要做到整合現有資源與新建擴建養老服務設施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家政服務機構、社區和鄉鎮文化活動場所、老年活動中心(室)等可供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各種公共資源,提倡“一室多用”,實現資源共享,最大限度地發揮公益性服務設施的綜合效益。四要做到政府主導推進與社會資源綜合利用相結合,努力發揮好社會各方面的積極作用,充分引入市場機制,培育居家養老服務產業,使加快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應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注重抓好試點,培育典型,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要加強宣傳引導,在全市廣泛深入開展敬老、愛老、養老、助老主題教育,提高全社會的老齡意識和敬老意識。重視做好對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宣傳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健康的養老觀念和積極的消費理念,引導成年子女自覺履行好贍養和照顧老年人的義務。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居家養老服務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各縣區要根據國家10部門《意見》和本《意見》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總結試點經驗,提出有效對策和措施,以推進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健康發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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