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7〕50號印發《六安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該《實施細則》分總則、職責分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程式、法律責任、附則5章26條,由六安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商市國土資源局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07〕50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07年7月9日
- 施行時間:2007年7月9日
2007年7月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7〕50號印發《六安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該《實施細則》分總則、職責分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程式、法律責任、附則5章26條,由六安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商市國土資源局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07年7月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7〕50號印發《六安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該《實施細則》分總則、職責分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程式、法律責任、附則5章26條,由六安市招...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七月九日 實施細則 六安市國有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產權交易行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明確資源性國有資產運營管理主體和範圍。財政部門作為資源性國有資產的監管部門,負責對資源性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進行統一監督管理。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負責對資源性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具體工作,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事務,並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管理工作;建設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實施土地...
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是六安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歷史沿革 2016年5月26日起,原六安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其他不變。各縣及葉集區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統一更名為“XX縣(區)公共資源...
2014年9月1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14〕6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強化規劃管控,嚴控用地規模;強化供地管理,規範土地市場;強化政策激勵,促進科學利用;強化考核問責,嚴格監督檢查4部分20條...
六安市政府採購招標採購活動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採購人使用國際組織、外國政府或者外國法人、其他組織及其個人的貸款或者贈款進行採購,貸款或贈款人對採購方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和土地資產管理;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依法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負責報市政府審批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
該《意見》分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範圍;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基本要求;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程式;加強工業用地出讓後的監督管理;嚴明紀律,規範操作5部分。檔案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
第四條 縣(含縣級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轄區的土地管理和監督工作,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鄉(鎮)的土地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行集中...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徵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公布審計結果。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市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
(六)監督檢查土地權屬登記和發證情況;(七)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非農業建設用地計畫執行情況;(八)監督檢查土地開發利用和復墾情況;(九)監督檢查征地費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繳納、管理和使用情況;(十)依法應監察的其他事項...
c.土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作為土地所有權人和監督管理者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關係;土地使用權轉讓則是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關係,同時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仍保留著所有權人的權利和作為政權的監管權力。基本特徵 (1)土地使用權出讓的...
此外,協定出讓結果也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隨著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經營性基礎設施將逐步實行有償使用,油田等礦業開採用地也將逐步有償使用,這些用地均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在協定出讓過程中很容易產生出讓價格爭議。如意向...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第二十七條 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於臨時用地的,災後應當恢復原狀並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屬於永久性建設用地的,...
建設項目補充耕地方案經批准下達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落實.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
根據安徽省近日出台的《安徽省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管理辦法》,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並納入全省縣級以上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進行。工業和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國有經營性建設...
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過程是否符合城市規划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三條 凡持未附具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的出讓、轉讓契約,或擅自變更的,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第九條 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查清閒置土地情況,建立閒置土地宗地檔案,繪製閒置土地分布現狀圖,監督跟蹤其利用情況。第十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四條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根據授權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 (一)耕地保護情況; (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情況; ...
本辦法所稱土地有償使用費,包括土地出讓金、租金以及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聯營產生的土地收益。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使用權流轉的監督管理。試點鄉(鎮)人民政府...
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出讓地塊的位置、面積、利用現狀、出讓年限、規劃用途、出讓方式、地價評估、效益測算及方案實施進展情況等。第四條 除舊城改造和已開發的建設用地以外,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地指標,應納入國家下達的地方年度建設用地...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第二十七條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於臨時用地的,災後應當恢復原狀並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屬於永久性建設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