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是六安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農業科技大廈三、四樓
  • 性質: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漆學富
歷史沿革,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6年5月26日起,原六安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其他不變。各縣及葉集區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統一更名為“XX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其他不變。原六安市招投標中心更名為“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縣及葉集區招投標中心統一更名為“XX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並加掛“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XX縣(區)分中心”牌子,人、財、物隸屬關係不變,業務上接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指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制度,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制定或提請本級政府制定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制度,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貫徹執行。
(二)編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三)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公告、交易檔案、澄清答疑的合法性、公平性實施監督。
(四)負責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資源招標(出讓、掛牌、拍賣)、投標(競買)、定標(成交)等交易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投訴,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調查處理;依法對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底價)、串通招標(出讓)、串通投標(競買)、歧視排斥投標(競買)、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實施行政處罰等。
(五)負責市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一體化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運行等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行為。
(六)負責評標(評審)委員會組建的監督,監督評審的選取,監督評審的評審活動,對評審評審行為進行現場監督、考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建立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
(七)負責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環節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交易環節信用檔案的建立;監督信用信息在公共資源交易環節的落實。
(八)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機構代理交易行為的監督。
(九)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投標(競買)保證金繳存和退還情況實施監督。
(十)協同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實施主體、行業主管部門開展交易契約履行等交易後事項的監督檢查,依法在交易環節套用監督檢查結果。
(十一)指導、監督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及服務機構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電、印章管理、會議會務、機要保密、財務人事、機構編制、政務公開、綜治、雙擁、後勤接待、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市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一體化推進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任務督辦、目標管理考核、文明創建、意識形態管理、作風效能、應急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科
負責交易規則、制度的起草、審核及實施情況評估工作,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編制與修訂。負責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起草和推行招標(交易)檔案示範文本(交易規則)工作,負責對各交易主體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投訴處理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強制措施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資格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運行等工作。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的投標保證金的繳存和退還情況實施監督,負責評標專家申報資料的初審、上報工作。承擔組織推進依法行政、法制宣傳、政策研究等工作。
(三)交易備案一科
負責對工程建設招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交易平台的管理與使用。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招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招標(交易)檔案示範文本工作(交易規則)的實施。負責對相關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檔案、澄清答疑的合法性、公平性實施備案監督,監督信用信息在相關公共資源交易環節的落實。負責推進相關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管理工程建設招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數據上傳和交易數據統計分析運用工作。負責相關交易項目綜合評價工作,負責協稅護稅工作等。
(四)交易備案二科
負責對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交易平台的管理與使用。負責組織政府採購、醫療藥品器械採購、特許經營權等招標(交易)檔案示範文本工作(交易規則)的實施。負責對相關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檔案、澄清答疑的合法性、公平性實施備案監督,監督相關信用信息在公共資源交易環節的落實。負責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管理政府採購、醫療藥品器械採購、特許經營權等公共資源交易數據上傳和交易數據統計分析運用工作。負責相關交易項目綜合評價工作等。
(五)交易督查科
負責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開標、評標現場的監督,負責評標(評審)委員會組建的監督,監督評審的選取,監督評審的評審活動,對評審評審行為進行現場監督、考核,負責依法受理和調查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投訴,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對代理機構代理行為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環節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交易環節信用檔案的建立,記錄和披露各交易主體信用行為,協同交易項目實施主體、行業主管部門開展交易契約履行等交易後事項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中介機構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從業行為的登記和管理。負責交易活動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行為等。

下屬單位

  • 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一、主要職責
(一)制定或提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服務規則、服務標準。
(二)按照國家、省、市關於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的標準,承擔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運行和維護,接受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
(三)依法為公共資源交易提供服務包括交易場地服務、交易平台使用服務、專家抽取服務、信息公開載體服務、檔案查詢等,接受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行為指導、監督。
(四)為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提供場地使用、交易平台巡檢、監控設施及監控資料提供、交易全程信息提供、檔案查詢與調取。
(五)協助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案件查處協助答服務與條件,維護交易場所現場秩序。
(六)託管投標(競買)保證金。
(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檔案的管理工作。
(八)承辦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中心文電、會務、印章、機要、保密、人事、機構編制、信息公開、檔案、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中心工作任務督辦、目標管理考核、文明創建、綜治、雙擁、作風效能、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中心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交易項目投標(競買)保證金託管工作。負責中心綜合協調和聯絡等工作。
(二)信息技術科
負責交易平台技術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交易系統建設及維護、網路配置與管理、相關套用軟體開發的協調與技術支持工作。為電子交易和監管系統提供對接服務。負責公共資源各類交易主體信息庫和資料庫的建立、維護評標共資源交易主體提供信息詢服務。和信理,發整,奪體,像法公開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信息,為公(評審)專家抽取有關服務 在監督部門監督下,承擔務工作。協助做好評標(評審) 專家及代理機構考評工作。
(三)政府採購服務部
負責代理組織市本級及省直駐六安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在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且達到限額標準以上項目的集中採購活動。負責“徽采商城六安”的建設、話行和管理。負責為政府採購主體採購公告發布以及政府採購類項目交易結果公示提供服務。負責政府採購交易項目開評標場地和時間預約與協調。承擔開評標現場秩序維護和監控時間記錄,開標前開標室布置、設備檢查等準備工作。負責開標現場保證金繳納情況展示、商務標和技術標唱標及評標結果展示。協助辦理中標通知書發放。承擔政府採購交易項目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對政府採購活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監督部門報告,並協助開展調查等。
(四)工程建設招投標服務部
負責為工程建設招標公告發布以及工程建設類項目交易結果公示提供服務。負責工程建設交易項目開評標場地和時間預約與協調。承擔開評標現場秩序維護和監控時間記錄,開標前開標室布置、設備檢查等準備工作。負責開標現場保證金繳納情況展示、商務標和技術標唱標及評標結果展示。協助辦理中標通知書發放。承擔工程建設交易項目招投標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協助對代理機構服務的日常考評。對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監督部門報告,並協助開展調查等。
(五)國土與產權交易服務部
負責為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等產權類交易公告發布以及交易結果公示提供服務。負責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等產權類交易項目拍賣、掛牌、出讓場地和時間預約與協調。承擔交易現場秩序維護和監控時間記錄,交易前拍賣等現場布置、設備檢查等準備工作。有關報名及保證金繳納情況展示。承擔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等產權類交易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協助對代理機構服務的日常考評。對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等產權類交易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監督部門報告,並協助開展調查等。

現任領導

漆學富: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馮再: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二級調研員。
陶金龍: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郝宗祥: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袁紅中: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四級調研員。
陶旭六: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磊: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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