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公開市場業務與其他
貨幣政策工具相比,具有主動性、靈活性和時效性等特點。公開市場業務可以由
中央銀行充分控制其規模,中央銀行有相當大的主動權;公開市場業務是靈活的,多買少賣,多賣少買都可以,對貨幣供應既可以進行“微調”,也可以進行較大幅度的調整,具有較大的彈性;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時效性強,當中央銀行發出購買或出售的意向時,交易立即可以執行,參加交易的金融機構的超額
儲備金相應發生變化;公開市場業務可以經常、連續地操作,必要時還可以逆向操作,由買入
有價證券轉為賣出有價證券,使該項
政策工具不會對整個
金融市場產生大的波動。
目前,越來越多國家的中央銀行將公開市場業務作為其主要的
貨幣政策工具。20世紀50年代以來,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即美國
中央銀行)90%的貨幣吞吐是通過公開市場業務進行的,德國、法國等也大量採用公開市場業務調節
貨幣供應量。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許多
開發中國家將公開市場業務作為貨幣政策工具。
二、公開市場業務已成為我國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中國
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起步於1994年的外匯市場操作。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實行了
銀行結售匯制度,建立了
銀行間外匯市場,實現了
人民幣匯率並軌。為了保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中國人民銀行每天都要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199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又開辦買賣國債的公開市場業務。此後,公開市場業務得到長足發展。2000年底,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投放的
基礎貨幣為1804億元,占當年中國人民銀行新增基礎貨幣的63%。公開市場業務已發展成為我國
中央銀行的主要
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正文
作用:①調節
商業銀行的
準備金,影響其
信用擴張的能力和
信用緊縮的規模;②通過影響準備金的數量控制利率;③為政府債券買賣提供一個有組織的方便場所;④通過影響利率來控制
匯率和
國際黃金流動。可見,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主要是通過購入或出售證券,放鬆或收縮
銀根,而使銀行儲備直接增加或減少,以實現相應的經濟目標。
特點:公開市場業務在三大
貨幣政策工具中是唯一能夠直接使銀行儲備發生變化的主動性工具,具有主動性和靈活性的特徵。但也有其局限性,即
中央銀行只能在儲備變化的方向上而不能在數量上準確地實現自己的目的。並且,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影響銀行儲備需要時間,它不能立即生效,而要通過銀行體系共同的一系列買賣活動才能實現。公開市場業務發揮作用的先決條件是
證券市場必須高度發達,並具有相當的深度、廣度和彈性等特徵。同時,中央銀行必須擁有相當的庫存證券。
差異:由於證券市場的發達程度不同,公開市場業務的運用在不同國家是有差異的。對市場機制高度發達的美國而言,公開市場業務是
聯邦儲備體系使用最多和最靈活的貨幣政策工具,但1923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只用它調節工商金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成為最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美國的
公開市場政策由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決定,具體業務則由公開市場專戶經理執行。英國是由
貼現行調節
金融市場所需的資金,只是在貼現市場發生困難時,
英格蘭銀行才參與公開市場
國庫券的買賣。日本70年代後才積極利用公開市場業務來調節金融。義大利主要以
存款準備金作為其
貨幣政策手段,而把
再貼現和公開市場業務作為輔助手段。在大多數
開發中國家,由於
證券市場還處於萌芽階段,或者尚未形成,而無法開展公開市場業務。
發展特徵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
債券交易有
回購、現券交易以及發行中央銀行票據三個品種。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原則上每周進行一次,同時根據
商業銀行的大額資金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專場交易。近幾年其發展具有以下特徵。
一是不斷擴大交易對象。公開市場業務實行
一級交易商制度,中國
人民銀行選擇了一些實力雄厚、管理規範、資產質量較好、資信較高、能承擔大額
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目前,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已由1998年底的25家增加到33家,這些交易商同時也是全國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國債和政策性
金融債券的承銷團成員,中國人民銀行與其直接交易,有利於傳導
中央銀行的
貨幣政策意圖。
二是逐步豐富交易期限品種。目前有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和365天六個期限品種,在操作中,根據
商業銀行流動性變化相機選擇,實際操作以7天、14天的居多。
三是不斷拓展交易工具。目前,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都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工具。
四是嘗試不同的
交易方式。公開市場業務自恢復交易以來,採用了
價格招標和
數量招標等不同招標方式。價格招標以利率或價格為標的,旨在發現
銀行間市場的
實際利率水平、商業銀行對利率的預期;數量招標是在事先確定利率或價格的基礎上,以數量為標的進行招標,旨在引導債券市場
回購利率和拆借市場利率的走勢。
五是在積極開展
回購交易的同時,加大現券操作的力度。1999年9月以後,中國
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加大了對市場化發行的國債和政策性
金融債券的現券買入力度。2000年累計向
商業銀行融出資金1032億元,其中
債券回購721億元,買入現券311億元,有效地擴大了
基礎貨幣供應,增加了中國人民銀行的債券資產,改善了債券
資產結構。
六是制定相關的債券交易
資金清算制度和操作規程。依託中央國債登記公司的通信網路,中國人民銀行開發了公開市場業務招標、投標、中標交易系統,並不斷升級,實現了2000年計算機問題平穩過渡,為公開市場業務的開展提供了較好的技術支持。
實施效果
公開市場業務恢復以來,在引導
市場利率、滿足
商業銀行的資金需求、配合
財政政策的實施、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並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效果。
一是滿足了商業銀行為增加
可用資金而融資的需要。1998年5月以來,中國
人民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向商業銀行累計融出資金2367億元,適時滿足了其資金需求,為商業銀行增加貸款創造了良好的巨觀環境。
二是發揮了對市場利率的導向作用。隨著市場利率的逐步放開,
中央銀行對
短期利率的引導和調控就顯得非常重要。中國人民銀行利用公開市場業務靈活的特點,配合利率調整,適時調整
公開市場業務
債券回購利率,並適當引導銀行間
拆借利率的變化,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三是配合
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支持
國債發行,減弱了財政政策的“
擠出效應”。所謂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一般是指政府通過
財政支出進行投資對非
政府投資產生的抑制或削弱效應。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
市場經濟發達及利率放開的情況下,財政支出進行投資會帶來需求增加,利率上升,進而抑制其他投資的增加。二是在市場經濟欠發達及利率管制的情況下,投資不受利率約束而受資源約束,在社會資源一定的條件下,以財政支出進行投資動用的社會資源增加,其他投資可利用的社會資源就會相應減少,進而抑制其他投資。
中央銀行以國債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對象,會使這種狀況發生變化。近幾年,中國
人民銀行與
商業銀行開展
國債回購交易,向商業銀行融出資金,為商業銀行滾動買賣國債創造了條件。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公開市場業務現券交易,在二級市場買進國債,有力地支持了
國債發行。這使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融資支持下,不需要通過緊縮對企業的貸款等其他資金運用就能進行
國債投資,有利於保證全社會投資的穩定增加。
四是促進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公開市場業務促進了債券
一級市場的發展。中國人民銀行以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作為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工具,並開展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的現券交易,提高了債券的流動性,降低了財政部和政策性銀行的發債成本,保證了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成功。公開市場業務還激活了
債券二級市場。1998年,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
成交量為1051億元,其中
回購成交1021億元,現券成交30億元。2000年,隨著公開市場業務的穩步發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日趨活躍,全年成交量達到16465億元,其中回購成交15782億元,現券成交683億元。
目的
(4)為
政府證券提供一個有組織的市場。公開市場業務被認為是實施
貨幣政策、穩定經濟的重要工具。
例如,經濟擴張時,實行賣出政府債券的政策,可以減少
商業銀行的準備金,降低它的信貸能力,促使貸款利率上漲,遏制過度的
投資需求。
經濟蕭條時,則買進政府債券,以便提高商業銀行的準備金,擴大它們的
信貸能力,促使利息率下降,從而擴大投資需求。
作為貨幣政策的最主要工具,它有以下為其他政策難以比擬的明顯優點:
一是能按中央銀行主觀意圖進行,不像
貼現政策那樣中央銀行只能用貸款條件或變動借款成本的間接方式鼓勵或限制其貸款數量;
三是操作規模可大可小,交易方法的步驟也可隨意安排,更便於保證準備金比率調整的
精確性;
四是不像
法定準備金率或
貼現率手段那樣具有很大的行為慣性,在中央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認為有必要調節方向時,業務容易逆轉。
國內情況
中國
人民銀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
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2012年公布的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共包括49家。這些
交易商可以運用國債、政策性
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工具與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從交易品種看,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
債券交易主要包括
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
中央銀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
正回購和
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
人民銀行向
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
交易行為,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
債券,一次性地投放
基礎貨幣;後者為央行直接賣出持有債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
中央銀行票據即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
短期債券,央行通過發行
央行票據可以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投放基礎貨幣。
2013年1月,立足現有貨幣政策操作框架並借鑑國際經驗,中國人民銀行創設了“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 SLO)”,作為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相機使用。
2019年1月25日,為支持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創設央行票據互換工具(Central Bank Bills Swap,C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