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21年9月1日發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21年9月1日發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21年9月1日發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2號《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已於2021年8月2...
江蘇省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規範公路養護市場秩序,保證公路養護質量和安全,推進公路養護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
《山東省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實施細則》是 為加強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規範公路養護市場秩序,保證公路養護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細則。由山東省...
第六條 參與養護工程作業的單位應當根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盟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的養護管理目標,按照標準規範、有關規定及本辦法要求組織實施養護工程,並接受其指導和監督。第七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籌措必要的資金用於養護工程,確保公路保持良好技術狀況。非收費國省幹線公路養護工程資金以...
《寧夏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實施細則》是寧夏交通運輸廳印發的檔案,自2022年4月16日起正式施行。制定過程 《細則》共有七章三十六條,有效期5年。在制定過程中,嚴格執行《辦法》中的“資質與分類”標準,根據實際,細化補充了“資質申請與許可”“延續與變更”“監督管理”等章節中部分條、款內容;為強化公路...
從業單位是指從事公路養護工程的勘察、檢測、設計、諮詢、監理及施工等相關單位。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轄區內普通國道、市道和縣級公路養護工程管理工作。第四條 公路養護工程應當遵循決策科學,管理規範、技術先進、優質高效、綠色安全的原則。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五條 公路養護工程按照養護目的和養護對象,分為...
第二十四條 農村公路的養護權,應當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取得:(一)縣道養護在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下,由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公開招標,擇優確定有相應資質的專業養護作業單位投標承包;(二)鄉、村道養護在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下,由鄉(鎮)人民政府...
第八條 依據交通運輸部《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養護工程按照養護目的和養護對象分為預防養護、修復養護、專項養護和應急養護。第九條 青海交控集團、省公路局和各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養護管理單位”)應建立預防養護制度並開展預防養護,根據養護需求科學決策,組織實施修復養護、專項養護、應急養護。第十...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四十七條 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對公路進行巡查,並製作巡查記錄;發現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損毀的,應當及時設定警示標誌,並採取措施修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損毀,危及交通安全的...
《辰谿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是辰谿縣施行的辦法。辰谿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農村公路管理與養護,有效保護農村公路,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
第十八條 市、縣(區、市)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公路養護市場化的原則,選擇符合條件的單位承擔公路養護作業。第十九條 承擔養護作業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和契約約定對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養護,保證公路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第二十條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按照下列安全規定進行養護作業:(一)根據...
三類養護工程資質分為甲級、乙級。甲級:可以承擔高速公路、一級或二級公路的小修保養。乙級:可以承擔二級及其以下等級公路的小修保養作業。改建工程從業單位的資質管理參照交通部《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公路養護工程從業單位可申請一個或一個以上級別的從業資質。第十三條 申請一類公路養護工程從業...
第二十條 非收費公路養護作業由公路養護責任單位委託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實施。公路的委託養護應當逐步推行市場化,通過招投標等方式確定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公路的中修、大修和改善工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公路養護作業單位,但搶修工程可以除外。公路的小修保養可以由公路養護責任...
第四章 公路養護 第二十五條 非經營性公路養護由公路管理機構自行組織養護,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養護,其中大中修和改建工程養護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招標。經營性公路養護方式由公路經營企業自行確定。第二十六條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一)有一定數量的符合要求的技術人員;(二)有...
為了更好地保障公路使用人的權益,條例規定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公路養護通行秩序管理,強化了公路管理機構的職責;規定公路養護過程中需要封閉公路的應當在作業開始日至少五日前通過媒體向社會告知詳細信息,細化了公路養護作業單位的操作規範,對進行涉路施工的建設單位規定了施工期間的公示責任,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設定了處罰...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農村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農村公路規劃應當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編制,與幹線公路網相銜接,與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等規劃相協調。農村公路規劃應當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農村公路規劃編制辦法編制。第八條 ...
第二十三條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標準和規範實施公路養護管理,建立公路養護檢查、巡查制度和養護檔案,加強對公路養護作業單位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公示單位名稱、養護路段以及報修和投訴電話,定時進行養護巡查,建立公路養護維修信息檔案,記錄養護作業、巡查、檢測以及其他相關信息。第...
第二十八條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具有相應資質,加強對公路養護人員的崗前安全培訓,按照公路技術等級和養護作業規程進行養護作業,並在養護作業時遵守下列規定:(一)公路養護人員穿著統一的安全標誌服;(二)在作業車輛、機械設備上設定明顯的作業標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三)在夜間和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作業...
按照城市道路網規劃同時承擔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路段,公路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城市道路管理。第十八條根據城鄉規劃需要拆除、廢棄公路的,承接單位應當到公路管理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公路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拆除、廢棄的公路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標誌。第三章 公路養護 第十九條公路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路等級、里程、養護定額、...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維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第二章養護管理 第八條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對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養護,保證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高速公路經營單位不具有高速公路養護資質的,應當依法通過招標等方式,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公路養護單位進行養護,並...
第四章 養護 第二十四條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和規範實施公路養護管理,建立公路養護檢查、巡查制度和養護檔案。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對公路養護作業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督促其依法履行養護作業義務。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範進行養護巡查,並將巡查、檢測、養護作業以及其他相關信息記錄歸檔。第...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公示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名稱、養護路段以及聯繫電話。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定時進行養護巡查,按照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實施養護作業,並建立公路養護台賬,記錄養護巡查、檢測、作業以及其他相關信息。《條例》對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的養護資金分配的規定 :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
第二十一條公路養護作業需要封閉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進行作業,作業路段長度在2公里以上,並且作業期限超過30日的,除緊急情況外,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在作業開始之日前5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施工路段、施工時間、分流路線等信息,並在施工路段前方及分流路口設定公告牌;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道路。第二十二...
農村公路養護作業需要中斷交通的,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按規定提前向社會公告,明確繞行線路,並在繞行處設定標誌。第三十二條【場地辦理】農村公路養護作業用地、砂石料場以及因養護需要挖砂、採石、取土、取水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第四章 路政管理...
鼓勵農村公路沿線單位出資或者農民投工投勞實施鄉道、村道小修保養。第二十三條 縣(市)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特點,建立養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養護作業單位和養護人員嚴格執行養護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第二十四條 實施農村公路養護作業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定安全警示標誌;養護作業...
第二十二條公路養護應當逐步實行養護管理和養護作業分離制度,並逐步採用招標投標的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養護作業單位承擔公路養護作業。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具有與其承擔的養護工程項目相適應的人員、設備和技術,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第二十三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
縣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路管理機構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第五條 在公路上設立收費站(卡)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第二章 公路規劃 第六條...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維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第二章 養護管理 第八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對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養護,保證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不具有高速公路養護資質的,應當依法通過招標等方式,委託具有相應資質...
第二章 養護管理 第七條 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應當遵循高速公路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做好高速公路養護工作,保障高速公路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高速公路養護應當實行機械化、專業化,並逐步實行招標投標制度。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公路養護資質。第八條 高速公路養護作業應當選擇在車流量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