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年
年表
七公主開府置官
僧道加官進爵
神龍二年(七0六)二月,僧慧范等九人並加五品階,賜爵郡、縣公。道士史崇恩等三人加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與正員同)。
葉靜能加
金紫光祿大夫。
出五王於外
突騎施烏質勒父子受封
自
聖歷二年(六九九)
突騎施烏質勒遣其子遮弩入見以來,其占地已東北與突厥默啜為鄰,西南與西域諸胡相接,東南至西州、
庭州,以及斛瑟羅舊地皆歸所有。至是,唐承認其既成事實,於
神龍二年(七0六)閏正月二十九日封
突騎施烏質勒為懷德郡王。時
郭元振由涼州都督遷安西大
都護,與烏質勒推誠相處,融洽無間。烏質勒已年老,適天大雨雪,
元振自赴烏質勒牙帳與議事,立於帳前,與烏質勒共語。
元振立不動,至夕凍冽;烏質勒不勝寒,議罷而卒。其長子娑葛疑
元振計殺其父,勒兵將攻元振,副使解琬聞之,勸元振夜逃去,元振曰:“我以誠心待人,何所疑懼?且深入寇庭,逃將安歸?”遂堅臥其營若不疑者。明日,素服往吊。道逢娑葛兵,娑葛不意
元振來,遂不敢逼,揚言迎衛。
元振進其帳,修吊贈祭,哭甚哀,留數十日助其喪事。娑葛感其義,更遣使進獻馬五千,駝二百,牛羊十餘萬。十二月二十八日,以娑葛仍襲慍鹿州都督(高宗顯慶元年在
突騎施所置),封懷德王。
選十道巡察使
初,
少府監丞宋之問及弟兗州司倉
宋之遜皆因諂附
張易之而貶嶺南,後逃歸東都,匿於友人
駙馬都尉王同皎家。同皎娶
中宗女
定安公主,
玄武門誅張時頗立功,然深疾
武三思與
韋後所為,每與親友言之,輒切齒痛恨。之遜於簾下聽到,密遣其侄宋曇及甥李悛向三思告密,欲以免罪。三思大恨,使曇、悛及
撫州司倉冉祖雍三人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周憬等私結壯士,謀殺三思,然後率兵入宮廢皇后。
中宗命
御史大夫李承嘉、監察御史
姚紹之審問其事,又命宰相
楊再思、
李嶠、
韋巨源陪審以驗之。被告張仲之歷數三思罪狀,事連宮閫(三思本與
韋後私通),再思和巨源裝佯打瞌睡,不敢聽;嶠與紹之則命人將張仲之捆送監獄。仲之回頭,還不斷揭露三思、
韋後醜事,紹之命人以撾擊之,折仲之臂,仲之大呼曰:“我現在已經輸給了你們,死後一定向上天控告你們。”
神龍二年三月七日,
王同皎、張仲之、祖延慶皆問斬並抄家。周憬則逃入比干廟(在洛陽),大喊道:“比干是古代忠臣,知道我的忠心。
武三思與皇后淫亂,危害國家,很快就會被
當街斬首,只恨我見不著而已!”遂自刎。於是,宋之問、
宋之遜、宋曇、
李俊、冉祖雍都當了京官,還加朝散大夫。
大置員外官
神龍二年(七0六)三月,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將千人(時共有宦官三千人)。此皆
武三思與
韋後賣官鬻爵、培植腹心所致。
神龍二年(七0六)四月,處士韋月將上書揭告
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與上月
王同皎等所告同。
中宗大怒,命速斬之。
黃門侍郎宋璟奏請審問,
中宗益怒(一經審問則醜事遠揚),來不及整理衣巾,拖著鞋子跑出宮殿側門,對宋璟說:“我以為已經斬了,怎么還沒有斬!”急命速斬、速斬。
宋璟說:“人們告發宮中(指
韋後與
上官婉兒等)與三思私通,陛下不問而誅殺告發者,臣恐天下人議論更多。”堅請審問月將,
中宗不許,璟曰:“必欲斬月將、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詔。”
中宗怒少減。左御史大夫
蘇珦、給事中
徐堅、大理卿
尹思貞等都認為(即使不審,也不要速斬)夏天殺人,有違時令(唐代行刑在秋季)。
中宗改命重加杖責,流放嶺南。但本年秋分節後一日,清晨,廣州
都督周仁軌還是把月將殺了。
大事
(2)閏月,
丙午,制:“太平、長寧、安樂、宜城、新都、定安、金城公主並開府,置官屬。”
(4)賜鄉僧萬回號法雲公。
(4)唐中宗賜予鄉和尚萬回法雲公的稱號。
(5)甲戌(二十九日),唐中宗封
突騎施酋長烏質勒為懷德郡王。
(7)丙申,僧慧范等九人並加五品階,賜爵郡、
縣公;道士史崇恩等加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
葉靜能加
金紫光祿大夫。
(7)丙申(二十二日),唐中宗將胡僧慧范等九人各加授五品官階,並且分別賜予郡公或縣公的爵位;將道士史崇恩等人各加授五品官階,並且任命他們為國子祭酒員外置同正員;給
葉靜能加
金紫光祿大夫銜。
(8)選左、右台及內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委之察吏撫人,薦賢直獄,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進退之。易州刺史魏人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
殿中侍御史臨漳
源乾曜、
監察御史靈昌
盧懷慎、衛尉少卿滏陽
李傑皆預焉。
(8)唐中宗下詔選拔左、右台及朝廷內外五品以上官員共二十人任十道巡察使,讓他們負責考察官吏政績、安撫黎民百姓、舉薦賢才和覆核平反冤獄。巡察使每兩年輪換一次,根據他們的功績與過失來決定其官職的升降。易州刺史魏縣人
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
殿中侍御史臨漳縣人
源乾曜、
監察御史靈昌縣人
盧懷慎和衛尉少卿
滏陽縣人
李傑都被選中。
(9)三月,甲辰(初一),
中書令韋安石被免去相職,改任
戶部尚書;戶部尚書蘇擔任侍中、西京留守。蘇是蘇的父親。唐休因年老退休。
(10)初,
少府監丞弘農宋之問及弟
兗州司倉之遜皆坐附會
張易之貶嶺南,逃歸東都,匿於友人
光祿卿、
駙馬都尉王同皎家。同皎疾
武三思及
韋後所為,每與所親言之,輒切齒。之遜於簾下聞之,密遣其子曇及甥校書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贖。三思使曇、悛及撫州司倉冉祖雍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壽春周憬等潛結壯士,謀殺三思,因勒兵詣闕,廢
皇后。上命御史大人
李承嘉、
監察御史姚紹之按其事,又命楊再思、
李嶠、
韋巨源參驗。仲之言三思罪狀,事連宮壺。再思、巨源陽寐不聽;嶠與紹之命反接送獄。仲之還顧,言不已,紹之命之,折其臂。仲之大呼曰:“吾已負汝,死當訟汝於天!”庚戌,同皎等皆坐斬,籍沒其家。周憬亡入比干廟中,大言曰:“比干古之忠臣,知吾此心。三思與
皇后淫亂,傾危國家,行當梟首都市,恨不及見耳!”遂自剄。之問、之遜、曇、悛、祖雍並除京官,加朝散大夫。
(10)先前,
少府監丞
弘農縣人宋之問和他的弟弟
兗州司倉宋之遜都因依附
張易之而獲罪被貶往嶺南。兩人逃回東都後,藏在友人
光祿卿、
駙馬都尉王同皎家中。王同皎痛恨
武三思和
韋後的所作所為,每當他同親近的人談起他們做的事時,都對
武三思和
韋後恨之入骨。
宋之遜在門帘外聽到了
王同皎所說的話,便秘密地派他的兒子宋曇和他的外甥校書郎李悛告訴了
武三思,希望通過這樣做來將功贖罪。
武三思讓宋曇、李悛及
撫州司倉冉祖雍上書,控告
王同皎夥同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
壽春縣人周憬等秘密勾結壯士,計畫殺掉武三思,並趁機帶兵闖入皇宮,廢掉
韋皇后。中宗指派
御史大夫李承嘉和
監察御史姚紹之審理這件案子,又讓
楊再思、
李嶠和
韋巨源參與此案的審理。張仲之歷數
武三思的罪狀,涉及武三思與
韋後的私情,
楊再思和
韋巨源假裝睡覺,根本不予理睬。
李嶠和
姚紹之命令手下人將張仲之反綁雙手,送到監獄中關押。張仲之掙扎著回過頭來,嘴裡還在不停地訴說
武三思的罪狀,
姚紹之下令用棍子揍他,打斷了他的手臂。張仲之大聲呼喊著說:“現在我輸給了你,我死了一定要到上天那裡去告你!”庚戌(初七),
王同皎等人都被判處斬刑,家產也都被官府沒收。周憬逃到比干廟中,對著比干的靈位高聲說道:“您比干是上古有名的忠臣,一定能知道我對大唐朝廷的忠心。
武三思與
韋皇后淫亂,企圖顛覆大唐的
江山,遲早會在鬧市上被梟首示眾,只可惜我見不到這一天了!”說完之後即自殺而死。宋之問、宋之遜、宋曇、李悛、冉祖雍等人都被任命為京官,加封為朝散大夫。
(11)武三思和
韋後日夜不停地誣陷
敬暉等人,於是唐中宗又將
敬暉降職為
郎州刺史,將崔玄降職為
均州刺史,將
桓彥范降職為毫州刺史,將
袁恕己降職為郢州刺史;當時與敬暉等一起誅滅
張易之、
張昌宗而立下功勳的人都被當作敬暉等人的同黨而受到貶職處分。
(12)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將千人。
(12)唐中宗大量增置員外官,從在京各部門直到地方各州總共增置員外官二千餘人,此外,還破格提升近千名宦官為七品以上員外官。
魏元忠自端州還,為相,不復強諫,惟與時俯仰;中外失望。酸棗尉袁楚客致書元忠,以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當進君子,退小人,以興大化,豈可安其榮寵,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擇師傅而輔之,一失也。公主開府置僚屬,二失也。崇長緇衣,使遊走權門,借勢納賂,三失也。俳優小人,盜竊品秩,四失也。有司選進賢才,皆以貨取勢求,五失也。寵進宦者,殆滿千人,為長亂之階,六失也。王公貴戚,賞賜無度,競為侈靡,七失也。廣置員外官,傷財害民,八失也。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出入無禁,交通請謁,九失也。左道之人,熒惑主聽,盜竊祿位,十失也。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誰與正之哉!”元忠得書,愧謝而已。
魏元忠從端州回京並被任命為宰相後,就不再犯顏直諫了,遇事只是隨波逐流;朝野人士對他十分失望。酸棗縣尉袁楚客寫信給
魏元忠說:“現在皇帝剛剛即位,只應使德政日新,您應當引薦君子,斥退小人,以振興深遠的教化,怎么能安於恩寵,對一切都緘默無言呢?現在還不早定太子之位,並選擇師傅對他加以輔導教誨,是第一個過失。允許公主開建官署設定僚屬,是第二個過失。尊崇僧人,使得他們奔走遊說於權貴之家,藉助權勢廣收錢物,是第三個過失。表演樂舞雜戲的卑賤小人竊取朝廷的官位俸祿,是第四個過失。每當有關部門選拔賢才的時候,應選的人都要靠行賄或者依附於權貴之門才能受到任用,是第五個過失。皇帝寵愛提拔
宦官近千人之多,從而埋下變亂的禍根,是第六個過失。對王公貴戚的賞賜毫無節制,以至使這些人奢侈成風,互相攀比,是第七個過失。大量增置正員以外的員外官,耗費錢財坑害百姓,是第八個過失。先朝的宮女可以在宮外居住,並且不受限制地出入宮門,與外人交往勾結,大行請託之風,是第九個過夫。旁門左道之徒蠱惑皇帝的視聽,從而得以竊取俸祿職位,是第十個過失。當今朝政有這十大過失,您不去盡力匡正,誰還能匡正它呢?”
魏元忠讀罷來信,只是羞慚地致歉而已。
(13)夏季,四月,唐中宗改贈
韋後之父上洛王
韋玄貞為
酆王,韋後的四個弟弟韋洵、韋浩、韋洞、韋都被追贈為郡王。
(15)處士韋月將上書告
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上大怒,命斬之。
黃門侍郎宋奏請推按,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側門,謂曰:“朕謂已斬,乃猶未邪!”命趨斬之。曰:“人言宮中私於三思,陛下不問而誅之,臣恐天下必有竊議。”固請按之,上不許,曰:“必欲斬月將,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詔。”上怒少解。左御史大夫蘇、給事中徐堅、大理卿長安
尹思貞皆以為方夏行戮,有違時令。上乃命與杖,流嶺南。過秋分一日,平曉,廣州都督周仁軌斬之。
(15)處士韋月將上書控告
武三思暗地裡與
韋皇后通姦,日後必將謀亂叛逆;唐中宗勃然不怒,下令將韋月將斬首。
黃門侍郎宋上奏請求依法推究審問,
中宗越發憤怒,顧不上穿戴整齊,拖著便鞋走出洛陽宮的側門對宋說:“朕還以為早就把韋月將斬首了呢,難道到現在還沒有執行嗎?”接著下令趕緊將韋月將處斬。宋說:“有人上書揭發皇后與
武三思有私情,陛下不問,就要殺掉上書的人,我擔心天下臣民一定會對此事竊竊私議。”仍然堅決地請求先進行審問,唐
中宗堅決不答應,宋於是對中宗說:“如果陛下一定要將韋月將斬首,那就先將我斬首好了!否則我終不敢按照您的指令行事。”唐中宗的怒氣這才漸漸地平息了一些。左御史大夫蘇、給事中
徐堅和大理卿長安人
尹思貞都認為剛入夏季便殺戮罪人,與按季節制定的政令相違背。唐中宗於是下令將韋月將處以杖刑,並把他流放到嶺南。在這一年秋分的第二天天剛破曉,廣州都督周仁軌將韋月將斬首。
(16)御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詆
尹思貞於朝,思貞曰:“公附會奸臣,將圖不軌,先除忠臣邪!”承嘉怒,劾奏思貞,出為
青州刺史。或謂思貞曰:“公平日訥於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思貞曰:“物不能鳴者,激之則鳴。承嘉恃威權相陵,仆義不受屈,亦不知言之從何而至也。”
(16)御史大夫李承嘉依附
武三思,在朝廷上詆毀
尹思貞,尹思貞說:“您依附奸臣,將圖謀不軌,竟然要首先剷除忠臣嗎!”李承嘉十分生氣,便上奏
中宗彈劾尹思貞,將他外放為
青州刺史。有人問
尹思貞:“您平日不善言辭,但在當廷駁斥李承嘉時,為什麼思路如此敏捷?”尹思貞回答說:“大凡不能發出聲響的東西,刺激它就會發出聲響。李承嘉仗勢欺壓我,我只是激於義憤不屈服,也不清楚那些話是從哪裡想出來的。”
(18)五月,庚申,葬則天大聖皇后於乾陵。
(18)五月,庚申(十八日),唐中宗將則天大聖皇后安葬於唐高宗乾陵。
(19)
武三思使鄭告朗州刺史
敬暉、毫州刺史韋彥范、襄州刺史
張柬之、郢州刺史
袁恕己、
均州刺史崔玄與
王同皎通謀,六月,戊寅,貶暉崖州司馬,彥范
瀧州司馬,柬之新州司馬,恕己竇州司馬,玄白州司馬,並員外置,仍長任,削其勛封;復彥范姓桓氏。
(19)
武三思指使鄭控告
郎州刺史
敬暉、毫州刺史韋彥范、襄州刺史
張柬之、郢州刺史
袁恕己和
均州刺史崔玄與
王同皎合謀廢掉
韋後。六月,戊寅(初六),唐中宗將
敬暉貶為崖州司馬,將韋彥范貶為
瀧州司馬,將
張柬之貶為新州司馬,將
袁恕己貶為竇州司馬,將崔玄貶為白州司馬,一律為員外官,並長期留任,又削奪他們的封爵;此外,還將韋彥范的賜姓奪回,恢復他原來的桓姓。
(20)初,韋玄貞流
欽州而卒,蠻酋寧承基兄弟逼取其女,妻崔氏不與,承基等殺之,及其四男洵、浩、洞、,上命廣州
都督周仁軌使將兵二萬討之。承基等亡入海,仁軌追斬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殺掠其部眾殆盡。上喜,加仁軌
鎮國大將軍,充五府大使,賜爵汝南郡公。
韋後隔簾拜仁軌,以父事之。及
韋後敗,仁軌以黨與誅。
(20)先前,
韋玄貞被流放到
欽州後去世,蠻人部落酋長寧承基兄弟前來相逼,要娶韋玄貞的女兒,他的妻子崔氏不同意把女兒嫁給寧承基,寧承基兄弟便殺了她,韋玄貞的四個兒子韋洵、韋浩、韋洞和韋也同時被殺。現在唐中宗命令廣州
都督周仁軌率領兩萬人馬去征討寧承基兄弟,寧承基等人逃到海上,周仁軌率軍追擊,將他們斬首,並用砍下來的頭顱祭奠崔氏的墳墓,還幾乎將寧承基兄弟的部落殺戮搶掠一空。唐中宗對此十分滿意,加封周仁軌為
鎮國大將軍,並派他充任廣、桂、邕、容、瓊五府大使,還賜予他
汝南郡公的爵位。周仁軌入朝參見皇帝時,
韋後隔著帘子對他行禮,像對待父親那樣對待他。等到後來
韋後謀逆敗亡,周仁軌作為韋後的同黨而被殺。
(21)秋,七月,戊申,立衛王重俊為太子。太子性明果,而官屬率貴遊子弟,所為多不法;左庶子姚屢諫,不聽,,之弟也。
(21)秋季,七月,戊申(初七),唐中宗立衛王李重俊為太子。太子生性聰明果決,但太子的官屬都是王公貴族子弟,這些人平常所做的大多是違法的事情。左庶子姚屢次進諫,太子都不聽從他的勸告。姚,是姚的弟弟。
(22)丙寅(二十五日),唐中宗任命
李嶠為
中書令。
(23)唐中宗即將回到西京長安,便於辛未(三十日)任命左散騎常侍
李懷遠為
同中書門下三品,充任東都留守。
(24)
武三思陰令人疏
皇后穢行,榜於天津橋,請加廢黜。上大怒,命
御史大夫李承嘉窮核其事。承嘉奏言:“
敬暉、
桓彥范、
張柬之、
袁恕己、崔玄使人為之,雖雲
廢后,實謀大逆,請族誅之。”三思又使安樂公主譖之於內,侍御史鄭言之於外,上命法司結竟。
大理丞三原
李朝隱奏稱:“暉等未經推鞫,不可遽就誅夷。”
大理丞裴談奏稱:“暉等宜據制書處斬籍沒,不應更加推鞫。”上以暉等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長流暉於瓊州,彥范於州,柬之於
瀧州,恕己於環州,玄於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嶺外。擢承嘉為
金紫光祿大夫,進爵襄武郡公,談為
刑部尚書;出
李朝隱為聞喜令。
(24)
武三思暗地裡派人分條列出
韋後的骯贓行為,將這些文字張貼在
東都洛陽的天津橋上,文中還請求
中宗下詔廢黜韋後。唐中宗勃然大怒,下令
御史大夫李承嘉徹底追查此事。李承嘉上奏說:“這些文字是
敬暉、桓彥范、
張柬之、袁恕己和崔玄派人書寫和張貼的,雖然上面所寫的只是請求廢黜皇后,但他們實際上是圖謀叛逆,請陛下允許將這五個人滅族。”
武三思又指使安樂公主在宮中對五人橫加誣陷,還指使
侍御史鄭在外朝對五人大加彈劾,唐中宗於是下令法務部門將他們結案判刑。
大理丞三原人
李朝隱上奏說:“
敬暉等人還沒有經過詳細審訊,不能急於將他們處死。”
大理丞裴談上奏說:“對
敬暉等人應當按照皇帝的制命處以斬刑,沒收財產,不需要再經過審訊了。”唐中宗考慮到曾賜給
敬暉等人鐵券,許諾過不對他們處以死刑,便下令對他們處以長期流刑,將敬暉流放到瓊州,將
桓彥范流放到州,將
張柬之流放到瀧州,將
袁恕己流放到環州,將崔玄流放到古州,五人的子弟中凡十六歲以上的都流放到嶺外。
中宗提升李承嘉為金紫光祿大夫,將其
爵位晉升為襄武郡公,
大理丞裴談也被提拔為
刑部尚書,又將
李朝隱外放為聞喜令。
三思又諷太子上表,請夷暉等三族;上不許。
中書舍人崔說三思曰:“暉等異日北歸,終為後患,不如遣使矯制殺之。”三思問誰可使者,薦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為五王所惡,貶嘉州司馬,乃以利用攝右台侍御史,奉使嶺外。比至,柬之、玄已死,遇彥范於貴州,令左右縛之,曳於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
杖殺。得暉,而殺之。恕己素服黃金,利用逼之使飲野葛汁,盡數升不死,不勝毒憤,掊地,爪甲殆盡,仍捶殺之。利用還,擢拜
御史中丞。
薛季昶累貶儋州司馬,飲藥死。
中書舍人崔對
武三思說:“日後如果
敬暉等人又回到朝中,最終還是要成為禍患,您不如派使者詐稱皇帝的命令把他們殺掉。”
武三思問他誰可以作使者去完成這一使命,崔向他推薦了大理正周利用。在這以前周利用因受到
敬暉等人的憎厭,被貶為嘉州司馬。
武三思於是讓周利用代理右台
侍御史職務,奉命出使嶺外,等到周利用到達嶺外時,
張柬之和崔玄已經去世,周利用在貴州遇到
桓彥范,便命令手下人將桓彥范捆綁起來,放倒在竹筏子上拖著走,直到身上的肉被磨掉露出骨頭時,才將他用杖打死;在抓住
敬暉後,便將他剮死;
袁恕己平素服食丹藥,周利用硬逼著他喝有毒的野葛汁,袁恕己喝下好幾升之後還沒有被毒死,但毒性發作難以忍受,疼得他用手扒土,幾乎把手上的指甲都磨掉,然後周利用才用棍棒將他活活打死。周利用回朝後,唐中宗將他提升為
御史中丞。
薛季昶多次被貶,一直到被貶為儋州司馬時服毒自殺。
三思既殺五王,權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間何者謂之善人,何者謂之惡人;但於我善者則為善人,於我惡者則為惡人耳。”
武三思殺死
張柬之、敬暉、
桓彥范等五人之後,權勢已經超過唐中宗,他常常說:“我不知道世上什麼樣的人是善人,什麼樣的人是惡人;我只知道只要是對我好的人就是善人,對我不好的人就是惡人罷了。”
(26)初,
李嶠為
吏部侍郎,欲樹私恩,再求入相,奏大置員外官,廣引貴勢親識。既而為相,銓衡失序,府庫減耗,乃更表言濫官之弊,且請遜位;上慰諭不許。
(26)起初,李嶠任
吏部侍郎,想要樹立自己私人的恩惠以求再次出任宰相,於是奏請大量增置員外官,廣泛舉薦高官顯貴的親屬、相識充任員外官。不久後他又作了宰相,由於吏部選授
官吏制度混亂以及官員數量大量增加國庫資財減少的緣故,他於是又上表指出任官太濫的弊端,並且請求辭去宰相的職位。唐中宗對他好言相勸,沒有答應他辭去相位的請求。
冬,十月,己卯,車駕發東都,以前檢校并州長史
張仁願檢校左屯衛
大將軍兼洛州長史。戊戌,車駕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冬季,十月,己卯(初九),唐中宗從東都出發,又任命前任檢校并州長史
張仁願為檢校左屯衛
大將軍兼洛州長史。戊戌(二十八日),唐中宗抵達西京長安。十一月,乙巳(初五),
唐中宗下詔赦免全國罪犯。
(27)丙辰,以
蒲州刺史
竇從一為
雍州刺史。從一,德玄之子也,初名懷貞,避皇后父諱,更名從一,多諂附權貴。
太平公主與僧寺爭碾,
雍州司戶李元判歸僧寺。從一大懼,亟命元改判。元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此判無動!”從一不能奪。元,道廣之子也。
(27)丙辰(十六日),唐中宗任命
蒲州刺史
竇從一為
雍州刺史。
竇從一是竇德玄的兒子,原名
竇懷貞,為避
韋皇后之父
韋玄貞的名諱,才改名為竇從一。他為人一向阿諛依附權貴。
太平公主與佛寺為爭奪一座利用水力加工米麵的碾而打官司,
雍州司戶李元判決佛寺勝訴。
竇從一非常害怕,急忙下令李元改判
太平公主勝訴。李元在判決書最後用大字寫道:“南山可以移動,這個判決不能更改!”
竇從一無法使他改變決定。李元,是
李道廣的兒子。
(28)初,秘書監鄭普思納其女於後宮,監察御史靈昌
崔日用劾奏之,上不聽。普思聚黨於雍、岐二州,謀作亂。事覺,西京留守蘇收系,窮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於
皇后,上敕勿治。及車駕還西京,廷爭之,上抑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獻忠進曰:“請斬蘇!”上曰:“何故?”對曰:“為留守大臣,不能先斬普思,然後奏聞,使之熒惑聖聽,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狀明白,而陛下曲為申理。臣聞王者不死,殆謂是乎!臣願先賜死,不能北面事普思。”
魏元忠曰:“蘇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於
儋州,餘黨皆伏誅。
(28)先前,秘書監鄭普思把他自己的女兒送入後宮,監察御史靈昌縣人
崔日用曾上奏彈劾他,
中宗沒有聽從崔日用的意見。後來鄭普思在
雍州和歧州兩地聚集黨羽陰謀作亂。事發後西京留守蘇逮捕了鄭普思,窮究其罪。鄭普思的妻子第五氏憑藉鬼神邪說得到
韋後的寵愛,唐中宗因此而敕令蘇不要對鄭普思治罪。等到唐
中宗從東都回到西京長安之後,蘇在朝廷之上爭辯此事,唐中宗壓制蘇而庇護鄭普思;侍御史范獻忠對中宗說:“請陛下下令將蘇斬首!”中宗問道:“為什麼?”范獻忠回答說:“蘇身為留守大臣,卻不能先將鄭普思處斬,然後再報告陛下,以致於讓他眩惑陛下,蘇所犯的罪過可大啦。況且鄭普思謀反的情節清楚明白,但陛下卻偏袒他,為他辨解。我聽說將稱王於天下的人不會死,大概就是說的這種情況吧!臣希望陛下先將臣賜死,臣不能面朝北向鄭普思稱臣。”
魏元忠說:“蘇是一個嚴謹忠厚的人,他並沒有枉法用刑。鄭普思謀反屬實,依法應處死刑。”唐中宗無奈,戊午(十八日),下令將鄭普思流放到
儋州,他的手下黨羽都被判處死刑。
(29)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冠鳴沙,靈武軍大總管沙吒忠義與戰,軍敗,死者六千餘人。丁巳,突厥進寇原、會等州,掠隴右牧馬萬餘匹而去。免忠義官。
(29)十二月,己卯(初八),
突厥阿史那默啜進犯鳴沙,唐靈武軍大總管沙吒忠義與突厥兵交戰,
唐軍戰敗,陣亡六千餘人。丁巳(初十),
突厥兵進犯原州和會州等地,搶掠了
隴右的軍馬一萬多匹之後撤走。唐中宗免去了沙吒忠義的職務。
(30)安西大
都護郭元振指
突騎施烏質勒牙帳議軍事,天大風雪,元振立於帳前,與烏質勒語。久之,雪深,
元振不移足;烏質勒老,不勝寒,會罷而卒。其子娑葛勒兵將攻
元振,副使
御史中丞解琬知之,勸元振夜逃去,元振曰:“吾以誠心待人,何所疑懼!且深在寇庭,逃將安適!”安臥不動。明旦,入哭,甚哀,娑葛感其義,待
元振如初。戊戌,以娑葛襲鹿州
都督、懷德王。
(30)安西大
都護郭元振到
突騎施烏質勒的牙帳中商議軍事時,正趕上天降大雪,風也很大,郭元振在牙帳前與烏質勒對面站著談了很長時間,地上的雪積了很深。
郭元振連腳都沒移動,但烏質勒年高體弱,耐不住嚴寒,在這次會面之後就死去了。烏質勒的兒子娑葛聚集軍隊,打算進攻
郭元振,副使、御名中丞
解琬得知這一訊息後,勸郭元振趁著黑夜逃離此地,郭元振說:“我以誠心對待他們,又有什麼可以懷疑和害怕的呢!再說我們這些人都在他們的勢力範圍之內,就算是想逃走,又能逃到哪裡去呢?”於是十分鎮靜地躺在床上。第二天早上,
郭元振來到烏質勒的牙帳弔唁,放聲痛哭,非常悲傷,烏質勒的兒子娑葛被郭無振的義氣所感動,便又像以前那樣善待他。戊戌(疑誤),唐中宗冊命娑葛承襲鹿州
都督、懷德王。
(31)安樂公主恃寵驕恣,賣官鬻獄,勢傾朝野。或自為制敕,掩其文,令上署之;上笑而從之,竟不視也。自請為
皇太女,上雖不從,亦不譴責。
(31)安樂公主倚仗著
中宗的寵愛驕橫放縱,賣官鬻爵,貪贓枉法,權勢壓過朝廷內外的人,甚至自己起草制書敕令,將內容覆蓋後讓唐中宗在下面簽名。唐中宗笑著為她簽字畫押,竟連敕文的內容都不看。安樂公主自己請求唐
中宗將她立為
皇太女,中宗雖然沒有照她說的去做,卻也沒有責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