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縣水利局

全州縣水利局,根據《中共桂林市委辦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州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發〔2014〕13號)和《中共全州縣委員會 全州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州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全發〔2014〕18號)精神,全州縣人民政府水利電力局更名為全州縣人政府水利局。縣水利局是主管全縣水利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辦公地址:全州縣城北新區創業大廈15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州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全州縣城北新區創業大廈15樓
  • 局長:蔣林峰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政秘股(掛紀檢監察股牌子),(二)計財股,(三)水政水資源股(行政審批辦公室),人員編制,機構領導,其它事項,(一)歸口管理機構,(二)所屬二層事業機構,(三)管理的企業,

主要職責

(一)擬訂水利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水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配套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組織制定、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自治區及市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和市、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自治區和市、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兼顧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中長期供水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四)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全縣江河水庫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開展水功能區水質狀況監測,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處理鄉(鎮)間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規費徵收。
(七)按管理許可權審核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水利科學研究,負責水利科技成果的技術推廣;負責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八)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
(九)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庫、水電站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水能資源及地方電力農村水電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設施驗收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轄區內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按分級管理規定,組織或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指導水利經濟和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掛紀檢監察股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安全、信訪、政務公開、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及水電系統行政監察和紀檢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二層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改革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計財股

負責縣本級水電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預算的執行;承擔國家、自治區、市和縣本級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全縣水電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非稅收入管理等制度、辦法,提出有關水利電力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三)水政水資源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擬訂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專項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及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審批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解釋、備案和清理工作;參與有關水法規的研究起草和協調工作;承辦水利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普法教育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收取水規費;協調、處理水事糾紛。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編制全縣水土保持總體規劃,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設施驗收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全州縣人民政府水利局行政編制12名。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長3-6名。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蔣林峰 (主管:主持水利局全盤工作,分管政秘、人事股、計財股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培元 (主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排澇站(中小河流辦)、物資站、質安站(電管)、扶貧、工會等工作;對應縣委、政府工作部門:政府口、經貿口、垂直管理單位。)
黨組成員、副局長:蔣小建 (主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采砂辦、防汛辦、水政股、水保站、美麗鄉村、黨建、綜治維穩信訪等工作;對應縣委、政府工作部門:黨群口、宣傳口、政法口。)
黨組成員、副局長:閆海玲 (主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規計股、工管站、農水站、政務中心、績效考評、水利體改、河長制、農業普查等工作;對應縣委、政府工作部門:農口、計畫口。)

其它事項

(一)歸口管理機構

全州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二)所屬二層事業機構

1.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2.水利工程管理站(含防汛辦)。
3.電力工程管理站。
4.水政監察大隊。
5.水利水電設計隊。
6.水利水電物資供應站。
7.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8.18鄉(鎮)水利站。
9.石梘水利工程管理處(副科)。
10.五福水利工程管理處(副科)。
11.灌江水利工程管理處(副科)。
12.磨盤水利工程管理處(副科)。
13.源口水利工程管理處。

(三)管理的企業

1.灃匯源建築工程公司。
2.水晶崗電站。
3.五里坪電站。
4.永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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