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是2000年7月8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0年07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7月08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是2000年7月8日通過。
2000年7月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楊文昌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1月30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2000年7月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5月1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2003年8月27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王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3年1月20日在比勒陀利亞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張業遂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5年12月9日在里斯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批准2008年4月3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按照本條約規定遞交的司法協助請求書及其附屬檔案以及其他有關函件,均應以請求方文字寫成,並附被請求方文字或法文的譯文。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類型 條約 內容 關於刑事司法協助 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10年10月7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羅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1]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2009年2月22日由外交部副部長李金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瓦萊塔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爾他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的決定,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 ...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蔡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6月19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批准1998年11月12日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1995年2月28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4年7月29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6年4月3日在坎培拉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關於刑事司法協助...
1992-12-28 法規內容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突尼西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安惠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3月31日在突尼西亞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領事條約》。.
的決定 1993年7月2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10月31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2014年3月3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布魯塞爾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2006年4月29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張福森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5年4月18日在巴黎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批准1998年10月19日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批准2008年9月24日由外交部副部長李金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1] 條約...
2005年8月28日通過。(2005年8月28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張福森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3年11月19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
2006年6月29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周文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5年1月24日在墨西哥城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0年3月20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93年7月2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蔡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3年1月1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的決定 2006年4月29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吳愛英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5年7月21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97年8月29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張德廣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6年9月16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2005年7月1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4年5月2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87年9月5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7年6月5日在華沙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1998年4月29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7年12月11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
1997年2月23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6年7月4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
1993年9月2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劉華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11月2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