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1993年7月2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3.07.02
  • 實施時間:1993.07.02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准法務部部長蔡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3年1月14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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