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等教育會議

全國中等教育會議,①1940 年 3 月,中國國民政府教育部在重慶召開第一次會議。主要研究抗戰後中等教育急待解決的問題。議決案 30 件。重要的有:改進中學教育案、高等師範教育應如何設施以配合各省市中等教育之需要案、整頓各省市職業教育案、如何加強中等學校訓導案、體育改進案、私立中等學校在抗戰期間應予獎勵案等。1942 年 1 月,國民政府教育部在重慶再次召開會議。議決案 58 件。重要的有:中學設定上之劃分、中學區應如何貫徹而促進其效果、中等學校教科用書應統籌配備以應急需、中等學校教學設備應設法充實、實施中學生開學指導、促進嚴格管制及改善學生生活、確立教員檢定製度促進教員進修、改善中等學校教員待遇、制定教員任用法、訂定第二期師範教育設施方案並求其迅速完成、實施師範學校新頒課程、設法增加師範生來源、改善師範生待遇、統制師範生服務、推進並確定各省各職業學校區分期增設並調整職業學校等案。

②1951年 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在北京召開。中心議題是確定新中國中等教育方針任務。會議指出,中等教育是國家教育建設重要環節,必須為國家建設更有效地服務。會議確定各類中等學校的建設方針:整頓和積極發展中等技術學校;整頓、鞏固並適當發展師範學校; 普通中學以整頓、鞏固和提高為主,打好基礎,準備發展。會議著重明確普通中學宗旨和教育目標,是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體育、美育各方面獲得全面發展,成為新民主主義社會自覺、積極的成員。學校的基本工作是教學,課堂教學是教學的主要形式。辦好學校必須正確實行校長責任制和教師責任制。中學必須貫徹為工農開門方針。對私立中等學校繼續貫徹積極扶持、加強領導、逐步改造方針,糾正忽視和歧視的錯誤。要重視和改善學生健康狀況,貫徹“健康第一”方針。會議修正通過《中學暫行規程》、《關於積極扶持與改進私立中等學校的決定》、《關於省市縣對公立中等學校領導關係的決定》、《關於學生健康問題的決定》等 4項草案,還討論了中學政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物理、化學等 7 個學科課程標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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