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建造、翻建、大修公積金貸款細則試行2005年12月26日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行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建造、翻建、大修公積金貸款細則試行
- 大慶:上海市
- 發布單位: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 發布時間:2005年12月26日
個人建造、翻建、大修公積金貸款細則試行2005年12月26日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行的檔案。
第五條 公積金貸款實行貸款擔保的原則。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 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具體期限以現行貸款政策規定為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時,可申請住房...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託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和確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自有產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的專項住房貸款。第...
第二條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是指向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購買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住房、二手住房、現住公房...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發放給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第四條 管理中心負責貸款的調查、審批和資金提供,受託銀行根據管理中心確定的貸款對象、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代為發放、協助回收和辦理結算。貸款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第...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質押,或由第三人...
棗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是一份政府檔案,地區棗莊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保證住房公積金合法、安全、有效地使用,充分體現住房公積金個人所有、集中管理、互助使用的特性,切實維護借貸雙方的...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益,支持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
貸款期限:一手房最長30年,二手房最長20年;貸款期限可以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貸款限制:不得超過房價70%,二手房為60%。貸款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條件 一、申請貸款前必須連續...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凡具有我州城鎮常住戶口,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購買住房並已...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購買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二)職工未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個人住房...
大連市實施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辦法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支付超過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房租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是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為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八、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是指向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購買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二手住房、現住公房等。
以下簡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本市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發放的,用於在保山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南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償還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南京市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實施細則》等5個配套檔案,現...
第四條 職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三)在西安地區無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四)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裝電梯的;(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五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主管部門、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對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時限為自事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超過時限不再受理。產權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實際支出。第十一條 償還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持三年內發生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個人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向委託人或委託人指定的機構提出貸款申請;借款申請人申請質押貸款有擔保人的,需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並辦理有關擔保手續;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南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償還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南京市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實施細則》等5個配套檔案,現...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第十二條 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貸款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二)自有資金支付購房...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存者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按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協定的約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上海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意見》並沒有給出公積金試點保障住房建設貸款實施的具體操作方式和運作模式,需要各地試點城市在試點申請中給出一個所謂的“地方模式細則”。網民意見 而網路調查中,高達85%的抽樣者認為“公積金屬個人產權,動用建造保障住房應徵求產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