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岳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是岳陽市為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行為,防範和化解貸款風險,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而制訂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 類別:管理辦法
  • 地點:岳陽市
  • 類型:住房公積金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行為,防範和化解貸款風險,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及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前審查、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業務的實施和監管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以我市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由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權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委託各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專項貸款。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四條 管理中心負責貸款的調查、審批和資金提供,受託銀行根據管理中心確定的貸款對象、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代為發放、協助回收和辦理結算。貸款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凡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範圍(含所轄縣、市、區)內購買自住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第六條 借款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均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1、欠繳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在恢復正常匯繳後方能申請貸款。
2、已經停繳的,在恢復正常匯繳滿六個月後方能申請貸款。
3、月匯繳額未達到當年最低匯繳標準的,在達到當年最低匯繳標準後、正常匯繳滿六個月後方能申請貸款。
4、申請貸款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手續的,且與本次貸款購買的住房非同一套的,方能申請貸款。
5、申請貸款前兩年以內(含兩年)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手續的,且與本次貸款購買的住房是同一套的,在補齊提取部分後方能申請貸款。
(二)近兩年內在本市範圍合法購買自住住房,已付清30%以上購房款,並提供了相關合法有效的證明檔案。
1、住房用地為國有出讓用地的,可以申請貸款。,一般不能申請貸款,但所購住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請貸款。
3、住房用地為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申請貸款。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的能力。
在審查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經濟收入時,應以其住房公積金月匯繳金額、匯繳比例來反推收入金額,並以反推結果作為判斷其收入的主要依據;借款人配偶沒有繳交住房公積金的,配偶的收入不能作為判斷其家庭經濟收入的依據。
計算公式為:個人月收入=住房公積金月繳額÷(單位匯繳比例+個人匯繳比例)。
借款人的月均還款額與家庭其他債務支出之和,不得超過家庭經濟收入的50%。
(四)信用記錄良好。
根據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果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有連續6次或累計10次的不良記錄,不能申請貸款。
(五)以本次所購買的自住住房作為抵押。
(六)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第七條 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購房款的70%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最高限額。
(一)第一次申請貸款的,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的70%。
(二)第二次申請貸款的,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的40%。
(三)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申請貸款的,不得批准貸款。
(四)所購住房為經濟適用住房,且住房用地為國有劃撥用地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款的50%。
(五)根據人民銀行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確定能否貸款及貸款額度。
第八條 貸款最長期限為25年,且不得超過借款人自貸款發放之日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年限。
借款人身份為上級單位臨時派駐人員、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或勞務派遣人員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0年。
第九條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貸款程式
第十條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